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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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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关于开展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 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 2017 年度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安排,依据《大连市解决 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5]34 号) 、《大连市人才认定 实施细则》、《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 号)、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国土房屋发[2016]77 号)和《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大 政办发[2016]72 号)有关规定,分阶段开展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 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受理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内容通告如 下: 一、申请条件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 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毕业未满 5 年(2012 年 1 月 1 日后毕业)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 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申请之日前 5 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 (拆迁)的住房面积。 二、受理工作步骤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 务中心负责); 第二阶段,公租房保障资格受理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 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 1、受理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一楼公共服务大厅 14—15 号窗口(沙河口区联合路 100 号) 。 3、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大连高校毕业 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服务区”,点击“人才认定申请”,注册 信息并保存,打印《市内四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 核准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核准表)2 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或所在单位在申请时间内持认定申请核准表及申请人 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的 1 年 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提供工作满 1 年的单位 证明、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内四区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到市人社局一楼公共服务大厅 14—15 号窗口提出认定申请。 (3)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认定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认定申请核准 表上加盖认定印章。 (4)公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于公示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所在单位携带介绍信,到市人社局一楼公共服务大 厅 1 号窗口领取认定申请核准表。 (二)第二阶段:公租房保障资格受理审核 1、受理时间:2017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11 日 2、地点: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3、申报材料、审核程序 已领取认定申请核准表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外地户 籍必须提供)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 住房保障申请表》(“新就业职工家庭”类) ,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 下合格的申报材料: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大连市公共租赁住 房保障申请表》 (新就业职工家庭类)、申请家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居住证、婚姻证明(单身人员需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签字 并手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印章的认定申请核准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地房屋证明(仅限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户籍提 供)。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 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受理审核程序具体如下: (1)单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市内四区国土房屋分局复审。 (4)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计划 10 月底完成)。 三、摇号分配及补贴标准 经终审公示通过的家庭按年度保障计划指标情况进行摇号,摇号 入围家庭名单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进 行公示,无异议的摇号入围家庭按规定程序进行住房保障。 月补贴标准: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博士每人每 月补贴 900 元,硕士每人每月补贴 600 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 补贴 300 元;在甘井子租房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 720 元,硕士每人 每月补贴 480 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贴 240 元。补贴时限为 5 年(自首次补贴月份计算) 。 四、咨询电话 1、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咨询电话:84618709。 认定结果及公示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毕业生就业服务” (微信号:dlgxbysjyfw),或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了解。 2、公租房保障资格受理审核咨询电话:39662012。 终审合格、公示、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人 才住房保障”(微信号:dlzfbz) ,或登录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网站“专题专栏-住房保障”了解。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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