附件2.绥芬河市教育局证照分离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附件 2 绥芬河市教育局“证照分离”改革 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事项名称 1.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 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 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 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 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 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 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 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 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 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 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