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docx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第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 重要载体,是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强我校学生项目组织与管理, 保证项目质量,鼓励广大师生投入到创 新创业实践教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收标准 一、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 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1 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 2. 获得 B 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 获得 B 类竞赛获得校级奖至少 2 项; 4. 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5. 获得著作权至少 1 项; 6. 其他(文科类可以适当降低验收标准)。 二、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验收标准可以参照省级标准执行(应低于省级标准)。 三、 创业项目验收标准,满足下面五个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1. 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时间为序的大事记,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 2. 创业实践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审核,同意结题(总结取得进展情况,提出 继续开展的合理计划;创业实践活动碰到困难难于继续的实施的, 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3. 创业项目注册实体公司、同时提供 3 个月财务运行资料; 4. 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 5.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3 个月以上。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