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doc
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制定有关农业 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制度、规章、 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 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 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业机械 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提出全市农机产业化发展 意见,引导农田作业、植保、畜牧、渔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 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 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 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工作。 (七)负责农机制造、农机供油的管理;提出发展农业机械 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 经济指标的统计。 (八)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人 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 他事项。 2.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农机局在职人员为 37 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20 人,非公务员 17 人,退休人员 36 人,离休人员 1 人,共计 74 人。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公务员编制人员 2 人退休,整体比上年度无增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6 个,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 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616.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 总计减少113万元,减少15.5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 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542.5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42.53万元,比上年减少20.97%。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5万元,占 本年总支出72.71%。项目支出167.69万元, 占本年总支出27.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6.51万元,与2017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万元,减少13.98%。主要原因 是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5.64%。主 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万元,占6.15%。农林水支出564.37 万元,占91.84%。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8.93万元,支出决算 为6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 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与人员工资,不在预算中。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31.95万元,比上年增加5.21%。 商品和服务支出4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71.81万元,比上年增加43.8%。项目支出167.69万元, 比上年减少36.8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8万元,比上 年增加11.78%。其他资本性支出5.11万元,比上年减少94.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446.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76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 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 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 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 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 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 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5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 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10批次409人 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39万元,我单位按 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 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所以在 2018 年度我 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 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制规范(试行) 》的有关规定,启动了预算业务管理控制基础工 作,成立了绩效管理控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 的副局长和财务股长为成员,建立了绩效管理控制制度,将预 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并取得了初 步成效。后段,我们将梳理各业务环节的工作流程,查找风险 点,进一步完善控制设计和控制制度,从而使我局绩效管理工 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专项资金组织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湖南省 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 45 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办法》 (湘财农〔2015〕44 号)要求,内部实现了专项资金统一归口 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 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 我们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省级农机化项目实施管理 的通知》(湘农机计发〔2016〕10 号) ,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高 度重视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 项目实施。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应成立由主要 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自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设立项目专账,制订完善 财务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 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 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 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2018 年度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的要求,资金绩效显著, 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具体表现在: 1、购机补贴工作成效显著。购机补贴工作经费有效保障了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有序实施。各级政府都将农机购 置补贴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 为组长,农机、财政、减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 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本年实施补贴资金 1484.041 万元,补贴 机具 880 台,拉动社会投入 4000 万元,提高了农业机械化装备 水平。 2.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推广与培训有效 开展。通过项目建设,农机示范推广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18 年全市共培训购机农民 720 人次,推广高速插秧机 6 台,油菜 直播机 8 台,植保无人机 31 台,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 政拨款决算43.09万元。比2017年增加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 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 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 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 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 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 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 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 (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 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 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 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 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 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 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 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 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 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 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 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 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 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 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 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 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 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 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 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 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 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_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 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沅江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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