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10-4 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doc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0〕4 号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学生公寓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 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建 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我校 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特 制定《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及两个附属 规定。各院(系)及学生公寓党总支和党委各部门收到文件后, 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下大气力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一:《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 附件二:《三江学院党校培训班管理规定》 附件三:《三江学院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 党校培训 三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党员教育 规定 通知 2010 年 3 月 10 日印发 附件一: 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 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高 校党建与党的事业关联度的提高和我校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迫切 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的教育培训工作。颁发《三江学院党校培训和 党员教育的若干规定》,就是新形势下,落实中共中央《2009-201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 要举措。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十七届四中全会 关于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构建我校党校领导体系,努力形成党 委各部门协调配合,校、院(系)两级分层实施,院(系)党性教 育与公寓党性教育互相补充,党员教育和积极分子培训同时并举, 集中性党务活动与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结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各院(系)和学生公寓党总支书记同时兼任所属二级党校 的校长,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和学生公寓党总 支副书记同时兼任所属二级党校的副校长。各院(系)分管学生工 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书记)和学生公寓党总支书记是所属二级党 校工作的责任人。 三、党校教育分三种班次,由校、院(系)和学生公寓两级组 织实施。党校初级班主要是面向全体新生,党校中级班主要是面向 入党积极分子,党校高级班主要是面向全体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三 种班次要前后相衔接,党委总支两级要上下密切配合,以形成逐级 递进,合力育人的局面。 四、党校初级班每年新生军训期间组织实施。在学校集中教育 的同时,二级党校和大一年级学生党支部要紧密联系本院(系)、本 专业的实际,开展针对性更强的党的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让学生 —2— 一入学就把个人的学业和党的事业联系起来。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奠定初步基础。 五、党校中级班每学期举办一期。对象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 子的学生和教职工。各院(系)党校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应明确 团学工作负责人为党校中级班的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参培学 生作为联系人,负责考勤、协助团学工作负责人工作。各分校在开 班前,对本院(系)的参培对象必须进行一次认真的动员。所有参 培学员必须严格执行课表计划,按时到课、认真听讲、记好笔记、 参与讨论、写好小结、参加考试。各总支、分校要按照《三江学院 党校培训班管理规定》和《三江学院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的规定,做好学员平时成绩的评定,并在参加判卷前填好《学员平 时成绩登记表》,并认真参加判卷、成绩合订和发证工作。取得党校 培训结业证书是加入党组织的前提条件。考勤情况和考试成绩是对 各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党校高级班每学期围绕不同的主题对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有 计划地组织专题系列教育。全校性的大型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一 次。各总支、分校要与学校的专题系列教育相呼应,有计划地组织 针对院(系)实际情况的党课教育和党务活动。 七、各总支在配合学校搞好全校性的党校培训和党员教育的同 时,要下更大气力搞好本院(系)的随即渗透性党性教育和经常性 党性教育。随即渗透性党性教育,就是随校、院(系)实际工作的 开展而进行的有机渗透性教育。经常性党性教育,就是因院(系)、 因专业、因班级、因个人、因事件等而开展的个体经常性教育。各 总支、支部要把这两种教育作为大事去抓,让党的工作成为全面学 生工作的灵魂引领部分,让以谈心活动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的思想 政治工作成为提升党性、联系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法宝。 —3— 八、各总支、支部要把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作为一个长期的任 务始终不渝地当大事去抓。要让我们的党员经过几年大学党的教育 逐步培养成勤于实践的学习型党员。我们相信,经过不要太久扎扎 实实的工作,我们一定会让学生党建成为三江学院科学发展中的一 个亮点,成为三江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4— 附件二: 三江学院党校培训班管理规定 一、 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专业学习、 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学习和讨 论,以求学有所获。 二、 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话、看报、听随身 听,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学习讨论时要做好准备,积极发言,作 业或学习小结要按时上交,不得敷衍应付。 三、 自觉接受管理和考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特殊 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党总支同意,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批准。 四、 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学员考试成绩、考勤情况、学习小结三方 面综合评估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 —5— 附件三: 三江学院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党校学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 高党校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党校学员考核分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两种。综合成绩为合格者, 颁发党校结业证书。综合成绩在 90 分以上者,(含 90 分)即获得党校 优秀学员评选资格。 二、结业考试卷面总成绩为 60 分、平时考查总分为 40 分。 三、平时考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出勤率:(10 分) ① 全勤为 10 分; ②缺勤 1 次扣 4 分,缺勤 2 次及其以上者取消本期学习资格; ③迟到或早退 1 次扣 2 分,并依次递减;累计超过 4 次则取消本 期学习资格; ④无故旷课 2 次视为自动退出本期党校学习。 2、课堂笔记:(5 分) ① 有专门的笔记本且笔记认真、详细、全面者为满分; ② 笔记较全面、较认真、较详细的得 4 分; ③ 笔记一般者得 3 分; ④缺 1 次听课笔记减 1 分;并依次递减。 3、分组讨论:(5 分) ① 讨论时积极发言,且内容正确、富于启发性者为满分: ② 小组发言较积极,且内容正确者,得 4 分; ③ 发言一般者得 3 分; ④ 发言较差者但能听取他人发言者得 2 分; —6— ⑤ 不发言者不得分 。 4、学习小结:(20 分) ① 内容正确、体会深刻、条理清楚,能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个人实际, 且字数在 1000 字以上者为 20 分; ② 内容正确,体会较深刻,条理较清楚,能理论联系个人、社会生 活实际者,得 15 分; ③ 内容正确,体会一般者得 10 分; ④ 字数在 500 字以内另扣 5 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