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院政字〔2016〕7号).doc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政字〔2016〕7 号 关于印发《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 设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6 年 1 月 25 日 —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术行为,营造 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 〔2011〕1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 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科技〔2012〕6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学术风气是 学术共同体及其成员在学术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风气,是学 者人格、学术精神、学术取向、学术方法、社会文化环境等多种因 素的综合反映。 本细则侧重于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研究领域。 第三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 导,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基本要求开展学风建设,严格遵照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 范指南》。 第四条 学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教育 和治理相结合,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 重要内容,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 的荣辱观。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 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 —2— 第五条 学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学风 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将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部门年 度考核,实行问责制度。各部门要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 的年度考核,并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第六条 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 考核机制。要避免片面地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与物质报酬和职称 评定挂钩,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强化创新的质量和贡献。 第七条 建立健全学术管理专项制度。围绕科学研究的过程, 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论文答辩、文 章发表、著作出版、项目立项、成果鉴定、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程序 和制度。 第八条 学校网站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发布学风建设的实施情 况,公布学风建设的年度报告。对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 等及时网上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专家的监督,防止学术研究的重 复化,项目申报的同质化,避免资源浪费。 第九条 学校设立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外事 处,负责学风建设的日常事务,受理对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 调查、认定等工作。 第十条 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学风建设工作; (三)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 —3— (四)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 (五)公布和上报调查结果。 第十一条 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定期开展学风专项检查,并将 检查结果向学校公布。 第十二条 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开展科学研究的单位。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4— 2016 年 1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