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选拔选调生公告.doc
附件: 安徽省 2016 年选拔选调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培养党政领 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以及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规定, 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 定,组织实施安徽省 2016 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 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普通高校包括“985 高校” 、“211 高校”和其他高校(附件 1)。 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托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等 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安徽农村基层 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的大学生村 官、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 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 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计划 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计划选调 650 名。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大学本科生 24 周岁以下(1991 年 3 月 25 日以后出 生),硕士研究生 27 周岁以下(1988 年 3 月 25 日以后出生),博士 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1985 年 3 月 25 日以后出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 3 岁。 (三)应届毕业生 2016 年 7 月底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 中博士学位证书可于 2016 年 12 月底前获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 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服务年限满 2 年以上,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被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 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 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选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 名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 9:00 至 3 月 31 日 24:00。 (一)招录职位查询 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要求、招考计划和接 收计划等详见《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招考表》 (附件 2)、 《安徽 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接收表》(附件 3)。其他有关政策和信息陆续 在安徽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提交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 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 底 色 为 淡 蓝 色 , JPG 格 式 , 尺 寸 为 295 × 413 像 素 , 大 小 为 20—100kb)。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 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虚 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 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审查情况查询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 4 月 1 日 16:00 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 通过审查的,可在 4 月 1 日 16:00 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四)缴费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4 月 5 日 18:00 前登录安徽省人 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考务费用。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确认后,请于 4 月 19 日至 4 月 21 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 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上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然后于 4 月 22 日至 4 月 25 日到考点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 局)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 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 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 应提供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 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 科目为 A 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 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4 月 23 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 14:00—16:30 申论 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 16 个省辖市设置考场,笔试考点由报考人员 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考试,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 5 月 20 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 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附件 3),从笔试合格 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 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 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985 高校”职位调减的招考计 划数,调增到“211 高校”同类职位上;“211 高校”职位调减的招 考计划数,调增到“其他高校”同类职位上;“其他高校”职位调减 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 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 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原 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 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 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复审(地址: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电话:0551—62609726,邮 编:23009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服务地省辖市 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 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 2 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 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 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 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 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加权计算考 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 × 60%+面试 最终成绩×40%,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 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般依次按照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缺 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 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 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 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 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 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七、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一)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 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 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录用人员,应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 5 个省辖市志愿,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检 索确定拟录用人员接受单位。录取时,每个职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某省辖市 接收计划未满时,考生即被录取为该省辖市选调生,如果该省辖市接 收计划满额,录取系统则检索考生填报的下一个志愿,依次录取。拟 录用人员五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未完成该职位 接收计划的接收单位中进行志愿征集,不服从志愿征集的取消其录用 资格。 接收单位职位志愿填报人数达不到接收计划数的,相应调整该单 位职位接收计划数。“985 高校”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211 高校”同类职位上;“211 高校”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 “其他高校”同类职位上。 (三)派遣和接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根据派遣方案直接派遣到省辖 市委组织部报到;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辖市 委组织部根据派遣方案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再由所在高校或档案保 管机构派遣或介绍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派遣时,档案务必通过机 要交通或专人送取转递,不得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转递或交 选调生本人自带。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拟录用人员接 收手续,严格审核拟录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拟录用人员证件齐 全、手续完备、信息无误、资格有效。 (四)分配、管理和使用 选拔录用后,“985 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直接分配到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工作;其他毕业生 分配到县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后,根据其特点和所学专业, 安排到村任职锻炼,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2 年期满考核合格 后,返回原分配单位工作。到村任职锻炼的选调生,试用 1 年期满后, 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期间,执 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基本规定,同时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 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表现优秀 的选调生,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同时,省 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 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附件:1.普通高校名单 2.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招考表 3.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接收表 4.