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广东省残疾人曲艺大赛的通知.doc
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 广东省残疾人曲艺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残联,省培英职业学校: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特殊艺术, 提前选拔优秀曲艺作品和演员参加全国残疾人地方曲艺大 赛,经理事会领导同意,拟定于 2014 年 6 月在广州举办“第 三届广东省残疾人曲艺大赛”。现将赛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6 月。 报到地点:广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及名额 具有广东省户籍、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的视力残疾人和 肢体残疾人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参赛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 如有违规,将取消该参赛单位全部作品参赛资格。各代表队 人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12 人,其中工作人员(包括领队、 编导、辅导老师及其他非演出人员) 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 1/3。 三、参赛要求 (一)节目内容 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 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 -1- 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尊重、关心、帮助和支持; 用艺术展现生活,反映时代,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多彩,形 式多种多样,能充分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鼓励原创作品。 (二)节目类别 本届参赛节目仅限粤曲、木鱼歌、龙舟歌、南音、潮州 歌、客家竹板歌、咸水歌等发源于广东的各种特色地方曲艺 作品(歌伴舞、魔术、相声、口技、杂技、诗朗诵等其它艺 术形式节目不参赛) ;独唱、弹唱、对唱等节目形式均可(不 带伴奏乐队)。参加比赛的单个节目时长不得超过 8 分钟, 超过比赛规定时长的作品取消等级奖评奖资格。 (三)节目数额 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残联及省培英职业学校为每个 参赛单位,各参赛单位限报 3 个节目,各节目不多于 3 名演 员,各节目演员不得重复,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 (四)报名方式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市残联要积极协调当地文化部门 开展好本地参赛节目的创编和演员的选拔与排练工作,并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总表》、《节目登记 表》、《参赛代表队演职人员表》(见附件)以电子版方式发 送至报名邮箱。 四、评比及奖项 (一)本届比赛采取现场比赛、综合评选方式进行;评 -2- 委由广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委员、艺术家、专家和有 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各参赛节目进行评比打 分。 (二)本届比赛设节目表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 创作奖、辅导奖和组织奖,获奖节目和单位将获得相应证书 及奖金。 五、其它事项 (一)各参赛单位在筹备、创编、选拔本市参赛节目所 发生的费用和参加全省比赛的往返交通费由各参赛单位自 行负责;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超出 12 人的代表队,超出人员的食宿费自理;提前到达 或延后撤离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单位报送的《报名总表》、 《节目登记表》 和《演职人员表》要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和人数核实要准确 无误。 联系人:冷妍 电话:020-82579047 传真:020-82579945 报名邮箱:78876844@qq.com 附件:1.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报名总表 2.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节目登记表 3.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参赛代表队 -3- 演职人员登记表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 年 3 月 25 日 -4- 附件 1 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 报名总表 参赛单位: 编号 节目名称 出队联系人 推荐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 奖状邮寄地址 表演者 人数 创作或 改编 节目 时长 伴奏形式 立麦/手持麦/ 耳麦数量 附件 2 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 节目登记表 节目名称: 参赛单位: 表演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残疾类别 单位 创作(改编)者 姓名 方式(标明创作还是改编) 单位 辅导者 姓名 单位 职位 附件 3 第三届全省残疾人广东曲艺大赛 参赛代表队演职人员登记表 参赛单位: 出队总人数 男( 报到时间 离会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残疾类别 ) 参赛节目 女( ) 单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