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docx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洪政办发〔2023〕24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 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1号)、《市政府办 公室关于公布宿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形成《泗 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 —1—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泗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 版)》,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 实施行政许可, 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对省以上经济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小城市赋权改革行权事项以 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事项仍按相关改革文件实施。 附件:泗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主动公开) —2— 附件 泗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 号 1 2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委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档案局 县新闻出版局 3 县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委宣传部 4 县委统战部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5 县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 18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 编办发〔2014〕4号) 6 7 8 9 10 县侨办(初审)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备注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县政府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由县行政审批局承办) (洪政办发〔2019〕41号), (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的外商投资项目)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中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改造项目由县工信局办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 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 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 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3 —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11 县教育局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 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 设审批 县教育局 12 县教育局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 机构设置审批 县教育局 13 县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 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 育审批 县教育局 14 县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15 县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16 县教育局 17 县委统战部 18 县委统战部 19 县委统战部 20 县委统战部 21 县委统战部 — 4 —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18〕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县政府(由教育局会同公安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局、交通运输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县教育局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 县教育局,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县民族宗教局(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 县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注销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 县民族宗教局(初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 建建筑物许可 县民族宗教局 发〔2018〕11号)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 县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 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发〔2018〕11号) 备注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22 县公安局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 弹药配置许可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3 县公安局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公安局 24 县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公安局 25 县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公安局 26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公安局 27 县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 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公安局 28 县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 火燃放活动许可 29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 (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30 31 32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运达地)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 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 见》(公治〔2017〕529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 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 见》(公治〔2017〕529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 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 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 〔2010〕592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 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 安明发〔2019〕218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5 —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33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 可 县公安局 34 县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 35 县公安局 36 县公安局 37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公安局 38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 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县公安局 39 县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 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县公安局 40 县公安局 机动车登记 县公安局 41 县公安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县公安局 42 县公安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县公安局 43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县公安局 44 县公安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县公安局 — 6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 行区域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外) 设定和实施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 可实施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 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备注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45 46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户口迁移审批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 47 县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公安局 48 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49 县公安局 50 县公安局 51 县公安局 52 县公安局 53 县公安局 54 县公安局 55 县民政局 56 县民政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 (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暂行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县公安局 可的决定》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暂行管理办法》 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 签发 暂行管理办法》 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签注签发 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签发 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 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 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 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 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7 — 序 号 主管部门 57 县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 县民政局(由县民族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更、注销登记 实施前置审查) 58 县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59 县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60 县民政局 61 县财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审批 62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办学许可) 63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办学许可) 64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实施机关 县民政局 县政府,县民政局 县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 县行政审批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殡葬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65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66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67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8 —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68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 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 果审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 资规〔2023〕3号) 69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设用地审批 划局承办)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划局承办)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临时用地审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让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划许可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 划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查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发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植物检疫条例》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 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建设审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9 — 序 号 主管部门 81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82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83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84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85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86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事项名称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 《森林防火条例》 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划局承办) 《草原防火条例》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 《森林防火条例》 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草原防火条例》 等活动审批 县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 《森林防火条例》 划局承办),县自然资源和 火管制区审批 《草原防火条例》 规划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双沟镇政府 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7 宿迁市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泗洪生态环境局 审批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88 宿迁市 排污许可 泗洪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备注 序 号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宿迁市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 泗洪生态环境局 扩大排污口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 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6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 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备注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机 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 宿迁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 泗洪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 废物收集证审批) 宿迁市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受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实施) 泗洪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泗洪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供水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供水条例》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 供水设施审核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 处理设施审核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 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 11 — 序 号 主管部门 99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00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 施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 决定》(国发〔2012〕52号) 101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02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审批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 使用性质审批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 木审批 103 104 105 106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07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08 109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10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111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实施机关 县行政审批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绿化条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 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审批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 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 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 乡(镇)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12 — 备注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序 号 112 113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 项目报建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 作的决定》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14 县城市管理局 115 县城市管理局 116 县城市管理局 117 县城市管理局 118 县城市管理局 119 县城市管理局 120 县交通运输局 121 县交通运输局 122 县交通运输局 123 124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备注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 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宿迁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卫生设施许可 泗洪生态环境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 县城市管理局 可的决定》 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县城市管理局 可的决定》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 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 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宣传品审批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 县城市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料、占道施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涉路施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 13 — 序 号 主管部门 125 县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126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27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28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 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 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29 县交通运输局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30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交通运输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31 县交通运输局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32 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14 — 备注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33 县交通运输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134 县交通运输局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设定和实施依据 135 