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编号: 发布日期: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制定日期:2018 年 7 月 项目名称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类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单位 息烽县人民政府 签 发 编制单位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 7 号附 2 号金北大厦 10 楼 单位联系信息 0851-85500873(传真) 编制人员名单 职 责 姓 名 单位名称 职 称 审 定 陈守应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工程师 金希玉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秦玲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师 审 核 编制 本人签字 目 录 1 总 则 ..........................................................................................................................2 1.1 编制目的 ..........................................................................................................2 1.2 编制依据 ..........................................................................................................2 1.3 适用范围 ..........................................................................................................3 1.4 预案衔接 ..........................................................................................................3 1.5 工作原则 ..........................................................................................................3 2 区域环境概况............................................................................................................5 2.1 息烽县概况 ......................................................................................................5 2.2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然环境概况 ......................................................6 2.3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概况 ..........................................................7 2.4 环境质量标准 ..................................................................................................9 2.5 下红马水库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9 2.6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源情况 ..................................................9 2.6.1 固定源环境风险 ....................................................................................9 2.6.2 流动源环境风险 ....................................................................................9 2.6.3 面源环境风险 ......................................................................................10 2.6.4 其他环境风险 ......................................................................................11 2.6.5 水体富营养化 ......................................................................................11 2.7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源地主要潜在危险事故源及危险性分析 ....................11 2.7.1 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1 2.7.2 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2 2.7.3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12 2.7.4 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2 2.7.5 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13 3 组织机构与职责......................................................................................................14 3.1 应急组织机构 ................................................................................................14 3.2 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14 3.3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6 4 事故分级及预防工作..............................................................................................21 4.1 事故分级 ........................................................................................................21 4.1.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21 4.1.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21 4.1.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21 I 4.1.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21 4.2 预防工作 ........................................................................................................21 4.2.1 建立事故预防系统 ..............................................................................21 4.2.2 加强日常巡检 ......................................................................................22 5 应急响应..................................................................................................................23 5.1 信息研判与预警 ............................................................................................24 5.1.1 信息收集 ..............................................................................................24 5.1.2 预警 ......................................................................................................24 5.2 信息报告与通报 ............................................................................................25 5.2.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25 5.2.2 突发性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26 5.3 事态研判 ........................................................................................................27 5.4 应急监测 ........................................................................................................27 5.4.1 应急监测流程 ......................................................................................27 5.4.2 监测布点原则 ......................................................................................28 5.4.3 监测方法 ..............................................................................................28 5.4.4 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28 5.4.5 应急监测管理制度 ..............................................................................29 5.5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30 5.6 应急处置 ........................................................................................................31 5.6.1 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1 5.6.2 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3 5.6.3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33 5.6.4 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4 5.6.5 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35 5.7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36 5.8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37 5.9 响应终止 ........................................................................................................37 5.9.1 应急终止的条件 ..................................................................................37 5.9.2 应急终止的程序 ..................................................................................37 5.9.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38 6 后期处置..................................................................................................................39 6.1 后期防控 ........................................................................................................39 6.2 事件调查 ........................................................................................................39 II 6.3 损害评估 ........................................................................................................39 6.4 善后处置 ........................................................................................................39 7 应急保障..................................................................................................................40 7.1 资金保障 ........................................................................................................40 7.2 装备保障 ........................................................................................................40 7.3 通信保障 ........................................................................................................40 7.4 人力资源保障 ................................................................................................40 7.5 技术保障 ........................................................................................................40 7.6 其他保障 ........................................................................................................40 7.7 宣传、培训与演练 ........................................................................................41 7.7.1 公众宣传教育 ......................................................................................41 7.7.2 培训计划 ..............................................................................................41 7.7.3 演练计划 ..............................................................................................41 7.8 应急能力评价 ................................................................................................41 8 预案管理与更新......................................................................................................42 8.1 修订预案及协作 ............................................................................................42 8.