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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公开_汶川县人民检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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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四川省汶川县检察院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3 二、机构设置 ....................................................- 10 -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 - 1 - 第四部分 附件............................................- 25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总表.............................................- 30 三、支出总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0 - - 2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责辖区各项检察 工作,接受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和汶川县党委的领导,对汶川县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 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 2018 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8 年主要工作是: 1.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 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和控告、 申诉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对 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二)2018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 年,是检察职能发生调整、检察改革不断推进、检察 - 3 - 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在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认真学习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落实省委十一 届二次、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 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 个维护”,紧紧围绕我县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地建设,依法履行检 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1.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汶 川建设,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妨害社会管理、影响公共秩序的犯罪行 为。2018 年(2017 年 12 月 1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下同) 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犯罪案件 21 件 37 人,依法批准逮捕 31 人,不批准逮捕 6 人。受理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和移送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 52 件 70 人,依法提起公诉 46 件 58 人,决定不起诉 4 件 4 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 45 件 55 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召开 院领导小组专题推进会 6 次,完善机制保障建设,同相关部门会 签《关于规范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线索双向核查移送反馈处置的 暂行办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庭前会议工作的实施办法》 - 4 - 等文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督导检查 3 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 开展专项宣传和线索摸排,组织召开座谈会 4 场(次),参加农 民夜校宣讲 3 次,入村(社区)25 个,张贴公告 150 余份,走 访群众 200 余户,散发宣传资料 8000 余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 14 人,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 2 件,积极 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稳步推进未检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 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2 件 2 人,结合办案积极开 展了“双牵手”和亲职教育活动。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方面,采 用“请进来、走出去”工作模式,举办了“走进检察、遇见未检” 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了“远离毒品无悔青春 巡回庭审进高校” 活动,《检察日报》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创新检校合作方式, 走进机关幼儿园开展了“防性侵”法治教育。深入到全县 12 个 乡镇开展了事实孤儿摸排调查工作,并对 1 名事实孤儿开展司法 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 1 万元。 2.聚焦公平正义目标,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 全年共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1 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 知书》1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 份,《检察建议书》4 份。严 把事实关、证据关,不断加强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退回补充侦 查 16 件次。提前介入刑事案件 5 件。强化漏犯、漏罪的追诉工 - 5 - 作,全年共追诉漏犯 3 人,追诉遗漏罪行 4 起。积极开展量刑建 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 39 件,采纳 35 件,采纳率为 90%。落实 庭审实质化要求,参加庭前会议 3 次,申请“四类人员”出庭 6 人(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首次采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嫌 疑人讯问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适用速裁程序, 办理了全州首例速裁程序案件,该案仅用时 10 分钟便完成庭审 和宣判,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商请县司法局在我院派驻法律援 助工作站,及时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监所监督管理,全年召开监管场所 安全联席会 7 次,进行安全大检查 12 次,开展了在押人员思想 教育法治宣讲活动 1 次。强化社区矫正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 议书》4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 份,依法监督收监执行案件 4 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6 件,办理中央第四巡视组交办案 件 1 件,跨地区书面函告纠违案件 1 件。 深化民事行政监督。积极拓展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高监督 质量和监督水平,全年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4 件。全面贯彻落 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新职能, 按照州院统筹部署,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规范办案流程,抓好 开局起步,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了“净化江河源头”公益诉讼专 项行动,办理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0 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 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0 份,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积极推动 - 6 - 了砂石行业治理,助力全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注重联系协作 机制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5 次,与县环林局、 县食药监局分别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行政 执法工作联系的制度》、《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 的协作办法》。同时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公益诉讼 工作内部协作的规定(试行)》,形成内设机构间相互移送案件线 索的联动机制。 3.立足三大攻坚任务,不断提升检察形象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 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 等工作。按照接访受案规范化要求,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 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满意的检察服务。受理 控告申诉案件 3 件,化解信访积案 1 件,接待群众来访 30 余人 次。加强律师执业保障,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申请 11 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办案认真开展审查监督、刑事 和解、亲职教育等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办理刑事和解案 件 1 件,对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批捕 1 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3 人,开展亲职教育 1 件。立足全县工作大局,主动参与社会综 合治理,开展各类法治宣传 18 次,发放宣传资料 16000 余份。 积极助力脱贫奔康。切实践行“一线工作法” ,不断提高检 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结合“户户入、入户户”、“两联一进” - 7 - 工作,继续选派 2 名青年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干警进村入户扎实 开展了法制宣传、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新春慰问等共建活动, 积极传播汶川价值观,引导群众树立向上向善的思想理念,进一 步激发群众的感恩情怀及脱贫奔康的信心和决心。