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学院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docx
江苏建筑学院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 为规范体育课重修工作流程,为重修学生提供良好学习体育技 能的机会,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重修界定 体育课为选项必修考试课,一二年级四个学期开设,总计为 6 个学分,每个学期 1.5 学分,成绩以百分制打分。凡各学期体育课程 成绩低于 40 分(不含 40 分),或 40-59 分之间不及格补考未过的学 生必须重修该学期体育课程。 二、体育重修报名与课程 学生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在各学期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或者在 学期第四周,自行上体育部网站下载入班报到证,到健身技能教研室 报名盖章,由教研室分配项目与任课教师,按照教师要求上课考试。 三、体育重修学时 参加重修学生必须随上学期任课教师出勤满 12 学时以上并考 试后,考试要有身体素质测试及专项技能组成,由任课教师掌握处理。 任课教师凭出勤记录与成绩单上报到体育部秘书处,再由秘书登录到 教务系统。 四、毕业班学生重修 毕业班学生重修按照每学期 12 学时进行学习,若个人出现多 个学期重修,需修满各学期学时,考试通过后才可获得各学期学分。 本规定自 2018 年 3 月份实施,解释权在体育部健身技能教研 室。 体育部

江苏建筑学院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