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doc
九寨沟县商务合经济合作局 关于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九寨沟县商务合作局是九寨沟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 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 经济合作事务有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 订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商 务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 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第三方物 流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 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 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 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商务 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 平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 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 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职责范 1 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5.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 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 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 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 贸促进体系建设。 6.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 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 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7.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 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港澳台 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8.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 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 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 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 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涉及 我县有关工作。 9.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 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县内 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县经济合作项目策划、收集、分析、包装、 发布、推介、项目签约和重大项目的跟踪促进;协助开展国 内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 2 工作,促进国内外经济机构、组织和个人在我县投资兴业。 负责多元化、多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开展投资信息咨询服务 等;统计分析全县经济合作相关情况。 11.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 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 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2021 年主要工作。 (一)研究制定商务经济合作发展政策措施。制定《九 寨沟县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培育实施方案》《九寨沟县 招商引资和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等政策和措施。 (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生产和森林 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省、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 措施,压实属地、行业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 实做好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各 项防控指南,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做好商务经济合作 系统和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努力构建“1+6”现代服务业体系。编制完成《九 寨沟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实现科学合理指 导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 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 (四)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做实成都、北京、上海、 深圳招商基地工作,引进更多新型企业、高新技术及其配套 产业。推进与友好县市的合作,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 (五)大力推动消费增长。制定《九寨沟县 2021 年消 费促升级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搭建消费载体,打 3 造特色商圈和特色商贸村镇(街区),发展新业态、新消费、 新零售、新服务。 (六)巩固电商发展成果。积极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进 农村综合示范县二次覆盖县申报和建设。巩固和提升 2017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电 商站点的动态监管和公服中心等项目运营。 (七)积极开展农商对接。积极参加第七届成都-阿坝 农商对接活动、重庆-阿坝农商等对接活动,推动我县特色 农产品销售。 (八)推动对外贸易增长。扩大农特产品出口,继续培 育壮大外贸企业。积极支持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组织 企业参加进口博览会、广交会等涉外展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预算单位 1 个,其中内设机构 1 个,事业中心一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 15 名,其中:行政编制 5 名,事业编制 10 名。实际在 职人员总数 13 名,其中:行政人员 6 名,事业编制 7 名。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按 2020 年 10 月在职工资人数 13 人列入 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商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 4 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 出、项目支出。县商合局 2021 年收支总预算 169.16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商合局 2021 年收入预算 169.1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收入 169.16 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商合局 2021 年支出预算 169.16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 169.16 万元,占 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商合局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9.16 万元。收入 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9.16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 117.76 万元,包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 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0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11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合局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9.16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24.53 万元。增长 14%主要为单位人员增加经费 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5 商贸事务支出等支出 117.76 万元,占 69.62%;卫生健康 支出 11.01 万元,占 6.5%;住房保障支出 16.11 万元,占 9.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28 万元,占 1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 年预算数为 117.7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商合局机关正常 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2021 年预算数为 11.0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 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 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1 年预算数为 16.11 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商合 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 :2021 年预算数为 24. 28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 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合局 2021 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7.7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4.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6 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险缴费、基本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1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 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 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九寨沟县商合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合局 2021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 年度九寨沟县商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4 万元, 较 2020 年增加 2.63 万元,增长 19.6%主要为人员增加经费 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0辆,目前租用车辆1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 7 的原则,2021年商合局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16万元,是 确保2021年商贸事务完成的重要保障。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和保障就业(类)208(款)02(项)01:指行 政运行。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01: 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住房公积 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8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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