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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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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 安排、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 制度),强化学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 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 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学校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 贯彻落实; 2.学院发展方向、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专业设 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4.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重要工作的总结;学院向上级清示重要问题、 重要工作的报告; 5.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6.学院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 重大问题; 7.结合学院实际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对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8.学院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学院重大突发事件; 10.学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教研室主任及科级干部的推荐、提名,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组负责人及成员的确定; 3.学院工会、教代会人员的确定; 4.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等建议人选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涉及学院教学、科研(不含教师个人获得的项目)及学科整体发展的物资 和设备计划、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确定; 2.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相关的办公室、实验室及大宗设备仪器等相关办 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 3.国内外合作项目及交流; 4.各类创收项目的设立、运行、分配等事项。 (四)大资金的使用 1.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预算方案的调整; 2.财务预算外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 3.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开支项目。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 (一)决策机制 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由会议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所称“集体讨论 作出决定”具体是指由党总支委员会议(党委扩大会议)或学院领导班子会议集 体研究作出决定。 (二)决策载体和人员 1.凡属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决策内 容,分别由党总支委员会、领导班子会等会议形式,按有关程序讨论决定。 2.出席党总支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为学院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 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确定。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主持, 党政办主任参加会议并负责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3.出席领导班子会的正式成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 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由院长确定。领导班子会由院长主持,党政办 主任参加会议并负责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4.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委员会议可采用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由党委 委员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三)决策程序 1.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决策,集体 讨论决定。凡列入党总支委员会、领导班子会集体决策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以 其它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 总支委员会和领导班子会决策之前,要广泛调査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经过必要 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3.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须交由教代会审议通过 的重要事项,应在党总支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会决策之前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 (四)决策形式 1.集体决策。决策前要充分酝酿讨论,决策过程中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 见,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策意见。 2.表决决策。表决决策要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形式有:口头表决、 举手表决、投票表决。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1.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和重大问 题均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 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维护集体领导; 2.凡属重大问题或重要决策,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在充分交换意见,协商一 致后,再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会议出席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 1/2 会议方可举行。会议决策事项,要会 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中集体智慧, 做出正确决策。确须进行表决决策的重大事项,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 2/3 会议方可举行,赞成人数超覆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形成决议; 4.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内容,应按规定统一部署和发布,要严格遵守保密规 定,严格组织纪律;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 决策结论等内容,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形成 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1.分工组织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 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领导班子会做出的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 组织实施。在执行决定过程中,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或决定本身有错误,应及时 向党总支书记、院长提出,由党总支委员会、院领导班子会决定是否再议。 2.加强监督检査 党总支委员会、领导班子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督 办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总支书记、院长汇报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检査考核与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制度列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贵任制,并作为考核的一项 重要内容; 2.“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分解列入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 并作为个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要严肃提出批评。造成较为严重后果 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暂行办法经学院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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