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doc
公共基础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 为了落实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和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规定, 保证和发挥公共基础学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学院管理工 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 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 率。根据公共基础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单周星期一上午。特 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 以邀请学院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根据 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也可以轮流主持。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必须超过 2/3,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 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 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学院秘书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 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 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 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 1—2 天通知参加会 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 征求群众意见。 3、议事的范围为: (1) 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制定学院长远规划;研究制定本学院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 审定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讨论学院机构设置、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选用等 方面的主要问题; (5)研究讨论进修、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单位经费使用、创收 分配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研究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及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 题。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 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 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 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 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 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 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 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 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 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学院教师 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 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院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公共基础学院党总支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