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报考咨询电话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6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1 普通高校名单 (共 302 所) 一、985 高校(39 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 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 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 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 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二、211 高校(73 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 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 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 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 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 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 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 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 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 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 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三、其他普通高校(190 所)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建 筑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 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 学、蚌埠学院、蚌埠医学院、巢湖学院、池州学院、滁州学 院、阜阳师范学院、合肥学院、合肥师范学院、黄山学院、 淮北师范大学、淮南师范学院、宿州学院、铜陵学院、皖西 学院、皖南医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师 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北京语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江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常州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大连大学、大连 海事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东华理工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 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 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南大学、河南 工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华东交通 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 济南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 工大学、闽江学院、南昌航空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南方医 科大学、南华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 业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南通大学、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青 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三峡大学、山东财 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医 科大学、陕西科技大学、汕头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对 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 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纽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政 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 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农业大 学、沈阳药科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苏州科技 学院、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 商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外交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 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 安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邮电大 学、西北政法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 石油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湘潭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烟台大学、燕山大学、扬州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海洋学 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中北大学、中国计量学 院、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青年政治 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医科大 学、中华女子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 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附件 2 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招考表 职位代 院校类别 院校代码 学科类别 招考计划 3001 985 高校 A1 文史类 75 3002 985 高校 A1 理工类 75 3003 211 高校 A2 文史类 125 3004 211 高校 A2 理工类 125 3005 其他高校 A3 文史类 125 3006 其他高校 A3 理工类 125 码 合计 面试人选与招考 计划数的比例 一般为 2:1, 不低于 1.5:1。 一般为 2:1, 不低于 1.5:1。 一般为 2:1, 不低于 1.5:1。 一般为 2:1, 不低于 1.5:1。 一般为 3:1, 不低于 2:1。 一般为 3:1, 不低于 2:1。 650 备注:当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比例时, 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985 高校”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211 高校” 同类职位上;“211 高校”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其他高校”同类职位上; “其他高校”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例如,“3001”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 113 人,按比例调减其招考计划数,同时调增“3003” 职 位招考计划数;“3003”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 188 人,按比例调减其招考计划 数,同时调增“3005” 职位招考计划数。 附件 3 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职位接收表 接收单位 名称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淮北市 淮北市 淮北市 淮北市 淮北市 淮北市 亳州市 亳州市 亳州市 亳州市 亳州市 亳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宿州市 蚌埠市 蚌埠市 蚌埠市 蚌埠市 蚌埠市 蚌埠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淮南市 淮南市 接收单位 代码 1001 1001 1001 1001 1001 1001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1003 1003 1003 1003 1003 1003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4 1005 1005 1005 1005 1005 1005 1006 1006 1006 1006 1006 1006 1007 1007 职位 代码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院校类别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院校 代码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学科 类别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接收 计划 12 12 14 14 4 4 4 4 10 10 8 9 3 3 8 8 12 11 3 3 9 9 13 13 4 4 5 5 6 6 3 3 9 9 11 10 4 4 接收单位 名称 淮南市 淮南市 淮南市 淮南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六安市 六安市 六安市 六安市 六安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芜湖市 芜湖市 芜湖市 芜湖市 芜湖市 宣城市 宣城市 宣城市 宣城市 宣城市 宣城市 铜陵市 铜陵市 铜陵市 铜陵市 铜陵市 铜陵市 池州市 接收单位 代码 1007 1007 1007 1007 1008 1008 1008 1008 1008 1008 1009 1009 1009 1009 1009 1009 1010 1010 1010 1010 1010 1010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2 1012 1012 1012 1012 1012 1013 1013 1013 1013 1013 1013 1014 职位 代码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院校类别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院校 代码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学科 类别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接收 计划 5 5 6 6 4 4 8 8 8 8 6 6 12 12 10 9 10 10 10 10 7 8 10 10 10 10 8 7 3 3 6 6 7 7 1 1 1 1 2 2 2 接收单位 名称 池州市 池州市 池州市 池州市 池州市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接收单位 代码 1014 1014 1014 1014 1014 1015 1015 1015 1015 1015 1015 1016 1016 1016 1016 1016 1016 职位 代码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院校类别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985 高校 985 高校 211 高校 211 高校 其他高校 其他高校 院校 代码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A1 A1 A2 A2 A3 A3 学科 类别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文史类 理工类 接收 计划 2 5 5 5 6 4 4 10 10 13 14 2 2 3 3 5 5 备注:当接收单位职位志愿填报人数达不到接收计划数时,相应调整该单位职位 接收计划数,“985 高校”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211 高校”同类职 位上;“211 高校”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其他高校”同类职位上。 例如,合肥市“3001” 职位志愿填报人数不足 12 人,调减该职位接收计划数, 同时调增“3003”职位接收计划数;合肥市“3003” 职位志愿填报人数不足 14 人,调减该职位接收计划数,同时调增“3005”职位接收计划数。 附件 4 安徽省 2016 年选调生报考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负责政策问题咨询)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0551-62609726、62609436 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0551-62827759 省公务员局考录处:0551-62663221 二、高校咨询电话(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咨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织部:0551-63602232 安徽大学组织部:0551-63861545 合肥工业大学组织部:0551-62905825、62901031 安徽财经大学组织部:0552-3173112 安徽工程大学组织部:0553-2871203 安徽工业大学组织部:0555-2311705 安徽建筑大学组织部:0551-63828022 安徽科技学院组织部:0550-6733150 安徽理工大学组织部:0554-6668472 安徽农业大学组织部:0551-65786112 安徽师范大学组织部:0553-5910043 安徽医科大学组织部:0551-65161020 安徽中医药大学组织部:0551-68129035 安庆师范大学组织部:0556-5300177 蚌埠学院组织部:0552-3150158 蚌埠医学院组织部:0552-3175079 巢湖学院组织部:0551-82360360 池州学院组织部:0566-2748926 滁州学院组织部:0550-3510246 阜阳师范学院组织部:0558-2596234 合肥学院组织部:0551-62158031 合肥师范学院组织部:0551-63828644 黄山学院组织部:0559-2546610 淮北师范大学组织部:0561-3803263 淮南师范学院组织部:0554-6863623 宿州学院组织部:0557-2871018 铜陵学院组织部:0562-5884164 皖西学院组织部:0564-3306663 皖南医学院组织部:0553-3932605 三、省辖市咨询电话(负责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咨询) 合肥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0551-63537437 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61-3198703 亳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0558-5555175 宿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7-3027160 蚌埠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52-3121202 阜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8-2266861 淮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4-6678430 滁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0-3044060 六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64- 3379275 马鞍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5-8355930 芜湖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553-3839378 宣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63-3015839 铜陵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562-5880341 池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66-2088170 安庆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0556-5346725 黄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59-2355006 四、考务技术咨询电话(负责考务技术问题咨询) 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