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doc
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 2020 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 年 4 月至 5 月,上 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 ) 2020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下 属上海市宝山区统计普查中心(以下简称“区普查中心” ) ,并对重 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统计局是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区普查中心是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统计局及区普查中心 2020 年度部门 预算支出总额为 2094.30 万元,其中区统计局本部 1604.74 万元, 区普查中心 489.56 万元。 根据区统计局及区普查中心提供的 2020 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 反映,2020 年局本部收入总额 1379.72 万元,支出总额 1162.53 万 元,年初结余 123.32 万元,至 2020 年末累计结余 340.51 万元。区 普查中心收入总额 472.3 万元,支出总额 472.3 万元,当年结余和 2020 年末累计结余均为零。 审计结果表明,区统计局及区普查中心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 行,决算(草案)与实际执行数基本一致,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 实地反映了 2020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发现, 区统计局和区普查中心在合同管理和费用支付手续等方面还存在不 -1- 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统计局部分合同未签订日期,个别宣传制作费 0.65 万元 无明细清单。 二是区普查中心订阅报刊 1.78 万元无发放清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统计局 规范费用支出要素,完善支付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统计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已按要 求补齐相关合同要素和明细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 理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统计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1 年 11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