坚持推进精准 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与县扶贫移民局会签《关于推进脱贫攻 坚领域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衔接办法(试行) 》 ,并对 1 名贫困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 2 万元。 着力保障生态环境。认真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全年办理破坏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 4 件 5 人。在与县环林局、县森林 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开展“守护绿川 2 号”专项行动中,查办涉 林刑事案件 3 件,监督林政案件 12 件 16 人。积极推行恢复性绿 色司法理念,会签《汶川县关于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生态损失 补偿实施办法》,联合县法院、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在绵虒 镇建立阿坝州首个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基地,占 地面积共计 2080 亩,目前已督促 2 名盗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补 种林木 40 株。 4.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持续提升队伍能力 坚定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 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保证的基本理念,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 作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主动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严格执行 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全年汇报请示工作 5 次,县委领导 - 8 - 先后多次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强大 动力。坚持宪法至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 作 2 次,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注重联系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定期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共走访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18 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 察开放日活动 4 次、观摩庭审 2 次、专题座谈 3 次。 狠抓队伍政治素能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指导检察工作。不断提升系统学习力度,从组织领导、营 造氛围、教育培训、督导落实四方面认真落实《汶川县人民检察 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完善党建工作责任 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主题党日活 动 6 次、党员集中学习 16 次、专题讨论 5 次、辅导宣讲 2 次, 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抓细抓小。提升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抽派 1 名干警赴资阳市雁江区院挂职锻炼,组织干警参加省州县举办的 各类培训 27 人次,参加学习讲座、网络培训 8 轮次,实现干警 教育培训全覆盖。 不断强化从严治检力度。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 在首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严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周例会学法、学纪制度,开展集中学 - 9 - 习 29 次。认真抓好州检察院对我院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召开专题推进会议 2 次,民主生活会 1 次,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整 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两个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清单,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开展检务督查 8 次,不 断强化队伍监管力度和纪律要求。主动加强内部监督,正式上线 运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开展常规评查案件 15 件,专项评查案 件 1 件,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程序节点,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落实检务公开要求。全面构建阳光检察工作机制,依法 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举办检察 开放日活动 4 次,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信 息 20 条,公开法律文书 44 份。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检察工作 新闻宣传活动,共发表新闻稿件 57 篇,强化与县电视台的对接, 开展“心系留守姐妹 法治阳光护航”等专题活动新闻报道 8 次。 加强新媒体的运用,切实把“两微一端”打造成为深化检务公开、 推进“阳光检务”的重要平台,发布检察动态信息 433 条,策划 “刑事和解微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专题法治宣传 2 次,制作了 “5.12 汶川特大地震十周年纪念活动”专题 H5 宣传片,推荐量 及累积阅读量超过万余次。 二、机构设置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目前设有 16 个内设机构,包括 1 个驻所 检察室和 2 个派驻检察室。 - 10 -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 1029.24 万元,支出决算总 额为 905.43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增加 79.01 万元,增长 8%;支出增加 146.66 万元,增长 1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 加,相应工资等费用增加。 收入支出总表 1200 1029.24 1000 950.23 905.43 758.77 800 600 400 200 图 1: ( 0 2017 年收入 2017 年支出 决 2018 年收入 2018 年支出 收、支 算总计 变动情况图 )(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 1029.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1029.22 万元,占 9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 元,占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11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02 万元,占 0.002%。 2018年收入表 0.02 1029.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图 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年支出合计 905.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7.85 万元,占 87%;项目支出 117.58 万元,占 1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2018年支出表 117.58 787.85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图 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2 - 2018 年检察院财政拨款收入 1029.22 万元,支出 905.43 万 元,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增长 8%,支出增长 19%,主要变动原 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等费用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1040 1029.22 1020 1000 980 960 940 920 905.43 900 880 860 840 2018年收入 2018年支出 (图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 Z01-1 表,口径 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检察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05.43 万元,占 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 1029.22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加 78.99 万元,增长 8%。主要变动原因 是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等费用增加。 - 13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50 900 850 800 750 700 650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05.43 万元,主要用于 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 756.60 万元,占 83.56%;社会保障和 就业(类)支出 68.39 万元,占 7.55%;医疗卫生支出 27.01 万 元,占 2.98%;住房保障支出 53.43 万元,占 5.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43 27.01 68.39 756.6 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图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饼状图) - 1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 905.43,完成预算 88%。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18 年决算数为 756.60 万元,完成 预算 86%,其中:行政运行(2040401)支出决算数为 639.02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加了 101.73 万元,增长 1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支出决算数为 117.58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加了 53.04 万元,增长 82%。 2.