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三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三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表 2: 院(系):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院(系) 专 业 学 号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辅导员 班级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民 族 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 主 评 议 小 组 推 荐 档 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D.家庭经济临时困难 □ 经民主评议小组推荐、认定工 作组认真审核后 认 定 工 作 组 决 定 院 ( 系 ) 意 见 陈 述 理 由 经认定工作组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同意民主评议小组意见 评议 学校 □ 不同意认定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小组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 学生 调整为 组长 整为 资助 签字 管理: 年 中心 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月 意见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