县交通运输局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136 县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37 县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138 县交通运输局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 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39 县交通运输局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 过驳作业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40 县交通运输局 141 县交通运输局 142 县交通运输局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 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 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 许可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 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 批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 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 业许可 备注 — 15 —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43 县交通运输局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 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44 县交通运输局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 线施工作业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45 县交通运输局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146 县交通运输局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7 县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 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148 县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审批 县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149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由县交通运输局承办) 150 县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51 县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 批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52 县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 16 — 备注 序 号 主管部门 153 县水利局 154 县水利局 155 县水利局 156 县水利局 157 县水利局 158 159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 堤审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 程设施审批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 批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 码头、渔塘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 160 县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61 县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162 县农业农村局 163 县农业农村局 164 县农业农村局 165 县农业农村局 166 县农业农村局 167 县农业农村局 168 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县政府 (由水利局承办)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县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县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 《蚕种管理办法》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植物检疫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 《植物检疫条例》 县农业农村局 发 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省农业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 农村厅部分委托市农业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村局实施事权事项(采集国 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农业农村局 核发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17 —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169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农业农村局 170 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171 172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 173 县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核发 174 县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农业农村局 175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镇)政府(由农业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局或者农村经营管理 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部门承办) 176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177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178 县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179 县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180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181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 182 县农业农村局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 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18 — 县农业农村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备注 非涉农地区由设区的市级农 业农村部门统筹负责 非涉农地区由设区的市级农 业农村部门统筹负责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83 县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 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84 县农业农村局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 危险品装卸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85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186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187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88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89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 建审批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90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191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192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193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194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备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政府(由县文化广电和旅 游局承办,征得省文物局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审批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 县政府(由县文化广电和旅 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 游局承办,征得市文化广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和旅游局同意) 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19 —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195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196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 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 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 批 197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许可 并逐级上报) 198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止审批 并逐级上报) 199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200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201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202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203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204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c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 设施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05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方言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播音审批 广电局委托实施) 206 县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 备注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 (受理广电总局事权事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并逐级上报) 套数审批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程验收审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理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可的决定》 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许可 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20 — 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 转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序 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洪政办发〔2019〕41号), 该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207 县卫生健康局 208 县卫生健康局 209 县卫生健康局 210 211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212 县卫生健康局 213 县卫生健康局 214 县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 机构许可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215 县卫生健康局 医师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局 216 县卫生健康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局 217 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卫生健康局 218 县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局 219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 定 县卫生健康局受理 并逐级上报 220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 册 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 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许可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初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 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 暂行办法》 — 21 — 序 号 主管部门 221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生健康局 222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生健康局 223 县应急管理局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受市应急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理局委托实施)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工 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 赋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宿 政发〔2020〕72号) 226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受市应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理局委托实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工 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 赋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宿 政发〔2020〕72号) 227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28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29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24 225 事项名称 — 22 — 实施机关 县应急管理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 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序 号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主管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事项名称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审查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 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 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 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 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食品生产许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 员资格认定 236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37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任务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市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工 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 赋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 发〔2020〕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办发〔2019〕41号)计量标准 器具核准由县行政审批局实 施 — 23 — 序 号 主管部门 238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企业登记注册 239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240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241 242 243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244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245 县教育局 246 县教育局 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 审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办发〔2019〕41号)企业登记 资),县行政审批局(内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注册(内资)由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 实施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行政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市行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政审批局委托实施)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宿 办〔2019〕52号)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县行政审批局 可的决定》 点审批 办发〔2019〕41号),该事项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办发〔2019〕41号),该事项 《全民健身条例》 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 24 — 序 号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主管部门 县教育局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审批 实施机关 县行政审批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备注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办发〔2019〕41号),该事项 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泗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 洪县支行 可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泗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 洪县支行 认定 可的决定》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票限额审批 可的决定》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 县气象局会同城市管理、 县气象局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 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飞行管制等有关部门 决定》(国发〔2012〕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燃气场站工程、市政中高压 县住房和 燃气管道工程的初步设计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城乡建设局 件审批 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 县城市管理局 县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场地摆摊经营许可 县城市管理局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审批 县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县住房和 移植城市树木审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息服务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县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县教育局 — 25 — 序 号 264 265 266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县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 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 拆除的批准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关 县行政审批局 设定和实施依据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备注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 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洪政 办发〔2019〕41号),该事项 划转至行政审批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 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 物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行 县自然资源和规 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重 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重要生态、 267 划局、县农业农村 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 《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局 陆生野生动物)交由省林业 进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摄 局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受理 电影、录像审批 (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 物)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批 — 26 —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27 日印发

24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