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2018 年 决 算 数 为 68.39 万 元 , 完成预算 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出(2080505)决算数为 48.84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减少 了 13.74 万元,下降 2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 出(2080506)决算数为 19.55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减少 了 5.48 万元,下降 2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 年决算数为 27.01 万 元,完成预算 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 决 算 数 为 27.01 万 元 , 与 2017 年 相 比 了 增 加 了 2.41 万 元 , 增长 10%。 4.住房保障支出:2018 年决算数为 53.43 万元,完成 预算 100%,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 53.43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加了 8.69 万元,增长 19%。 - 15 - (数据来源财决 08 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 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 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87.85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710.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43 万元; 津贴补贴:180.41 万元;奖金:12.63 万元;伙食补助:0 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84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19.55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0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3 万元;抚恤金:0 万元;救济费:3 万元;生活补助:0.53 万元;奖励金:214.82 万元;住房公积金:53.43 万元;其他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 万元。 公用经费 76.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15 万元;印 刷费:0.61 万元;水费:0.39 万元;电费:4.02 万元;邮电费: 3.62 万元;差旅费:16.56 万元;维修(护)费:0.6 万元;培 训费:0.15 万元;公务接待费:0.53 万元;被装购置费 10.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 万元;劳务费:14.89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 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 07 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 经济分类科目。) - 16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检察院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8.2 万 元,完成预算 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 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 算 17.61 万元,占 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59 万元,占 3%。 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59 17.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图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 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 17 - 团组 0 次,出国(境)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61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8 辆,其中:轿车 5 辆、越野车 2 辆、载客汽车 1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7.6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 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主要原因是 2018 年案件数量增加,相应出差增多,办案 车辆相关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8 年公务接待费 0.59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 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 ,共 计支出 0.59 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到 我院开展援藏调研一行人,共计金额 0.29 万元;慰问老干部餐 费,共计金额 0.15 万元;支付省院调研综治工作,共计金额 0.08 万元;支付办案业务接待费共计 0.07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 2018 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0 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18 -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 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 0 个。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 2018 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 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 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1 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2018 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 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139 万元,执行数为 99.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72%。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保障保障检察业 务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现的主要问题:支付进 度较慢,办案业务经费的适用范围有限,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2018 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92 万元,执行数为 17.78 万 元,完成预算的 19%。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部门与业务科室对 接不够,资金使用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面提高单位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根据检察工作实际, 定期做好执行分析,掌握执行进度,及时找出实际执行情况与预 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切实纠正偏差。 - 1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数: 预算执行情 其中-财政拨款: 况(万元 其它资金: 预期目标 231 万元 231 万元 年度目标完 保障办案业务费和装备 成情况 购置费 一级指 标 中央政法转移资金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执行数: 117.58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7.58 万元 其它资金: 实际完成目标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合理,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信 息网络建设,保证了办案质量。 三级指 二级指标 项 目 决 策 预期指标值(包含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 标 指标评价内容 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 目标内 或其他目标明确,即绩效目标实际 容 绩 效 目 标 明确个数/应当明确个数×100% 1个 1个 进度计 划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明确 明确 1个 1个 符合 符合 有 有 化适时调整 符合 符合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是 是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明确 明确 资 金 分配方 分 法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配 合理 合理 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抽 目标匹 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 配 绩效指标完 成情况 100%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政策依 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 据 会发展需要 连续性项目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 决 策 依 据 实施规划 实施规 实施规划符合实际,并根据情况变 划 管理制 度 - 20 - 分配过 程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 符合 1个 1个 1个 1个 合理 合理 金 及时 及时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及时 及时 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是 是 符合 符合 准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符合 符合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规范 规范 会计核算规范 规范 规范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履行 履行 100% 否 否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严格 严格 审核把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 关 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财政资金占项目资 金总额比重较小项 资金集 分 配 结 果 中 目个数/项目总数× 集中 100% 按实际分配结果选 择客观因素测算验 证资金分配方法制 定、分配要素设定、 基础数据应用、测算 依据选取等是否科 (均衡)均衡 项 目 管 理 学合理(2 分) 分配时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 资 金 到 位 效 资金拨 付 使用范 围 资 金 管 理 支付依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即支付依 据 旧合规资金量/资金总量×100% 开支标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即开支标 准 财 务 管 理 财务制 度 会计核 算 项目调 整 投资变 项目投资变更额/项目总投入× 4 组 织 实 施 ( 更 分 ) 制度执 行 - 21 - 项 目 绩 效 完成数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 量 务量×100% 1个 1个 符合 符合 及时 及时 好 好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满意 满意 完成质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 项 目 完 成 量 到行业基准水平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 完成时 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 效 ×100% 完成成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 本 预计完成成本×100% 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带 经济效 来的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 益 化具体指标。 