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国县高兴等24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兴府办字〔2022〕88 号 关于印发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 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 有关部门,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 1 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工作,保持 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 切实为县人民政府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 供决策依据,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城镇土地节 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根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转发江西 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 新工作的通知》(赣市自然资源办发〔2022〕8 号)要求, 顺利完成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基准地价是政府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县人民政府 是推进政府公示地价体系的责任主体。及时更新兴国县高兴 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地价管理, 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推动产业结 构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依据 (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暂行条例》; 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文件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 法》; 2、《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 例》; 3、《江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 行办法实施细则》; 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城镇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源办函〔2022〕109 号); 5、《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赣市自然资源办发〔2022〕8 号)。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评估的原则。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 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进行评估,确保 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二)坚持技术创新的原则。建立运用计算机管理地价 的新模式,增强科技含量,提高成果质量。 3 (三)坚持政策衔接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 关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政策,确保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合 理有序衔接。 四、更新工作目的和任务 1、工作目的。全面掌握当前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土地利 用状况和土地市场发育情况,对上一轮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 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土地价格体系。 2、工作任务。(1)完善地价体系,按照商服、住宅等 用地类型评定、划分更新范围土地级别。(2)建立兴国县 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3)撰写兴国县 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4)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验收 和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3、更新范围。以高兴、古龙岗、兴江、梅窖、樟木、 江背、兴莲、东村、社富、杰村、龙口、埠头、均村、永丰、 隆坪、茶园、崇贤、方太、城岗、枫边、良村、南坑、鼎龙、 长冈等 24 个乡镇圩镇规划区(更新范围应套合最新遥感卫 星影像图,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潋江镇、 经济开发区、昌赣客专兴国西站除外,县城规划区内基准地 价更新已经制定并已颁布实施。本次更新基准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 五、组织领导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 高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自 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交运局、住建局、市 场监管局、商务局、教科体局、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 镇长为成员的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基准 地价更新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有关评审会的组织,成果报备 等工作。县直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各乡镇负责本辖 区基准地价更新具体工作。 六、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2 年 9 月 1 日年 9 月 15 日) 1、研究制定并下发兴国县高兴镇等 24 个乡镇基准地价 更新工作方案。 2、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3、各有关单位安排一名技术骨干担任资料收集联络员, 负责本单位的资料收集。 4、分别召开领导小组和资料收集联络员会议,明确该 项工作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5、组织培训,主要为调查培训(包括土地定级调查培 训和基准地价调查培训两部分),明确本次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评估资料的收集与调查阶段(2022 年 9 月 16 日 年 9 月 30 日) 1、制订资料收集计划,编制调查表格。 2、确定调查方法。 5 3、资料收集。有关部门的资料由资料收集联络员负责 收集,其他资料由课题组的外业人员实地调查取得。 收集的资料形成时段为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各相关单位联络员应将资料收集、整理好,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前报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 料提供单位及内容如下: (1)收集乡镇的自然、社会经济基础资料,包括 2017-2021 年人口资料、经济发展资料、统计手册,产业发 展、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卫生、福利等基础设 施情况,2017-2021 各年度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等。 (2)收集乡镇圩镇土地利用的现状(包括土地利用现 状图、遥感卫星影像图)和规划资料,包括文本、说明、图 件。 (3)收集各种相关规划资料,包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17-2021 年近期发展计划、 乡镇、集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旅游规划、生态规 划、农业区划和综合开发规划等,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及中心村、行政村、移民点建设布 点等情况。 (4)收集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集约用地以及其他与土 地利用有关资料。 4、地价调查资料审核,包括样本剔除的样本资料归类。 (三)资料分析、整理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 6 1、影响地价因素的选择,权重值的测定。 2、土地定级资料分析处理、分值计算、级别划分。 3、样点地价资料的整理,包括样点地价的测算、异常 样点地价资料的剔除。 4、基准地价的评定。 5、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四)基准地价成果的整理阶段(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0 日) 1、整理成果图件,包括基准地价资料图和基准地价图 的整理。 2、基准地价表和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的整理。 3、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五)基准地价的验收及公布阶段(2022 年 11 月 11 日 至 11 月 30 日) 1、举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征询各方代表对基准地 价评定成果的意见。 2、成果验收和鉴定。 3、编印《兴国县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一书。 4、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布。 七、资金来源及监督 为保证全面及时完成此项工作,涉及的工作经费由各乡 镇承担,标准参照江西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规定 (乡镇面积≤5 平方公里,费用 3—5 万元)执行。由作业单 位与乡镇签订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和 7 监督工作进展、任务完成。待作业单位完成更新成果并经市 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将工作经费拨付作业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 作,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 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 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此项工作面宽量大,时间 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工作要求,精心组 织实施。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 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树立“一盘棋”的思 想,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研究解决遇 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开展此项工作时间紧, 时效性强,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及时完成所要提交的材料。 8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3 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