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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信息 中共淮南市委老干部局 【市局工作】 抗疫专刊 2022 年 4 月 4 日 领导批示: 市委老干部局多措并举强化离退休干 部疫情防控工作 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委老干部 局发出致全市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 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 同心抗疫,市委老干部局向淮河新城社 区捐赠防疫物资 抗疫一线,老干部工作者在行动 市委老干部局多措并举强化离退休干 部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我市疫情形势严峻 复杂。市委老干部局坚持把疫情防控作 为当前头等大事,把守护老同志健康安全 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强化离退休 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暂停涉老学习活 - 1 - 动场所开放,筑牢联防联控防火网。根据疫情防控要求,3 月 15 日起,暂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淮南老年大学等涉老 场所的开放。引导老同志通过淮南市老年远程教育网和安徽 老年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等观看线上课程,鼓励老年大学师 生通过开设网课、进行网上互动,做到停课不停学。引导广 大老同志、老年学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参与社区防控 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二是发出致《全市 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 筑牢思想稳定防护网。要求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 大离退休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中央、省市委关于疫 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号召广大离退休干部带头贯彻落实 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子女、家人,带动 亲友、身边老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 传谣、不造谣,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传播正能量。三 是及时送去防疫物资,筑牢疫情保障网。4 月 2 日,市委老 干部局组织 5 组人员、由领导带队对全市 436 名离休干部和 地市级以上老同志开展上门走访慰问,带去市委、市政府对 老干部的关爱与问候,送上致《全市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 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送去疫情防控所必需的 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叮嘱老干部做好防护、保重身体,实 时掌握老干部所思所盼,用心用情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全力 保障疫情期间老干部健康安全。 (市委老干部局办公 室) 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发出致全市离退休 - 2 - 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 3 月 29 日, 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发出致《全市各级离退 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要求各级 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和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信中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严峻复杂,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要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带头贯 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科学正确对待疫情,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 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信中倡议,全市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 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主动 配合社区封闭管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子女、 家人,带动亲友、身边老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 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引导。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到戴 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非必要不离淮。信中号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 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 强领导下,在省、市委统一指挥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坚 定信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科学防治,为坚决夺取疫情 防控胜利贡献银发力量。 (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同心抗疫,市委老干部局向淮河新城社区捐赠防疫物资 为进一步加强结对共建、助力社区疫情防控,4 月 2 日 上午,市委老干部局二级调研员王雪玉、副局长刘超一行赴 - 3 - 结对共建的田家庵区淮河新城社区,向社区捐赠价值 2 万余 元的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以实际行动与 社区携手战“疫”,为强化社区疫情防控、打赢这场疫情防 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抗疫一线,老干部工作者在行动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 市委老干部局党员积极响应号召,21 名党员志愿者第一时 间投身到防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词,让一抹抹 “志愿红”成为防控“疫”线的风景线。在结对共建的淮河 新城社区,2 名党员志愿者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环境消杀、 防疫宣传、外来人员摸排、门岗卡点执勤等,用行动助力社 区疫情防控。在乡村振兴驻点村,3 名驻村党员干部与村支 “两委”人员一起,24 小时值守在疫情防控卡点,严查过 往人员,进行筛查登记。在党员居住的社区,16 名党员志 愿者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到。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既是防疫 “宣传员”,又是防疫“战斗员”;既是政策执行员,又是 群众守护者。他们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不同岗位,用行动 践行初心使命,用行动彰显担当作为。 (市委老干部局办 公室) - 4 - 报: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副局长、各处室,市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 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副局长。 发: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直、驻淮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