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初审公示的说明.doc
法学院关于 2023 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初审公示的说明 学院全体 2023 届本科毕业生: 按照学校《关于 2023 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及毕业、学位资格审核 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教务通字〔2023〕27 号)要求,2023 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初审结论已产生,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毕业条件 按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 1、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并合格; 2、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达到 165 学分;应 用心理学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达到 170 学分。 二、学位授予条件 学位审核以毕业生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西南科技大 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西南科大学位字〔2018〕8 号)为依据。 学位条件如下: 1、按期取得毕业资格; 2、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没有受到“留校查看”及以上 处分。 三、预审结果:《预审结果名单》中的审核结论一栏“通过”为本次 审核已合格,“不通过”为截至现在不合格。本次审核条件是不含 《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学分、《专业毕业实习》学分、《形势与 政策 8》、创新创业实践系列项目(微学分)课程,按照人才培养方 案要求修完所有必修课并合格的情况下得出的审核结论。 四、关于学籍管理的一些说明: 1、学制届满 6 年,未能达到毕业要求,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 业已修总学分≥135 给予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已修满总学分≥140 给予结业。 2 、学制届满 6 年,未达到结业要求,已修总学分<135 给予肄 业。 3、“延长学习年限”为预计截止到 2023 年 9 月尚不能取得毕业 资格的同学,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4、凡第一批次不能毕业的同学请达到毕业条件后及时与学院教 学科研办公室东 7A307(0816-6089623)联系,以保证顺利取得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请所有同学认真查看《审核结论名单》中自己的信息,如有 错误遗漏,及时持打印成绩单 (包括后期有新的课程成绩出来的同 学)到学院教学办东 7A307 更正。 六、 截止到 2023 年 9 月不能毕业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在西南科技大 学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应用系统申请延长学制,网上办理完毕及时到 2020 级相应专业辅导员老师处报到后再离校。 七、本届毕业审核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0 的同学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毕业后两年内可以 “课程进修生”的方式回校参加相应学位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达到学 位授予条件后,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