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规定.doc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维护和维修是保证教学、 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应当秉承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的原则,及时做好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二条 为了提高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实验实训室仪器 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重在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其中,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 以“预防维修”为主、主要仪器设备以“主动维修”为主、一般仪器设备以“故障维护”为主 的原则。 第三条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依据教育部《高等 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 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是全校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组织管理机构, 代表 学校具体负责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统一领导、 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为准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学校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多媒体设备等维护和 维修,优先支持管理水平高、共享开放好、使用效益突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共用的仪器 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不在本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内。 第七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等三种类型。 1 1.大修是指设备全部解体,修理基础零部件,更换或修复缺损的零部件,恢复和改善设 备的技术性能和设备表面。 2.中修是指拆卸需要修理的部件,更换与修复磨损的零部件,经过研、刮、磨等以恢复 规定的精度性能。 3.小修是指不属于大修、中修之列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学校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应由相应管理部门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审核批 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建立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等三级维护和维修管理体系,实行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制,保障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自修率、利用率及使用效益。 第九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相关职责分工。 1.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做好仪器 设备维护和维修的登记与统计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的审核、指导、督促、检查及经 费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 计划。 2.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所属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做好仪器设备的使 用管理、日常保养、维护、维修、报修、报损、报废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实训人员进行 维护、维修技术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以提升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确 保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保管的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校验和 标定,及时维修故障设备,对不能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及时向使用二级教学单位和实验实训与 职业技能管理中心报修,确保仪器设备的技术等级要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并填 写好维护和维修记录。 第十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范围。 1.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润滑和干燥等。 2 2.更换灯泡、连线、保险管(丝) 、旋钮、开关等易耗件等。 3.仪器设备接线头的简单焊接、简单调校等。 4.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5.实验室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费时不多的,以及可归入维护保养的其它小修等。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范围。 1.不在维护保养范围的仪器设备故障维修等。 2.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无法满足需要,必须对仪器设备进行改造的等。 3.确需有关部门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的计量、校验和标定等。 第十二条 每学期初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需制定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时间安排。 严格按仪 器设备生产厂家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如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无特别要求的,须每周一次巡查,定 期维护保养。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建立使用和维护 维修档案,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应及时与供 应商(厂家)联系,以便能办理退货、赔偿、更换、修补或保养等手续。 第十四条 超过保修期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一般性仪器设备故障,由实验实训室管理人 员组织技术骨干进行维修;出现较大故障时,由实验实训分中心(室)负责人填写《实验实训 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 (附件) ,经审核批准后,及时与生产厂商联系进行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 审批管理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 大。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实地查明原因并记录,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并组织有关力量进行维 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 为了节约经费开支,对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以自修为主,确实无 法自修时,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校外专业人员维护和维修。自修工作进行较好的实验实训室 3 或管理人员,在工作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费用超过其原值的 50%时,原则上不再进行维 护和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按正常程序申请报废。 第十八条 因责任事故造成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损坏时,按照学校《大型、 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处理后,再按本管理规定申请维护和维修。 第十九条 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申请维修时需填写《实验实训室 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 ,明确故障发生原因,并及时提供相关教学任务书和日常使用记录 等,不能出示以上材料者,其申请将不予审批。 第二十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审批程序。 1.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大修和中修,以及单次维护和维修费用在 5000 元及以上,应由 实验实训分中心(室)负责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阐明维护和维修的事项理由,以及故障发生 的原因,详细列出各类支出清单、技术要求和保修年限等,并填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 维修申请表》→使用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审核→(报销 金额<20000 元)分管校领导审批→(报销金额≥20000 元)学校院长审批后实施。 需在假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申报并作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2.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因开发功能需要或提高配置需要增配附件时,应由实验实训分中 心(室)负责人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阐明增配附件事项理由,详细列出各类支出清单、技术要 求和保修年限等,并填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使用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签 字同意→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审核→(报销金额<20000 元)分管校领导审批→(报 销金额≥20000 元)学校院长审批,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并履行相关招标程序后实施, 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3.为保证正常实验实训教学开展,仪器设备的零星或急需维护,以及单次维护和维修费 用在 5000 元以下或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修,应由实验实训分中心(室)负责人填写《实验 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使用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 4 理中心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需要长期持续的维护和维修,且维护和维修预算金额超过 1 万元 (含 1 万元整)的项目,应由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请学校领导 批准后,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并履行相关招标程序,签订维护和维修协议后实施。 第四章 验收交付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后,要及时进行相应的登记工作,注明设 备故障情况、损坏日期、保修日期、修复情况、取回日期等主要内容,并跟踪维护和维修后的 运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大修和中修,以及单次维护和维修费用在 5000 元及 以上和因开发功能需要或提高配置需要增配附件,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完毕,由实验实训与职 业技能管理中心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十四条 仪器设备的零星或急需维护,以及单次维护和维修费用在 5000 元以下或实 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修,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完毕,由实验实训分中心(室)主任组织验收,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填写《实验室维护维修记录》 ,并出具验收报告,及时提交实验实训与职 业技能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由实 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全部由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 项经费支付,并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接受审计。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修的仪器设备,自修时产生的各类材料费用,应 由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专项经费支付。 5 第二十八条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共用的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原则上实行“以设备 养设备” ,其维护和维修费用应由仪器设备本身的创收支付或由使用单位的科研经费支付。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和维修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须由经手人办理报销手续,填写报销申请单→使用 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审核→(报销金额<20000 元)分 管校领导审批→(报销金额≥20000 元)学校院长审批。 2.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报销实行“双人签字”制度,即由经手人和证 明人在发票上签字。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 附件: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与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 申请单位 实验实训室名称 服务专业 管理教师 (可另附清单) 事项理由 维修内容 7 联系电话 与维修商议定价格 元 议定工期 天 (议价成员不少于 3 人) 议价成员 会 签 使用单位 意 见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实训处 意 见 实训处领导(签字): 学校领导 年 月 日 分管学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意 见 备注:1.本表请正反面打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