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依托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各类待遇补贴的指导意见和说明.docx
附件 1 关于依托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 保障“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各类待遇补贴的 指导意见和说明 1. 1 江西省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是 由省级统筹规划、系统实施,按照“一张卡发放”、“一套数据 标准”、“一个服务系统”的原则建设而成,预计于今年 7-8 月 份上线试运行,以下指导意见和说明主要参考江西省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 理的通知》(赣财社[2022]2 号)、《关于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 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 通知》(赣财社[2022]17 号)文件。 2、“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部署在江西省电子政务外网环 境,各部门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访问该平台经办业务(地址为: http://10.5.24.186:8300/),并满足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的相 关要求。 23.为进一步向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 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已统一确定 17 家社 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并签订合作协议,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主要 以农商银行、中、农、工、建、邮储(邮政)、九江、赣州银行 — 1 — 为主,今后视工作开展情况对合作银行实行动态管理。 34.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 整合,做好相关预算安排并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指标;负 责该平台日常运维,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该平台有效衔 接,实现基础管理、预算项目、集中支付等信息共享共用;会 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政策清单申请备案和审批;牵头组织 各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培训工作,协调系统开发商及时提供相关 服务。 45.人社部门负责社保卡制发管理,组织合作银行开展金融 激活服务;协助业务主管部门比对补贴对象社保卡信息,包括 是否有卡,是否激活金融功能等;拓展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服 务网点;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培训工作、系 统部署等相关工作。 56.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补贴项 目政策规定,做好补贴政策清单申请备案、审批;指导各乡镇 对补贴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核实、统计、公示并录入“一卡通” 发放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合 法性;督促各乡镇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发放花名册;负责 补贴政策实施、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等工作,制定补贴资金发 放计划,及时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合作银行代发账户)将补 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中;会同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 政策清单,配合做好补贴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平台宣传和政 — 2 — 策解释工作。 67.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合作银行规范有序做好补 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 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 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督促合作银行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 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对工 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 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78.各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为补贴对象提供办卡和激活服务, 对残疾人、老年人、无行为能力群众等特殊群体可提供上门办 卡、激活,为持卡人提供如免除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金融 挂失手续费、跨行跨地区政府类集中资金发放银行及跨行跨地 区取款手续费、短信提醒费等交易费用。负责将补贴资金及时 准确划入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及时回盘发放信息, 不得在发放业务中收取费用。 — 3 —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