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doc
中共安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安师组〔2015〕15 号 ★ 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教育厅 2015 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5 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 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31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 校实际,现就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校级领导干部或中层正职干部。已获得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我校向教育厅推荐人选 2 名。各基层党 委(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人选 4 名,其中本单位人员最多推 荐 1 名。 二、推荐条件 -1-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 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 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 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6 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 作 8 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 6 年以上且现仍担 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 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 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 CN 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 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类文章 3 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 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 验收。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 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一)各推荐单位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 单位推荐人选。 -2- (二)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 格审查。 (三)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四)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 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 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 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 理,5 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 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 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 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 1 份。以各推荐单位名义报送推荐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评选过程、推荐对象的资格初审情况等。报告须加盖党组 织印章。 -3- 2.《河南省教育厅 2015 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见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教育厅教人〔2015〕731 号 文件)一式 10 份,使用 A3 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填写《简表》 请注意对照推荐条件,其中所涉及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 等材料,校内推荐阶段不需提交,但须由各推荐单位负责查验, 并由各推荐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党组织印章。 如推荐人选是其他单位人员,只需在推荐报告中列出名单, 不再填写《简表》。 六、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2015 年 9 月 24 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逸夫楼 818 房间) 联系人:李学钰 联系电话:0372-290035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 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 各项工作。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5 年 9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