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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试点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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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左民政字〔2023〕48 号 苏尼特左旗民政局关于 《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 帮扶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 旗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 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 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 1 工作意见》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9 号)要求,进一步规 范我旗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保边缘人口常态化救助 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 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现将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和救助帮扶试点工作方案拟稿呈上,请审阅批示以政府名义发 布。 特此请示。 附件:《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试 点工作方案》 苏尼特左旗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20 日 2 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 扶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 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 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实施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 工作意见>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9号)和联合发文《关于持 续推动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的通知》(锡民政 发[2023]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旗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 健全低保边缘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 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在苏尼特 左旗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试点工 作,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健全低保边缘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机制,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开展日常监测和救助帮扶,织密兜 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二、工作目标 在进一步巩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基 础上,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一 旦发现需要救助的城镇低保边缘人口,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旗 3 民政局与旗直有关部门单位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城镇低保 边缘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在教育、医疗、 住房、就业、灾害方面积极探索并开展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 早帮扶。 三、基本原则 (一) 动态监测、定期更新。旗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与旗 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社区 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掌握辖区困难群众底数,确保及时将城 镇低保边缘人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二) 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各部门单位在制定政策过程中 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通盘考虑,积极稳妥,做到尽力而为, 量力而行。同时,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稳 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 (三) 把握政策、不突破底线。对低保边缘家庭实施救助过 程中,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旗有关政策,不随意扩大 补助范围、吊高胃口,确保不突破政策扶持底线。 四、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及申请流程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 知》(民发[2021]57号)文件精神,将城镇低收入家庭更名为城 镇低保边缘家庭,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含1.5倍)以内,且家庭财 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家庭。 4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流程按照《苏尼特左旗城乡低保家 庭认定办法》(苏左民政字[2016]88号)和《苏尼特左旗民政局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临时救助、高领津贴等四 项行政给付事项赋权工作方案》(苏左民政字[2021]64号)等规 定执行。申请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 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苏木镇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 关材料,真实填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声明书,申请人签字 确认,并提交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填写《 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满都拉图镇、社区受理后申请后 要及时组织民政助理、社区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 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员信 息、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进行申请对象家 庭经济状况核对,在申请人所在满都拉图镇公示、审批后报旗 民政局备案。 五、建立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一) 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一是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 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 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二是动态监测范围内低保边缘家庭,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 或因突发事件暂时性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 5 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协助申 办相关社会救助,确保“应纳尽纳”。 (二) 实施综合社会救助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困难程度 和需求,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及时有 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 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相关部门出具体方案)。同时,积 极探索其他救助帮扶。民政部门牵头作用,逐步实现殡葬基本 服务均等化,适当扩大殡葬减免对象范围,将城镇低保边缘家 庭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针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死亡人员的 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绿色生态节地安葬费用给 予部分减免及奖励补贴。全面贯彻残疾人福利补贴政策,扩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将城镇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纳 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体为拥有我旗户籍,认定为低 保边缘家庭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并积极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上级部门申请假肢、助听器等残疾人康 复器具。 (三) 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 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镇低保边 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发挥旗级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化解城镇低保 6 边缘户家庭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 社会道德和心里底线事件。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不同救助类型,采取分类救助、分 级审批的方式,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增强救助时效性。将临时 救助标准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根据救助对象家 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延续时限等因素,分类分 档确定救助标准。 满都拉图镇要用足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探索由急难发生 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 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 重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紧急 危险期使用备用金先行救助。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批救助,脱 离危险可按正常临时救助程序实施。 (四) 积极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在社会救助手段和方式上,探索通过政府购买依法在民政 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在工商管 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为城镇 低保边缘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全屋清洁、护理、康复训练、助医助 行等照料护理服务。促进由传统的、单一的物质和现金救助转 向物质保障、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援 助,实现社会救助方式的多样化,最大程度上发挥社会救助的 综合效用。 7 妇联要进一步强化困境家庭妇女儿童帮扶宣传力度,开展 关注困境家庭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工作,开展妇女儿童维权、 心理咨询等专题讲座,为生活困境妇女儿童,尤其是生活困境 女党员、单亲母亲、留守儿童家庭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底) (一) 制定出台《苏尼特左旗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 帮扶试点工作方案》; (二) 组织召开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 帮扶工作培训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讨论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摸 底排查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信息采集阶段(2023年4月底-9月底) (一) 信息采集。4月底-6月底,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 基层上报等方式初步识别认定城镇低保边缘家庭。 (二) 审核确认。7月初-9月底,对初步认定的城镇低保边 缘家庭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民主评议、信息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并录入到“内 蒙古民政综合业务平台”的“低收入管理”模块,开展日常监 测和救助帮扶。 第三阶段:总结“回头看”阶段(2022年10月初-12月底) 及时总结推进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试点过程中经验、做 法和不足,上报上级部门。 七、保障措施 8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 帮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民政系统社会救助协调机 制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推进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 助帮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与教育、住房建设、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数据对接,信 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和预警。主动参 与、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足额安排资金。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的筹措保障 工作,根据实际纳入预算安排,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四)强化部门协调。民政、教育、住房建设、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密切协助,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满都拉图镇应当公示12345 便民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于申请城镇低保边缘 家庭采用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城镇低保边缘家 庭专项救助的行为,取消其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资格。 (六)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等 新媒体,向社会宣传上级有关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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