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42 8.1.2 地方沟通与协作 ..................................................................................42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42 8.2.1 奖励 ......................................................................................................42 8.2.2 责任追究 ..............................................................................................42 8.3 预案实施时间 ................................................................................................42 9 附 则 ........................................................................................................................43 10 附图 ........................................................................................................................44 附图 1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理位置图 ........................44 附图 2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资源分布图 ........45 附图 3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 ....................46 附图 4 下红马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情况 ....................................47 III 摘 要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为湖库型水源地,根据调整优化的 保护区划分方案,一级保护区与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 13.3km2,其中一、二级保 护区面积分别为 0.35 和 12.95 平方公里,无准保护区,取水点为大坝右坝脚。下 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息烽县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位于县城东南面 永靖镇下洪马村,水库总库容 327 万 m3,始建于 1966 年 11 月,1972 年竣工交 付使用。大坝为浆砌石重力拱坝,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1201m,设计洪水位 1202.52m, 枯水水位 1178m;集雨面积 12.7km2;基流 0.04m3/s;大坝高 35m,放水流量 0.9m ³/s。主要向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永靖水厂供应原水,日供水量为 1.0~1.5 万 m3,水厂同时兼供周边 10 余个行政村,总供水人口近 10 万人。 根据《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对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源地潜在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进行评估,下红马水库饮用水 源地主要潜在的环境风险源为流动源和非点源,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 护指南(试行)》附件三中流动源、非点源风险评价指标及评分值对下红马水库 饮用水源地的风险进行评估,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 Rf(流动源风险值) 为 4,Ry(非点源风险值)为 13,其风险值属于 Rf>9 的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 风险应急措施。 由《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对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潜在环境风险源分析,发现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附近潜在环境风险源及环境事件主要有: (1)危险化学品泄露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2)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4)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5)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本预案确立了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了各应急小组职责,细化应急响应程序。针对各风险源可能突发的环境污染 事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应急处置要求配备必须的应急物 资。 1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然发生有可能影响或已影响息烽县人民 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 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 号);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2011] 17 号); (6)《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2015] 31 号); (7)《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2015] 32 号);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2015] 34 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1]197 号);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 (1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6 号); (1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 委令第 31 号); (1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 号; (15)《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 行)》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1 号); (16)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环办〔2014〕34 号); (17)《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 号) ; (1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 号) ; (19)《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 年 10 月); 2 (20)《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1)《贵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7 年 2 月); (22) 《息烽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 年 10 月); (23) 《息烽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 年 10 月); (24)《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 告》 。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发生的 以下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行为。 (1)危险化学品泄露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2)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4)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5)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1.4 预案衔接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息烽县集 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同时也是息烽县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组织机构与息烽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保持一致。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保持一致。 1.5 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 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 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宣 传教育,提高员工参与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全员预警、全员动员、快速反应, 应急处置整体联动。 (2)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 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 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3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 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对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3)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在息烽县水务管理局的统一领 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搞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环境污染 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 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4)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应 急管理、处置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法制化,明确其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防止职责交叉。 (5)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 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 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辖区范围及周围区域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4 2 区域环境概况 2.1 息烽县概况 息烽县位于贵阳生态保护发展区、北部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经济带上,北隔乌 江与遵义县、金沙县相望,南与修文县接壤,东与开阳县毗邻。川黔铁路、210 国道、黔渝快铁、贵遵高速公路纵贯南北,正在建设的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和息 烽至金沙二级公路横贯东西,息烽港及三级航道可北入长江、南下珠江;息烽距 贵阳龙洞堡机场 70 公里、遵义新州机场 75 公里,处于西南交通网重要节点上, 交通、区位优势突出,投资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 息烽全县总面积 1036.5 平方公里,辖九镇一乡一社区(永靖镇、小寨坝镇、 温泉镇、九庄镇、西山镇、流长镇、鹿窝镇、养龙司镇、石硐镇、青山苗族乡、 新华社区),174 个村、居,总人口 26 万,其中苗、布依等 17 个少数民族占总 人口的 5.3%。 目前息烽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 10 处,包括小桥河水库、下红马水库、 鱼简河水库、上沟水库、枧槽沟水库、流长镇长涌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九庄镇龙 洞水源、鹿窝镇马屯村黑塘水源、石硐镇木杉村水源、养龙司镇高坎子水源,具 体情况见下表 2-1。下红马水库水源作为息烽县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位于县城 东南面永靖镇下洪马村,水库总库容 327 万 m3,始建于 1966 年 11 月,1972 年 竣工交付使用。大坝为浆砌石重力拱坝,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1201m,设计洪水位 1202.52m,枯水水位 1178m;集雨面积 12.7km2;基流 0.04m3/s;大坝高 350m, 放水流量 0.9m³/s。主要向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永靖水厂供应原水, 日供水量为 1.0~1.5 万 m3,水厂同时兼供周边 10 余个行政村,总供水人口近 10 万人。 