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2018部门决算公开说明(1).DOC.doc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部门 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益阳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 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 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 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 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 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 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 组织实施;审核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导、 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 间、市本级与乡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 副科级以上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五)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 拟订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 市直党政机关内设股室、股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 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机关专项编制分配和调整方案;组 织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六)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 施;负责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 (七)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指 导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 工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 和领导职数的审核;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规章,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 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 纪行为。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及上 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情况和人员情况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行政单位,根据编委核定, 有行政编制 7 人。2018 年末,我单位在职人员实有数 5 人,退休 人员 2 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包括: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度部门决 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度部门决 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112.93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 总计增加 16.04 万元,增长 16.5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 108.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3.8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01%。占本年总收入 95.98%。其他 收入 4.35 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 4.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2.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18 万元, 占本年总支出 61.6%。项目支出 39.37 万元,占本年总支出 38.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08.58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1.69 万元,增长 12.0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8.2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76%。与 2017 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 6 万元,增加 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98.2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 般公共服务支出 91.74 万元,占 93.41%。住房保障支出 6.47 万 元,占 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7.734 万元,支出决算 为 98.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商 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56.33 万元,比上年减少 2.8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 万元,比上年减少 64.57%。项目支出 39.37 万元,比上年增加 54.8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38.52 万元, 比上年增加 65.99%。其他资本性支出 0.86 万元,比上年减少 61.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 58.8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6.33 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 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 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 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 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 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3 万元,支出 决算数为 2.9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 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 2.94 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 120 批次 452 人次。 2018 年 “三公” 经费决算比 2017 年减少 0.089999999999999 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 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总的来说,我办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 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 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 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 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 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 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 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 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 府采购制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 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 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 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 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 年我办的所有专项资金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先申报后开支。我办按照年初计划, 认真完成了各项专项工作任务,为各机关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 转提供政策支撑,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沅江市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2.5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4.56 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 末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指 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 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的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 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 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 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 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 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 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 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 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 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 年度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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