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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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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行政审批程序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实施机构 沅江市人社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 年 12 月 28 日主席令第 80 号,2013 年 6 月 29 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 设定依据 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 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 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 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 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固定资产应达到 100 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50 万元,基本规模办学规模不低于 300 人, 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办公不少于 80 平方,固定培训场所 500 平方以 上),具有教学和技能训练的设施、设备、实习工位、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校长,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师队伍,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 和教材,完善的管理制度 申办盈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须民办培训机构预先核准名录 环节顺序 环节名 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1 受理 王瑶 5 工作日 2 初审 王瑶 10 工作日 3 审核 官仕范 5 工作日 4 审批 官仕范 5 工作日 5 办结 王瑶 5 工作日 审查标准 流程图 咨询电话 0737-2737255 监督电话 0737-2721820 办理地点 湖南省沅江市金竹路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楼 4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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