表 2-1 息烽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情况 水源保护区面积 供水能力 取水点位 (万 m³/d) 置 取水 点情 况 一级保护区 面积(km2) 二级保护 区面积 (km2) 序 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 类型 1 小桥河水库 地表水 1.2 大坝右坝 脚 正常 0.74 16.57 2 下红马水库 地表水 1.5 大坝右坝 脚 正常 0.35 12.95 3 鱼简河水库 地表水 1 大坝右坝 脚 正常 2.956 5.6158 4 上沟水库 地表水 0.27 大坝左坝 脚 正常 1.4451 6.2489 5 5 枧槽沟水库 地表水 1 枧槽沟组 正常 1.18 9.14 6 流长镇长涌村 集中式饮用水 源 地下水 0.1 流长镇长 涌村 正常 0.3669 2.2317 7 九庄镇龙洞水 源 地下水 0.1 九庄镇镇 桐梓村 正常 0.3078 1.7915 8 鹿窝镇马屯村 黑塘水源 地下水 0.13 鹿窝镇马 屯村 正常 0.2223 0.9682 9 石硐镇木杉村 水源 地下水 0.05 石硐镇木 杉村 正常 1.5906 6.5825 10 养龙司镇高坎 子水源 地下水 0.1 堡子村高 坎子组 正常 0.34 5.8409 9.4987 67.9395 合计 2.2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然环境概况 (1)地理位置 水源地位于县城东南面永靖镇下洪马村,属于河流型饮用水源,其属于长江 流域乌江水系。息烽县地处东经 106°27′至 106°53′,北纬 26°57′至 27° 19′之间。东临开阳,南接修文,西北与遵义、金沙两县相望。县城所在地南距 贵阳市中心 66 公里,北距历史名城遵义 85 公里,是黔北及重庆、四川两省市南 下出海的必由通道,也是贵阳市北上黔北及重庆、四川的“桥头堡”,面积 1036.5 平方千米。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理位置见附图 1。 (2)地形地貌 息烽堪称筑北灵秀的息烽,地处黔中山原丘陵中部,地势南高北低,一般海 拔 1000—1200 米,大部为低中山丘陵地,碳酸盐类岩分布广,喀斯特发育,峰 丛、洼地、溶丘、溶洞、暗河、漏斗甚多。北部边缘受乌江及支流侵蚀切割,沟 谷纵横。最高点南望山南极顶,海拔 1749.6 米。最低点乌江出境处大塘口,海 拔 609 米。 (3)气候特征 息烽县南高北低,属北亚热带和南温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 14.5C,年均降雨量 1070.6mm, 大部分地区全年无霜期在 270 天以上。由于海拔高、纬度低、高差大,气候在空 间分布上具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特点,适宜从亚热带到暖 温带的多种农林作物生长。 (4)水文情况 6 息烽县的河流均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多发源于西望山和南望山。依县南高 北低的地势特点,呈羽状,大致平行,由南至北注入乌江。河流总长 187.25 公 里,河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 17.4 公里。境内河流多属雨源型河流,主要靠大气 降雨补水。由于大部分河流川行于深沟峡谷之中,一般具有:河床陡,落差大, 流速快,河水暴涨暴落,冲蚀切割强烈,洪水汇流快,洪水流量占年径流比例大 等特点。全县年平均降水量 1070.6mm,水资源总量(不含乌江水库客水)平水 年(P=50%)为 4.831 亿 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 1.893 亿 m3。息烽县境内水文 情况具体如下: 县境内流域面积大于 20km2 的河流有:乌江、息烽河、瓮桶河、洋水河、九 庄河、雨淋河、猫场河、养龙司河、头道河、三田河、小鹿窝河、永靖河、小桥 河、阳朗河、温泉河共 13 条。息烽河、瓮桶河、九庄河、雨淋河、猫场河、养 龙司河为乌江支流。息烽河、瓮桶河、雨淋河、养龙司河直接流入乌江,九庄河、 猫场河在下游变为伏流入乌江。温泉河是界河——洋水河的支流。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资源情况见附图 2。 2.3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概况 (1)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 下红马水库位于息烽县永靖镇下洪马村,属地表水、湖库型水源地,为县城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设计规模为 17000m3/d,主要用于城镇供水,服务人口近 10 万人。 息烽县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 13.3 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 0.35 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 12.95 平方公里。一 级保护区:下红马水库大坝上以校核洪水位线向陆域平均后退 50—200 米处划定 界限;大坝下以坝基向外 50 米划定界限。二级保护区范围为集雨面积,东至狼 鸡岭,高程 1705.5 米,东南抵上红马,高程 1647.9 米;南至上红马后槽,高程 1502 米;西南至黄砂坡,高程 1444.5 米;西至大荒坡,高程 1502 米;西北抵联丰村 提栏山,高程 1589 米;北至联丰村彭家屋基,高程 1636.5 米,往沿山至大坝下 200 米;东北抵刺竹山,高程 1683.5 米。 无准保护区,并且未设立相应的拐点坐标,具体的划分图见附图 3 所示。 (2)水源地规划水质保护目标 全面恢复其生态功能及生态价值, 恢复及促进生态及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内要保持饮用水源的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二级保护区要整 7 体减少或消除污染源,在二级保护区内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整治;保护区上游周边 一级保护区: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 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网等硬 隔离防护设施;在一级保护区内的道路建设全封闭防护墙、防撞护栏、事故导流 槽和应急池等设施;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所有与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用地进行 植被修复,水土保持,改造为水源涵养林,改造保护区内林、灌、草生态系统。 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杜绝环境污染。 (3)保护措施 隔离防护设施为减少人类活动对水源地的影响,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在水 源地保护区周围,采用围网、生态防护林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沿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对水源地核心区域实行封闭管 理,在息烽县下红马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河流水域周边建设围网。 保护区生物隔离设施:为有效减缓非点源影响,提高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能 力,需要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因地制宜,建设绿化带和生态防护林带,形成生 物隔离防护网。 (4)水源地取水情况 下红马水库水源作为息烽县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位于县城东南面永靖镇下 洪马村,水库总库容 327 万 m3,始建于 1966 年 11 月,1972 年竣工交付使用。 大坝为浆砌石重力拱坝,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1201m,设计洪水位 1202.52m,枯 水水位 1178m;集雨面积 12.7km2 ;基流 0.04m3/s;大坝高 35m,放水流量 0.9m³/s。主要向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息烽有限公司永靖水厂供应原水,日供水量为 1.0~1.5 万 m3,水厂同时兼供周边 10 余个行政村,总供水人口近 10 万人。 2.4 环境质量标准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在区域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Ⅰ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5 下红马水库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环境风险受体分为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水环境风险受体和土壤环境风险受体。 其中,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 重要基础设施、企业等主要功能区域内的人群、保护单位、植被等,按人口数量 8 进行指标量化;水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来水厂取水口、 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特殊生态系统、水产养殖区、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等 区域,可按其脆弱性和敏感性进行级别划分;土壤环境风险受体主要为周边的基 本农田保护区、居住商用地等区域。 下红马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自身属于水环境风险受体。 2.6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源情况 2.6.1 固定源环境风险 固定源主要包括工矿企事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及运输石化、化工产品的管 线、污水处理厂、尾矿库等,根据调查,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未有煤矿、砂石等工矿企业及不存在石油化工企业等,因此不存在固定源污染情 况。 2.6.2 流动源环境风险 流动源环境风险包括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有可能影响水源地的危险化 学品和危险废物等有害有毒物质。在危险物品的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 造成交通事故,危险物品的泄露未能及时得到解决而进入河流,可对下游水源地 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据现场调查,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存在联通周边村寨的通组 水泥路,村民通常使用农用车、摩托车做为交通运输的主要工具运送农用化肥、 农药等,安全防范措施差,发生意外事故时,存在污染保护区水体的情况,造成 息烽县的饮用水供给受到影响。 2.6.3 面源环境风险 根据现场踏勘与调研收集信息,结合保护区划定范围进行分析,下红马水库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涉及居民区,二级保护区内有 19 个村寨。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污水,据估算,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共有 900 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72m³/d,由于目前未建污水管网对污水进行收集,因 此村寨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方 式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较为分散,经过沿途入渗、 蒸发和植被吸收等过程后,直接进入下红马水库的生活污水量较少。 表 4-1 下红马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涉及居民及耕地情况 级别 村寨名称 户数(户) 常住人口(人) 耕地面积(亩) 一级保护区 无 —— —— 2.2 9 黄沙坡 11 44 24 山背后 2 8 40 煤炭沟 现无人居住 现无人居住 现无耕地 穿洞 现无人居住 现无人居住 现无耕地 大阁老冲 26 104 500 上红马 42 168 磨石冲 10 40 铜鼓洞 7 28 60 方竹林 7 28 60 老鹰岩 9 36 40 灯杆树 20 80 50 滥蒲涛 15 60 60 联丰村 14 56 130 老安寨 22 88 200 狼鸡岭 8 32 70 坪子上 现无人居住 现无人居住 现无耕地 鹅里树 现无人居住 现无人居住 现无耕地 金家厂 27 108 150 马槽田 5 20 50 225 900 1436.2 二级保护区 合计 (2)农业生产面源 下红马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传统种植的农作物有玉米、小麦、马铃薯、 水稻等,一级及二级保护区内共涉及耕地 1436.2 亩。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由于 施肥、施药等生产行为造成氮和磷等营养物质、农药、重金属及其他有机和无机 污染物质、土壤颗粒等沉积物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方式将进入水体,同 时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生产劳动力削弱,施用农家肥的农户越 来越少,从而导致施用氮、磷等肥料逐步加剧,水体周边农业面源污染量有增加 的趋势。 2.6.4 其他环境风险 根据调查显示,保护区内无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各村寨的畜禽散养户(其中 散养户养殖最多的为老安寨一家养了 70 头猪)产生的畜禽粪便大部分通过化粪 10 池收集处理后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不直接排入水体。从各种畜禽粪便产生的特 点看,鸡粪便产生量少,便于收集处置,不用水冲洗鸡圈,基本无废水产生。养 猪户需要定期用水冲洗猪圈,除部分农户将其作为产沼原料外,大多直接排放。 2.6.5 水体富营养化 根据调查,下红马水库周边存在村民生活污水、少量畜禽养殖废水排放的情 况;农田生产过程中农药或化肥的施用,受雨水冲刷或地表径流等致使水库中的 氮、磷元素超标,同时村民的养鸡、养猪等畜禽粪便甚至畜禽死尸有可能直接进 入河流,导致水体中的大量浮游生物死亡,加速水体富营养化,引起水源地的部 分水体水华灾害的发生。 2.7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源地主要潜在危险事故源及危险性分析 2.7.1 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一旦处理 不当致使有毒有害泄漏物进入水体,会对水质造成污染,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 息烽县范围内有磷化工产业等涉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和场所和设施,一旦储存设备 发生破裂或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化学品泄漏,随地势流入地表水体,极 易造成水体污染,尤其是对饮用水源地,其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其中,强 酸强碱进入水体后会改变水体 pH 值。在水生态环境中,pH 值的微小变化都会 对水生生物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威胁。 2.7.2 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不涉及居民区,二级保护区内 有 19 个村寨。