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智能制造学院评优评先基本原则2019.1.doc 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的基本原则 2019.1 1、须满足学校评优评先文件基本要求; 2、须满足教学工作考核排名前 40%; 3、须满足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前 60%; 4、原则上同一人不得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 5、为学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先考虑; 6、有特殊情况的,学院研究予以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