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 项 目 效 益 社会效 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 益 体指标。 反映相关产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 生态效 影响和效果,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 益 体指标。 可持续 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 效益 期限,根据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服务对 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 满意度 象满意 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根据 度 项目实际细化具体指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6.99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14.7 万元,增长 2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 CS05 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78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17.7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 - 22 - 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信息网络建设及检察装备购置。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检察院公有车辆 8 辆,均为一般 执法执勤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 2040501 行政运行:指用于职工工资、办公 费等维持日常工作开展的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指本单位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 - 23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本单位职工应缴纳的职业年 金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指本单位职 工应缴纳的机关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指本单位应缴纳的住 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 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 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 24 -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目前设有 16 个内设机 构,包括 1 个驻所检察室和 2 个派驻检察室。 (二)机构职能。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负责辖区各项检察工作,接受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和汶川县党委的 领导,对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 其监督,执行其决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 2018 年全县工作 的总体部署,2018 年主要工作是: 1.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 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和控告、 申诉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对 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我院属于行政机关单位,核编政法专项编 制 30 名,工勤编制 2 名,实有人数 38 人(政法编制 34 人,工 - 25 - 勤编制 4 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 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1029.22 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649.39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 231 万元,行政单位医疗 27.01 万元,住房公积金 53.43 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8.84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缴费 19.55 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 年全年支出 905.43 万 元,其中: 行政运行 639.02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7.58 万 元,行政单位医疗 27.01 万元,住房公积金 53.43 万元,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8.84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9.55 万元。 2018 年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 246.78 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结转 10.8 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35.98 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根据全县部门编制预算口径和要求, 确保我院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我院行 政、检察相关工作,编制 2019 年预算。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院 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 - 26 -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 支出,是用于保障我院完成特定的检察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 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我院按照预算支出数进行预算数安排 支出,财务管理坚持由分管副检察长签字报销原则。重大开支项 目,由院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由财 务人员审核后签署意见,再报分管副检察长签字报销;实行“办 理(具体经办人)、审核(会计)、审签(分管副检察长)、报 销(出纳)”四分离的财务管理办法。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汶川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 用于保障我院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 部门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 490.93 万元;2.日常公用经费 76.99 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93 万元。主要用于保 障院机关、基层检察室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 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干警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 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27 - 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17.58 万元,用于我院 为顺利完成检察工作等专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2018 年我院“三公”经费,实际决算 支出 18.20 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相比,比上年总计减少 4.86 万元,无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 (3)机关节能降耗。2018 年机关水、电支出 5.36 万元, 较上年水、电支出相比增加 0.95 万元,增加原因是 2018 年案件 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 确绩效目标,控制支行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司法救助金用 于救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司法求助。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日常支出严格按照用款 计划、用款标准,并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 建设等。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使本县经济更稳 定、社会更和谐,各方面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县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 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项目资金的使用未严格按照全年工作计划 - 28 - 和步骤支出,前期支出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1.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确保全年 经费支出均衡。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时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反馈至 各科室,对不合理的支出及时进行调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形成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制 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工作要求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第五部分 附表 - 29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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