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污水,据估算,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 护区范围内共有 900 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72m³/d,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 TN、NH3-N 及 TP 等;由于目前未建污水管网对污水进行收集,因此村寨居民产 生的生活污水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方式对水体环境 造成污染,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较为分散,经过沿途入渗、蒸发和植被吸 收等过程后,直接进入下红马水库的生活污水量较少。 2.7.3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固体废物尤其是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在雨水淋溶或 水体浸泡下极易溶解出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并随地表径流进入河道或渗入地 下污染地下水。受污染的地表径流或河水进入饮用水水源补给区或直接流入饮用 水源地,均会给水源供给区的人民带来极大的危害。 11 固体废物溶出物中可含有大量有机致癌物、致病微生物及有毒物质等。这些 物质进入人体后会给人体带来各种不同程度的危害,降低身体免疫力甚至引起某 些疾病的突发,或在体内累积进而影响下一代的生长发育。 2.7.4 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生活污水是人类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是水体的主要染污源之一。主要来 自于家庭、商业、学校、医院、旅游服务业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包括厕所、厨 房洗涤水、洗衣机排水、淋浴排水及其他排水等。生活污水中主要有一些无毒有 机物,如糖类、淀粉、纤维素、油脂、蛋白质、尿素等;还有相当数量的微生物, 其中一些病原体,如病菌、病毒、寄生虫等对人的健康有较大危害以及含氮、硫、 磷等无机盐类化合物,是水体富营养化的罪魁祸首。 含有大量氮、磷、钾的生活污水及农用废水排放入水体,大量有机物在水中 降解放出营养元素,促进水中藻类丛生,植物疯长,使水体通气不良,溶解氧下 降,甚至出现无氧层。致使水生植物大量死亡,水面发黑,水体发臭形成“死 湖”、“死河”、“死海”,研究表明:1g 的磷就可使藻类生长 100g。富营养 化的水臭味大、颜色深、细菌多,这种水的水质差,不能直接利用,水中鱼类大 量死亡。此外,富营养化水体由于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较高,人畜长期饮用, 也会中毒致病。城镇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往往会造成水、土壤的污染,严重的会 引发各种疾病,或导致介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7.5 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1)汛期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属北亚热带和南温带季风气候区,年均降 雨量 1070.6mm,降水量丰沛。汛期大量降水,容易引发洪涝灾害,洪水在涨水 和退水期间,冲刷地表土壤以及邻近河道的固体废弃物进入水体,对饮用水水质 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雨雪冰冻 雨雪冰冻期间,目前普遍使用融雪剂用于道路除雪,融雪剂主要成分为工业 盐,除雪剂随着融化的冰雪形成的地表径流,进入到道路邻近的饮用水源中,造 成水源污染。工业盐多含有亚硝酸,人饮用后会出现慢性中毒,大剂量摄入甚至 导致人员死亡。 12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明确 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是 在息烽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 环境事件工作的领导机构。 指挥长由息烽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冯劲峰担任,下设下红马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息烽县应急 办主任罗续祥兼任。设有后勤保障组、警戒疏散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 综合协调组、医学救援组、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和专家技术组。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后 勤 保 障 组 警 戒 疏 散 组 应 急 监 测 组 应 急 处 置 组 综 合 协 调 组 医 疗 救 援 组 新 闻 宣 传 组 社 会 维 稳 组 图 3-1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结构图 3.2 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以息烽县相关职能部门 为主,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及牵头人员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13 专 家 技 术 组 表 3.1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人员 序号 应急机构职务 单位 行政职务 姓名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冯劲峰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县公安局 局长 罗德竟 县水务管理局 局长 陈立平 主任 县应急办 主任 罗绪祥 副主任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组长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成员 县安监局 局长 杨治 成员 县公安局 局长 罗德竟 成员 县水务管理局 局长 陈立平 成员 县气象局 局长 何肖国 成员 县消防大队 大队长 张璐 成员 县农业局 局长 卢天伦 成员 永靖镇 镇长 王敬奎 组长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成员 县水务管理局 局长 陈立平 成员 县卫计局 副局长 杨明杰 组长 县卫计局 局长 杨明杰 组长 县发改局 局长 姚文彬 成员 县民政局 局长 曾利洪 成员 县水务管理局 局长 陈立平 成员 县财政局 局长 龙泽琴 组长 县公安局 局长 罗德竟 成员 县人武部 部长 组长 县公安局 局长 罗德竟 成员 永靖镇 镇长 王敬奎 组长 县委宣传部 副部长 姜文艺 成员 县新闻中心 局长 魏忠良 成员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组长 县水务管理局 局长 陈立平 成员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联络员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常务副局长 文俊 指挥长 1 2 3 4 5 6 指挥部 应急办公室 应急处置组 应急监测组 医疗救援组 应急保障组 7 警戒疏散组 8 社会稳定组 9 新闻宣传组 10 综合协调组 11 专家咨询组 副指挥长 成员 14 3.3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指挥部职责 日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 项要求; 2)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 3)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协调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应急职责 1)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 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 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2)应急办公室职责 日常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 2)负责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 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应急职责 1)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 2)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 4)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 (3)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九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是 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警戒疏散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援组、 舆论宣传组、社会维稳组、专家技术组。各小组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 15 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 组组成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别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息烽县水务管理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报 告,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关于环境突发时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2)应急处置组 由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牵头成立。主要工作职责:对引发环境事件原因进 行调查和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3)应急监测组 由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及时向息烽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结果等情况。 4)医疗救援组 由息烽县卫计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 对现场进行防疫处理等。 5)警戒疏散组 由息烽县公安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迅速对事故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 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负责 事故灾难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 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等。 6)后勤保障组 由息烽县发改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落实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 应急供电、应急供水供水等保障措施。 7)新闻宣传组 由息烽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 急处置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 8)社会维稳组 由息烽县公安局牵头成立,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 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 不稳定因素等。 9)专家技术组 16 由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牵头,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 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 (4)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同时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 警、报警、处置、终止、善后等环境的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上级宣传部上报信息,协调省市新闻 媒体开展报道。 县应急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负责统一接收、汇总、分析情况并向县领导报送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向县委 办公室通报重要信息;负责向上级报告全县突发事件信息;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处 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应急 综合保障体系的组织建设,协调应急处置保障;督促、检查和指导相关部门对突 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 情况,并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常设工作机构,收集和处理 环境事件信息,负责环境事件日常监测与预警,提出启动预案以及加强或撤销控 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严密监控饮用水 源保护区周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负责水源地以及水源地上游江河湖 水体水质应急环境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饮用水源地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协同相关部门及专家组 成员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评估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提出处理建议,防止污 染扩大;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 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 件污染损害评估, 指导事故责任方按照评估报告的要求开展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 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报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应 急处置情况。 