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安远县水保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水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水土保持局归口水利局管理,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正科级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办法》、《安远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开展水土流失现状勘测、普查,组织全县水土流 失的动态监测并公告。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则, 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三)负责办理政府领导任期内水土保持目标的考核、责任 制的落实,草拟向人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 文件和地方性法规、监督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监督管 理。 (四)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负责 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依法查处水保案件、 调处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收缴和 管理工作。 (五)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 治理开发,编写小流域规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抓 好水保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管理全县农村“四荒”资源开发 治理工作,搞好果业开发的规范管理。 (六)管好、用好水保专项资金和物资,依法做好水土流失 防治费的征管工作,抓好基地开发,增强服务功能。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 2018 年年末编制人数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事 业编制 5 人;年末实有人数 21 人,其中在职人员 12 人,离休人 员 0 人,退休人员 9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11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2 万元,下降 1.68 %;本年收入合计 117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2 万元,2 下降 1.68 %,主要原因是:人 员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17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总计 11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17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2 万元,2 下降 1.68 %,主要原因是: 人员变动;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7 万元,占 %;项目 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 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0 万元, 决算数为 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0 万元,决算数为 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 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7 万元, 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12.32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15.32 万元,增长 13.63 %,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68 万元,较 2017 年减少 17.32 万 元,下降 27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减 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 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4.68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 %, 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0.29 万元,下降 5.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 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 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 万元,决算数为 4.68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决算数较 2017 年减少 0.29 万元,增长 下降 5.8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 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 2017 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 降)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7 万元(与部门决算 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7 万 元,增长 6.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 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 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 本部门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并做好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 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 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 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 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 价,对本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全面开 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 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从自评情况看,我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得分为88.5分,部门预 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良好,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良好,预算编制及 执行的规范性优,财务情况优,人员情况优。 通过绩效评价,树立了绩效理念,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 导向的绩效理念正在逐步形成。同时,促进了单位不断完善内部 管理,自觉加强对资金的监督,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 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 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 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 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 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 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 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 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 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 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 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水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