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docx
附件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 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样见省学生资 助管理系统,下同)。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评 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 研究审定。学校要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材料申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其中 5 年制高职统 一填写“2 年”,入学时间统一填升入四年级的时间。 2. 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 必须在系统中打印,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表格须经省 资助中心审核后,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打印。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 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 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 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 2020— 2021 学年的奖项。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 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 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180 至 220 字之 间。 6.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80 至 100 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中“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 “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 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 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9.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没有设立院系的, 其院系领导签名由学生处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代签), 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 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没有设立院系的,其院系盖章处由 学生处、学院盖章) 。 10.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 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的学生,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 附在申请表后,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 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并在初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种情况 进行重点标注。各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 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