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docx
附件 3: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关于做好 2022 年 教师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 人员及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广大考生顺 利参考,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前 14 天,考生应通过“智桂通” 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 APP 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 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外省市(含广西区内其他地级市)来邕返邕的考生应提前 48 小 时通过“健康南宁-智慧防疫”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向目的地社 区(村、屯)报备,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邕, 入邕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中高风险 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镇)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县区管理的考生,按《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 于做好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2〕44 号)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参加考试。隔离的食宿费用由考 生自理。 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的考生,提前 7 天抵 邕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按南宁市现行规定进行核 酸检测。 无本土疫情发生地市的考生,从抵邕之日起,严格落实 “三天两检”的管理要求。(三天内完成两次检测,两次间隔 24 小时) 所有考生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 规定,坚持居住地到考点“两点一线”出行模式,尽量减少外 出活动,乘坐公共交通、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要全程规范戴口 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和自我健康管理。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前 14 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 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 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 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 集。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现场资 格审核和考试前 48 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阴性报告、“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自我健康状况状态及相关信息真实性承诺书(以上材料均为纸 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 试。 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前 7 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 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入校当天还须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 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本人考试前 3 天内 2 次核酸检测阴性报 告。 考生核酸检测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 以免影响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同时建议现场资格审核 和考前一天登陆“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 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 用。 四、考生应提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工作 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学校前须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核、 首场考试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通信大数 据行程卡”绿码信息,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健康码筛查、体 温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 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隔离纸质证明的考生。 (二)考试前 21 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 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 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 理。 (四)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 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 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五)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考生。 六、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 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学 校、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 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 近 14 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 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 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七、考生在到校前应认真阅读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相关规 定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 照执行。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八、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 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 肃处理。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宁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 十、如有不明之处,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与学校办公室联 系,电话:0771-5620971 谢老师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