县公安局: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治安 秩序,维护污染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 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 利进行;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密切注视事件动 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清 17 理和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消防措施,维护事发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 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县发改局:负责平抑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 市场饮用水价格。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提出动用贵阳市应急物资储 备建议,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捐助的资金和应急物 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 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工作。负责社会 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根据事件危害和受损程度,做好符合救助条件 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配合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将重 大环境事件常规演练和预警的日常经费纳入环保部门预算。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源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利 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 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 信息。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 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 县农业局: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 地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对具有农灌功能的水源地,应急期间暂停农灌取水。 县气象局: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负责应急期间提 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 县卫计局: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 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 生安全。 县安监局: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并通 报事故信息。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 事件。 县消防大队:参与较大、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协助控制和降低 环境事件的危害。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取水、送水和放 水。 18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 援行动。 县新闻中心: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及政府处置 情况,健康引导社会舆论。 县永靖镇:参与应急组织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办公 室的工作调度。 19 4 事故分级及预防工作 4.1 事故分级 根据《贵州省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本预案将下红 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Ⅰ级)、 较大(Ⅰ级)和一般(Ⅰ级)四级,相应的预警信号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蓝 色。 4.1.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程度严重,水厂无法处理,造成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中 断的污染事件;饮用水源地水利工程等遭受破坏严重,取水工程无法取水,造成 供水中断的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因化学品(含剧毒品)在运输工程中发生泄漏, 造成饮用水源严重污染,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 4.1.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程度严重,水厂处理难度大,造成城市饮用水源地供水 量明显减少(供水量减少 30%以上)的污染事件;饮用水源地水利工程等遭受自 然灾害破坏严重,取水工程取水量明显减少,造成供水困难(供水量减少 30%以 上)的自然灾害;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 10 人以上、30 人以 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 4.1.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程度较为严重,水厂处理难度较大,造成城市饮用水源 地供水量减少(供水量减少 30%以内)的污染事件;饮用水源地水利工程等遭受 自然灾害破坏较为严重,取水工程取水量减少,造成供水紧张(供水量减少 30% 以内)的自然灾害;因饮用水源污染,导致 3 人以上、10 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下 中毒的污染事件。 4.1.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程度较轻,水厂处理难度较平时有所加大,造成城市饮 用水源地供水量减少(供水量减少 10%以内)的污染事件;饮用水源地水利工程 等遭受自然灾害破坏,取水工程取水量减少,造成供水紧张(供水量减少 10%以 内)的自然灾害。 4.2 预防工作 4.2.1 建立事故预防系统 饮用水应急办公室强化饮用水源地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察, 20 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效果。建立通畅的信 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饮用水源污染的因素,及时通报,并督促立即整 改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供水单位、主管人员安全防 范责任制。 4.2.2 加强日常巡检 加强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及补水区范围内存在的重点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源 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风险源的环保设施、生产、运输工艺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 期巡检,检查其封闭性,安全性及正常使用情况,使使用、储存和输送过程都在 正常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废物的泄漏。 21 5 应急响应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 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 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应急响应程序流 程见下图: 应急响应 信息 研判 事件报告 水质监测 风险源监控 信息核实 可能影响饮用水 属实 预警 水源地 启动应急措施 橙色预警 信息报告与 通报 危险消除 橙色预警 发布预警 预警分级 预警解除 预警行动 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 启动应急措施 监测信息处 应急措 施 应急监测 危险消除 事态研判 置效果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物质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应急处置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水厂应对 响应终止条件 响应终 止 满足 不满足 响应终止 图 5-1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22 5.1 信息研判与预警 5.1.1 信息收集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可通过委托贵州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对下红马水库饮用水 水源地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常规监测断面)、进水在线监测(常规预警监控断 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同时通过水文 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部门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收集获 取异常排放信息,通过 12369 热线、网络等途径获取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息烽县公安交通部门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 故信息,水利部门可通过对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藻密度变化情况的监测,获 取水华事件信息。 5.1.2 预警 (1)预警发布程序 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通报,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指令各相 关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预警。预警的发布、解除均通 过应急指挥部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 件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 级或解除。 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个级别,其预警级别及发布程序为: Ⅰ 一般(Ⅰ、蓝色)由息烽县饮用水源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 Ⅰ 较大(Ⅰ级、黄色)由息烽县饮用水源地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 Ⅰ 重大(Ⅰ级、橙色)由息烽县人民政府急处置工作协调委员会发布预警; Ⅰ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由贵阳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 (2)信息报告与处置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 性环境污染事故后,立即报告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 发现场,尽快核实情况,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 级)或者较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 1 小时内 向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报告。 23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 级)或者特别重大(I 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 45 分 钟内贵阳市人民政府和贵州省环保厅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接到 报告后,对事故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3) 预警措施 (1)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 (2)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中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 态,必要时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3)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 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4)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 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 (5)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6)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7)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8)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9)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5.2 信息报告与通报 5.2.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 性环境污染事故后,立即报告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 发现场,尽快核实情况,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 级)或者较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 40 分钟 内向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 级)或者特别重大(I 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 15 分 钟内电话向贵阳市人民政府和贵州省环保厅报告。省环保厅接到报告后,对事故 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报告程序: (1)向息烽县水务管理局 24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城镇污水事故排放等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到饮用水 源地的正常取水时,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整个基本情况、事故级别等报告息烽县水 务管理局,请求支援。 (2)向公众通报 根据事故等级,按照饮用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决定对广大公众采取 防护行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用电话向周边居民、环境敏感点通报当前污染 事故状况,通知职工、群众做好应急疏散准备,听侯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并在疏 散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与互救。 5.2.2 突发性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 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 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 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 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 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 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2)事故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后, 息烽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并在 24 小时内填写事件紧急报告,内容包括: Ⅰ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排放污染物类型、数量及潜在危害程度; Ⅰ 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人为因素引起时)类型、经营规模; Ⅰ 事件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Ⅰ 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Ⅰ 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Ⅰ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件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Ⅰ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3 事态研判 25 发布预警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按照水源地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副总指 挥、协调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成员及名单迅速组建参加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 跟踪开展事态研判。 事态研判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点下游沿河水利设施工程情况、判断污染物进 入河流的数量及种类性质、事故点下游水系分布(包括清洁水情况)、距离水源 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以及备用水源地情况。 事态研判的结果,应作为制定和动态调整应急响应有关方案、实施应急监测、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 5.4 应急监测 5.4.1 应急监测流程 事件处置初期,实施应急监测的部门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 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 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 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事件处置中期,应根据事 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 和监测频次。事件处置末期,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 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为能及时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和影响程度,有效处置并控制事态的 蔓延,针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息烽县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以下应急监测物资。 表 5-1 下红马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物资 序 号 监测项目 配备仪器 1 水温、pH 酸度计、pH 计 2 色度、浊度 色度(浊度)仪 3 电导率 电导率仪、离子计 4 BOD5 生化培养箱 5 COD 标准 COD 消解罐 6 总 磷 压力蒸汽灭菌器、水质快速测定仪 7 氨 氮 紫外分光光度计 8 粪大肠菌群 恒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 9 SS 滤纸、鼓风干燥器 10 挥发酚类 气象色谱仪、气质联用仪 11 油性物质 多功能红外分光测油仪 12 重金属 原子吸收、 ICP 26 5.4.2 监测布点原则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的相关规定对突发 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进行布点监测。 针对水体污染的监测布点原则为:根据事故发生点地表水流向及该地区水域 特征进行水质监测布点。如对河流的监测,按规范要求在事故发生地及其下游布 点,同时在事故发生地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点);如水体的流速很小或 基本静止,可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同时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 取水口和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采样断面(点)。 监测因子:SS、氨氮、总磷、CODcr、BOD5、pH及事故排放的特殊污染物。 监测时间及频率:事故发生后连续取样,监测水质变化情况,直到恢复正常。 5.4.3 监测方法 为迅速查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或名称)、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污 染发展趋势,在已有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和实验室现 有的分析方法进行鉴别、确认。 (1)为快速测定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可采用如下快速监测方法: Ⅰ 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监测方法。 Ⅰ 现有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在用的监测方法。 Ⅰ 现行实验室分析方法。 (2)从速送实验室进行确认、鉴别,实验室的选取优先采用国家环境保护 标准或行业标准。 (3)当上述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 件,选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如 ISO、美国 EPA、日本 JIS 等国外分析方法。 5.4.4 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 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应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 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 应急监测原则和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测范围:应尽量涵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 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浓度的监测区域。 (2)监测布点和频次: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或源头,结合水文 和气象条件,在其扩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地位置合理布点,必要时在事 27 故影响区域内水源取水口、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断面)。应采取不同 点位(断面)相同间隔时间(一般为 1 小时)同步采样监测方式,动态监控污染 带移动过程。 Ⅰ针对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固定源排放口附近水域、水源地下游附近 水域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固定源风险。 Ⅰ针对流动源、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事发区域下游水域、下游水源地 附近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Ⅰ水华灾害突发事件若发生在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应对取水口不同水层 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3)现场采样:应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采样器材。采样量应同时满足快速 监测、实验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应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 照应急专家组的意见确定。 (4)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 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考虑主要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化 学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的监 测,为后期损害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5)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 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6)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应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测 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 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 (7)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 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 核。 5.4.5 应急监测管理制度 (1)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及时指挥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对 现场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 (2)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应急监测人员,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对事 故现场不熟悉、不能确认现场安全或不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 防毒呼吸器等)、未经现场指挥或警戒人员许可,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28 (3)监测人员随时保持通讯设备开机状态,到达各监测点后立即向监测组 组长报告监测点的气味、风向、空气受到的影响等基本情况,之后每半小时报告 监测结果和人员安全状况。 (4)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 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 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5.5 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1)污染源排查 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开 展溯源分析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 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 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 (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调查污水处 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有 散居的居民,重点排查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及散养畜禽养殖户排污情况。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 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 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户)、农村 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 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 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险 品仓库和装卸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 的异常情况。 (2)切断污染源 对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内的污染源,应明确负责实施切断污染源的 部门、程序、方法及工作要点;对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的污染源,按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29 容。 (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 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动路面系统的导 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3)对水上船舶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主要采取救援打捞、 油毡吸附、围油栏、闸坝拦截等方式,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4)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 陆域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 (5)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5.6 应急处置 5.6.1 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 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事故对水源的影响,保护环境。当发 生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学品泄漏事故,息烽县水务管理局接到 报告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事故处置。 (1)贮罐泄漏时,组织事故单位人员立即做好防护后进入事故现场。首先 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则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撤离现场,其次 切断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体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同时判断泄漏的压 力、泄漏口的大小及化学品种类和状态,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准备 就绪后,立即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3)大量泄漏:在消防堤内,如有泄出,引流入防护沟或事故池。用泡沫 覆盖,降低挥发或根据危险品的种类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根据泄漏的压力和泄漏 口的大小及其形态,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就绪后,立即用堵漏材料 堵漏。 (4)环境监测:由应急监测组负责组织人员迅速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成分和 浓度,提出控制,降低环境污染的相关技术,确定事故中心区域。并对可能影响 到的水源地进行取样监测,确保水源的安全使用。 (5)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当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能对企业内、外人员 构成威胁或发现事故现场出现危险状况时(如贮罐将要爆炸等)时,在应急指挥 30 部统一指挥下,对事故救援无关人员及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邻的危险化学 品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向上方向疏散到安全地点。事故单位通知各岗位人员迅 速撤离,撤离时对人员进行清点,将清点情况报告指挥部。 (6)治安警戒:息烽县公安部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 情况,携带防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 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 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 员道路疏通,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 散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7)事故救援:救援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配备专用防护器材和专 用工具迅速到达指定现场;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采取堵漏、灭火、隔离、稀释、 中和、覆盖、卸压等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有效控制事故 扩散,防止连锁事故发生;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和伤亡人员,疏导现场人员撤离事 故现场;当人员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伤害,送医院就医; 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消除火种;配合事故单位查清现场被困、失踪、 伤亡人员数量。 (8)医疗救护:卫生救护组现场设立临时救护点,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 备工作。 (9)饮用水调度:事故的发生造成下游或周边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时,根据 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和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由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做好居民饮用水的 应急供应,确保供水安全正常运行。 (10)善后处理: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事故单位安排专门人员 做好死亡、伤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现场恢复:在确认所有有毒气体被驱散、泄漏的危险化学品被控制时,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警戒,恢复事故区域水、电、气供应。 (12)组织生产运输单位进行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的恢复工作和对事故现场 进行清理,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将 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或环境污染。 (13)对事故区域附近河流上、下游的一定距离设置水质监控断面及可能受 到影响的水源地进行水质跟踪监测,随时检查水源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 报告应急指挥部。 31 5.6.2 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非正常排放,进入饮用水源地或水源补给区时,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1)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排放或区域进行走访调查, 确定事故排放原因、排放源,关停排放口以控制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并确认所排 废水的数量、废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 (2)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被污染的水体进行降污和恢复处理。 对已受污染的水体,根据污染物种类可投加相应的中和、降解、消毒等药品或补 充外来水源对其进行稀释处理。 (3)应急监测组对所排废水、周围饮用水源地、水源补给区及事故发生点 附近河流下游一定距离监控断面的水样进行采样分析,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污染 范围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4)若事故现场下游或周边饮用水源地已受污染,对受污染的区域,根据 污染水质状况及所在区域条件,相关部门及时调用备用水源妥善解决区域内人们 的生活及生产用水问题。 (5)事故得到控制后,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并对事故单位生产运行情 况及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加强废水事故排放单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监督管 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污染事故的发生。 (6)事故结束后,继续对受污染的饮用水源地、河流下游一定距离的监控 断面进行跟踪监测直至水源恢复正常使用,并定期对其进行采样抽查,以随时了 解环境状况。 5.6.3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淋溶液渗漏突发水污染事件 当发现水源地周围或一定距离的上游流域出现固体废物非正常排放或处置 不当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调查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置。 (1)当发生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周围环境受到污染 时,立即采取措施对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周围进行设围处理,必要时在表面加盖一 层塑料薄膜,防止风力作用造成扬尘或雨水淋溶作用产生有毒有害渗滤液加重环 境污染。 (2)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所排固体废物的来源、种类、主 要组成成分以及数量等,并判定固废堆放场所在地及周围环境敏感点。 32 (3)应急监测组立即对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及附近采集地下水(有条件时)、 场地附近河流上、下游一定距离的水质监控点采集水样进行监测。 (4)根据调查及样品监测结果采取相关应对措施,控制固废源头的排放并 限期将所排固废运走,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对地表径流、饮用水源地水体的影响。 (5)若事故现场周边饮用水源地或水源补给区已受到污染,对受污染的区 域,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由县水务管理局配合做好居民饮用 水的应急供应。 (6)对已被污染的水体,专家组依据固废的性质、污染物种类及受污染程 度提出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施加相应的药品进行沉淀、降解或消毒,或引入 外来水源进行稀释处理。 (7)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后,定期对堆放场地周边其下游水源地取水口和监 控断面进行水样采集分析并与前面的监测结果一起形成报告上交应急指挥部,随 时掌握污染区域的恢复情况,确保环境的安全性。 5.6.4 水体富营养化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爆发水体富营养化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根据 事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置。 (1)应急监测组立即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2)应急指挥部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及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发布暂停取水命令。 水务管理局根据被污染的水质状况及所在区域条件,及时调用备用水源妥善解决 区域内人们的饮用水问题。 (3)应急处置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立刻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对藻类进行打 捞、投加灭藻剂、消毒剂。根据现场情况从附近水源点调水,降低水温,防止藻 类继续蔓延。 (4)应急保障组负责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供应。 (5)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后,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定期对事故发生地下游水 源地取水口和监控断面进行水样采集分析并与前面的监测结果一起形成报告上 交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污染区域的恢复情况,确保环境的安全性。 对于藻类大爆发造成的水源污染时,每天用专用船向水库中投加硫酸铜溶液, 控 制 藻 类 繁 殖 。 适 宜 投 加 量 为 : 蓝 藻 和 硅 藻 0.12mg/L-1.0mg/L ; 绿 藻 1.0mg/L-1.5mg/L,按水面下 2m 计算投药。 33 在水厂采用预氧化后混凝法除藻。即在混合、反应之前加氯,杀死藻类,以 便在沉淀池中有效沉淀,减少进入过滤池的量。应根据藻的种类选择药剂,去除 硅藻可单独投加硫酸铝,投铝量可增加到 3.0mg/L 左右:去除蓝藻需要向反应池 中投加粉末型活性炭作为助凝剂,尤其是在藻类大量繁殖时应作为应急措施,为 提高沉淀效果,需投加过量的铝盐、铁盐混合剂。 为了避免产生过量的三氯甲烷等氯化副产物,减少投氯量、加大高锰酸钾投 放量也有较好的除藻效果,一般高锰酸钾投放量为 1-3mg/L,只要淡红色凿池内 消失,高锰酸钾就不会进入滤池。 5.6.5 特殊气象条件引发的次生水污染事件等 当发生特殊气象时,应密切关注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汛期应加强水源地周 边重点污染源排查、雨雪冰冻期应密切关注融雪剂的使用对水源地的影响。发生 水源地污染事故后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1)汛期应急措施 1)现场抢险组立即查找污染源点,并通过转移、封存、销毁等手段清除主 要污染源,并根据现场地形地貌搭建开挖治污截污设施,隔离污染源点。 2)现场监测组加大监测频率,对现场土壤,场地附近河流上、下游一定距 离的水质监控点,附近地下水及下游饮用水源地水进行取样监测。及时掌握水质 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及其它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并及时向下游地区通 报。 3)根据样品监测结果采取相关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对地表径流、 饮用水源地水体的影响;若事故现场周边饮用水源地或水源补给区已受到污染, 对受污染的区域,水务局根据被污染的水质状况及所在区域条件,及时调用备用 水源妥善解决区域内人们的饮用水问题。 4)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相应 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件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 要警戒疏散组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 5)对已被污染的水体,专家组依据事故污染物的性质、种类及受污染程度 提出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施加相应的药品进行沉淀、降解或消毒,或引入外 来水源进行稀释处理。 6)汛期过后,应急处置组队重点污染源。固体废弃物及岸边堆积物再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消除污染隐患。 34 (2)雨雪冰冻时期应急措施 1)当发生雨雪冰冻导致道路结冰时,综合协调组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科学 的除雪除冰计划,尽量避开水源地保护区、汇水区、连接水体等区域。如无法避 开,现场抢险组需制定敏感路段污水收集措施,避免含有融雪剂的污水进入地表 水体。 