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政协机关基本情况.doc
桃江县政协机关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机关 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县政协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 席会议、驻会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 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 案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 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 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省、市政 协的委托,组织驻桃省、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 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 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 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乡 镇、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工作和 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负责接待来桃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 联谊工作。 (十)承办县政协正副主席、党组正副书记交办的其它 工作。 2.机构情况 桃江县政协机关下设办公室、人资环委、经科委、文教 卫体委、法制群团委和提案委 6 个股室。 3.人员情况 县政协机关人员编制含行政编制 17 个,全额事业编制 5 个, 实际在编人数 23 人;退休职工 2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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