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2022沅江市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第一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 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 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 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 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 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 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 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 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 1 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 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 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 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 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 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 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 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 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 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 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 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 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 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 2 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 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 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 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 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木推广。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 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 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 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制定有关农 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规章、措施并组织实施。 (15)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 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 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3 (16)负责农机制造、农机供油的管理;提出发展农业 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 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 (17)依法行使法律、法规、会长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 权以及预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 职能。 (18)指导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和收益 分配; (19)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承 包合同鉴证、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服 务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20)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 (2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 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农业局内设股室 14 个,所属事业单位 11 个,局属二级机构 3 个。全部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发 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 理股、种业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畜牧水产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沅江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站、沅 江市种子技术服务和备荒种子储备中心、沅江市园艺示范场、 沅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沅江市植保植检站、沅江市农业综 4 合服务中心、沅江市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中心、沅江市渔业事 务中心、沅江市农民素质教育服务中心、沅江市农业项目事 务中心、沅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农机事务中心内设股室 5 个,即:综合办公室、科技质 量股、农机装备股、推广培训股、财务股,纳入 2022 年部门 预算编制范围。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处室设大队长 1 名,副大队 长 3 名,专职副局长 1 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财务室、 万子湖工作站、白沙长河工作站、漉湖工作站、莲花岛工作 站、赤磊洪道工作站、农产品投入中队、秸秆焚烧中队、屠 宰卫监中队、兽药饲料中队,大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63 人, 其中在职人员 63 人。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农民合作社 和家庭农场建设指导股牌子)、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 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股、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 理股(加挂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仲裁中心两块牌子),全部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的为沅江市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 年部门预算即我农业农村部门本级预算。农业农村 部门 2022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 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 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 5 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 8 表为空。按照预 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 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 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 等单位资金。2022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259.0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259.06 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0 万元。 收入较去年减少 55.79 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机 构改革,单位人员变动。 (二)支出预算:2022 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3259.06 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 2834.85 万元,住房保障 213.21 万元,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 177 万元,机关服务 5 万,事业运行 5 万,行 业业务管理 12 万,农村合作经济 2 万,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0 万。支出较去年减少 55.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21.79 万 元,项目支出减少 34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干职工退休人 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部分单位专项列入当年市级专 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259.06 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 2834.85 万元,占 86.98%;住房保障 213.21 万元,占 6.5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77 万元,占 5.43%,机 6 关服务 5 万,占 0.15%,事业运行 5 万,占 0.15%,行业业务 管理 12 万,占 0.37%,农村合作经济 2 万,占 0.06%,其他 农业农村支出 10 万,占 0.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 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840.0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 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 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419 万元, 其中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 92 万包括:农博会参展费项目支出 6 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博览会工作等方面;农村农居环境整治 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居环境整治工作 等方面;立项争资招商引资专项项目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 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粮食生产、种子贮备项目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种子贮备工作等方面; 农药监 督监管项目支出 6 万元,主要用于农药监督监管工作等方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 30 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工作等方面。 农机事务中心项目支出 45 万包括: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工 作经费 20 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推广、农机 新机具推广培训等方面。农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0 万元,主 要是用于组织农业机械科研技术推广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 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 械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市农机技术科研及推广。监理成本经 费支出 15 万元,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等工作,用于组织实 施农用机具年检、鉴定、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支出 248 万包括:历史遗留 7 问题 208 万元,主要用于转隶时期历史遗留人员的工资、福 利等方面。大通湖流域治理、秸秆焚烧支出 10 万元,主要是 用于大通湖流域环境治理、秸秆焚烧等工作。兽药饲料 10 万 元,负责农业领域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行 政执法工作。农产品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领域兽种子、 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耕地质量管理、植物检疫 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屠宰卫监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农 业领域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项目支出预算 34 万元,其中:农村财 务管理和公开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5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村级财务 监督等方面;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5 万 元,主要用于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等方面;维护农民权益 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10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 化服务和惠农政策等方面;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2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仲裁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方面;农民合 作社建设指导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2 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合作社和 家庭农场建设等方面;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10 万元, 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日常工作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 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26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 万元,下降 1.5%,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 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 算数为 22.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1.5 万元,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 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 8 用车运行费 1.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 年“三 公”经费预算较 2021 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 年农业农村部门会议费预 算 18.3 万元,拟召开农业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与宣 传会议、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禁捕工作交流、农产品执 法工作交流、屠宰执法交流工作等会议,人数约 2000 人次, 主要包含传达农业生产、农民培育、农业职业技能、传达农 业机械化推广及政策补贴、传达农业机械化推广及政策补贴 等内容;培训费预算 5 万元,拟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 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 实用人才等工作的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农业农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零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农业农村部门固定资产总价值 2094.24 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1340.19 万元,通用设备 210.27 万元,专用设备 483.96 万元,家具用具 59.82 万元。2021 年 1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719.29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1374.95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889.6 万元,通用 设备 87.42 万元,专用设备 365.5 万元,家具用具 32.43 万 元。 农业农村部门共计有公务执法车 2 辆,公务用车支出 1.2 万元。 9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 标管理。2022 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 标管理,纳入 2022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 3259.0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40.06 万元,项目支出 419 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 419 万元,完成促进农业增效 的绩效目标,达到农民增效的成效。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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