2)现场监测组加强风险源排放口、取水口附近地表水的水质监测,增加可 溶性盐类和亚硝酸盐的监测,对在线监测设备采取防冻保护措施。 3)对已被污染的水体,专家组依据事故污染物的性质、种类及受污染程度 提出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施加相应的药品进行沉淀、降解或消毒,或引入外 来水源进行稀释处理。 5.7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为能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应确保息烽县 成立专门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库,应急物资应包含如下方面: (1)对水体内污染物进行打捞和拦截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救援打捞设 备、油毡、围油栏、筑坝材料、溢出控制装备等。 (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 吸收剂等。 (3)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导流槽、应急 池等。 (4)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 导流槽等。 (5)针对水华灾害,消除有毒有害物质产生条件、清除藻类的物资、装备 和设施,如增氧机、除草船等。 (6)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及降解的应急工程设施,如拦截坝、 节制闸、导流渠、分流沟、前置库等。 目前在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取水工程旁的水源地管理站内配 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如表 5-2 所示。 表 5-2 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应急物资储备名录 序号 名称 数 量 单位 1 塑胶手套 30 副 2 雨 衣 10 件 3 救生衣 10 件 4 雨 鞋 10 双 35 功能 存放地点 身体防护 应急物资库 5 口罩 30 副 6 密眼渔网兜 5 个 7 船 2 艘 8 PVC 围油栏(20m) 5 条 围挡藻类、油类 物质及污染物等 9 吸油毡(40cm*50cm) 100 片 吸附油类物质 10 粉末活性炭(25kg/袋) 5 袋 净化水质 11 编织袋 100 个 12 铁锹 5 把 13 充电电筒 5 把 14 对讲机 7 部 15 石灰 200 kg 中和 16 灭藻剂 200 kg 灭藻 17 增氧机 台 2 水体增氧 18 风向标 2 个 指示风向 备注: 打捞藻类、污染 物等 应急抢险 各应急监测设备可以调用息烽县环保部门的设备(表 5-1) 5.8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息烽县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向社会 发布信息,并针对舆情及时发布事件原因、影响区域、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公 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热线电话等。 5.9 响应终止 5.9.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 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9.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环保部 门批准; (2)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 评价工作。 5.9.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36 (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 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 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 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7 6 后期处置 根据具体事故类型及性质,及时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6.1 后期防控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响 应终止后污染防控工作。如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进行后期污染监 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事故 场地及漫延区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对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部分污染 物导流到水源地下游或其他区域,对这些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等。 6.2 事件调查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应急 指挥部自身亦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 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调 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3 损害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应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 向社会公布。 6.4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损害赔偿、风险源整改和污染场地修复等具体工作方案, 对事故后的损失、损害进行善后处理、清查短缺物资或临时征用物资、与相关部 门协商索赔事宜。 38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针对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设立应急救 援专用备用金,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款专用拨付。 7.2 装备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各专职救援队伍针对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性 质并根据需要,将抢险抢修、个体防护、医疗救援、联络通讯等器材配备齐全, 平时专人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能有效使用。装备由区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准备并维护。 7.3 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办公室将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 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有线电话、手机、对讲机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 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24 小时报警值班电话: 12369。 7.4 人力资源保障 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 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 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5 技术保障 同时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相关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 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7.6 其他保障 (1)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确保应急处置车辆的落实,加强 对应急处置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确保应急处置 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疗保障: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加强与医疗救治单位的联系并签定互 救协议,建立医疗救治信息,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3)治安保障:积极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时疏散、撤离无关人员, 加强事件现场周边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事件现场警戒,防止无 关人员进入。 (4)社会动员保障:加强与相邻企业日常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地方党委、 39 政府,积极做好相邻区域、企业之间的联动工作。并与相关部门签定互救协议。 (5)紧急避难场所保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制定人员和财产的避难 方案。协助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人员和财产的疏散、避 难工作。 7.7 宣传、培训与演练 7.7.1 公众宣传教育 在饮用水源地利用信息公开栏的方式加强环保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周边 群众可以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挂图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带 来的危害和妥善处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性,普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7.2 培训计划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环保知识培训,培训对象为有关领导和职工。对各级领导、 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 培训内容由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两部分组成。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侧重于设施、 设备和器材等的使用、操作和维护;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理论操作并重,通过 理论培训和模拟演习提高管理和应对能力。 7.7.3 演练计划 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检验应急反应中各环节是否快速、 协调、有效运行。根据自身的环境污染事故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实战或模拟演练。 需要地方部门参与的,报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实施。通过演练,查漏洞、 补措施,不断增强救援工作的时限性和有效性。 7.8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 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 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 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40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 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时进行预案 的修订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8.1 修订预案及协作 8.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应及时进行预案的修订: (1)饮用水源地的分布发生变化的; (2)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3)区域内危险风险源的种类和分布发生变化的; (4)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8.1.2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应急机构及其它县政府的交流与联 系,组织参与地方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单位的交流与 合作。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依据有关规定对处理事故中做出重 大贡献的人员和班组给予奖励。 8.2.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严重性,追究相应的责任, 触犯法律的由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评审、修改并报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和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备案, 经指挥长批准签发后实施。 41 9 附 则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 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 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 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又重 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 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 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 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 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42 10 附图 附图 1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理位置图 比例尺 43 附图 2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资源分布图 比例尺 44 附图 3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图 黄色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红色区域为一级保护区 比例尺 45 附图 4 下红马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情况 比例尺 46

息烽县下红马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