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doc
附件 1 2008 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 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 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 目专业管理工作满 10 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 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 8 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 业管理工作满 5 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 目专业管理工作满 3 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 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08 年 4 月 11 日。 二、 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 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 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及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申请参 加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 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考生自行用 A4 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 2 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 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 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 3 号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