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doc
曾都区教育局行评相关信息 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 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 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 区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 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 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全区范 围内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机构的申请、受理、评估、审批 或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工作、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学 校布局调整;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电 化教育仪器设备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 全区教育系统群团组织及少先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 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人代表:刘万年,局长,电话:13908663336 行评联系人:马锐,副局长,电话:13308661066 投诉电话:0722-3590441 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向学生散布违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言 论和传播封建迷信思想。 二、不准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三、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无故旷课、上课抽烟和上课 期间使用通信工具。 四、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参与抹牌赌博。 五、不准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收费补习班、补课班等各 种有偿家教活动。 六、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不准训斥、刁难学生家长。 八、不准利用职业之便,排学生人情座位、对学生及学 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者强迫、暗示消费。 九、不准上班期间在办公室上网玩游戏、炒股或参与商 业性盈利活动。 十、不准在学校及其他公共场合做有损教师形象的各种 不文明行为。 随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五项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效能,为人民群 众提供优质服务,全市教育系统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办学。开展“规范办学年”活动,依法规范办 学行为、开展教育活动、加强监督评估,严肃查处违规办学 问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 公开岗位职责、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和监督制度,增强透明 度。 三、规范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重点治 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 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群众反映 突出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五、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共 “八项规定”和省委“六 条意见”,深入开展“四大行动” ,深化作风整顿,加强机关 作风建设,对办事群众帮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办理, 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 向社会承诺的上述事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 及新闻媒体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 究有关人员责任。 随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八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 不得收费。 二、严禁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和强制订购校服、买 商业保险、订学生奶。 三、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名 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五、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 订购教辅资料。 六、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七、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八、严禁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曾都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协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全区教 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区教师工资 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 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所 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社会力 量举办学历教育机构的申请、受理、评估、审批或报批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教职工 工资福利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 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电化教育仪器设 备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 群团组织及少先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 政策;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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