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澳门科技大学2009-2010学年招收内地研究生简章》.doc
澳門科技大學 2009/2010 学年招收內地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澳門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印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 2009/2010 学年招收內地研究生简章 招生对象: 1、申请人必须持有下列 25 个省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 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江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安徽省、河 北省及山西省)其中一个地区的户籍。(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将即时作出调整) 2、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报读博士课程,可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3、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硕士,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报读工商管 理博士,要求具有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澳门有关高校在内地 招收往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工商管理和公共行政管理专业以外硕士研究生时,考生必须参 加当年内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教 育部在划定分数线时,根据考生报考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划分了三 个区域(简称“一区”、“二区”、“三区”),执行不同的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 11 省(直辖市)) (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将即时作出调整) 4、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必须具有相关学院要求的入学资格: 学院 课程/专业名称 理学博士 资讯科技 学院 (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电子资讯科技) 理学硕士(资讯科技) (计算机及通讯技术、软件技术) 行政与管理 具硕士学位,修读资讯科技及相关专业 具学士学位,修读资讯科技及相关专业 管理学博士 具硕士学位,修读管理相关专业 工商管理博士 具硕士学位及 5 年从事管理工作的经验 管理硕士 具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 具学士学位及 2 年工作经验 公共行政管理硕士 具学士学位及 2 年工作经验 学院 法学博士(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 法学院 学历要求 法学理论) 具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硕士*(法理学、比较法、宪法与行政法、 具法学学士学位 民商法、刑法学) 中医学博士 (中医基础、中医临床、针灸) 具中、西医学硕士学位 中医药学院 中药学博士 具中、西药学硕士学位 中医学硕士 具中、西医学学士学位 中药学硕士 具中、西药学学士学位 旅游管理博士 具旅游管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国际旅游管理硕士 具学士学位 国际旅游学院 公共卫生学博士 健康科学学院 公共卫生学硕士 护理学硕士 具硕士学位、修读公共卫生学或相关专业或具 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验者将获优先考虑 具学士学位,修读公共卫生学或相关专业或具 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验者将获优先考虑 具护理学学士学位;或持有相关学士学位的注 册护士并具四年或以上的护理经验。 备注: *课程的学习计划将于 2009/2010 学年起有所调整,以刊载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有 关学习计划为准。 本大学开设的课程含不同专业者,倘选修人数不足,大学可决定暂不开设该专业。 有色盲的人士不能报读中医药学院及资讯科技学院各课程;而有色弱的人士则不能报读中医 药学院各项课程。 报名手续: 申请人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 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填报申请, 按照指引完成报名程序后,下载并打印填写之报名表格及报名费缴费表,连同以下 资料一幷交给研究生院作报名确认: 1. 身份证复印本 2. 户口簿复印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公证书原件注 4. 最高学历成绩单复印本注 5. 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 6. 专家或学者填妥之研究生推荐表(博士学位课程申请者必须提供至少两份) 7. 一寸半白底彩色近照 1 张 8. 报名费 300 元港币(录取与否概不退还,交费方式可以银行汇票*或汇款缴 付。 ) 汇款账号: 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分行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Macau Branch 银行账户名称:澳门科技大学 Maca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银行账号: 港币账户 0108000100000004371 地址: 澳门新口岸 393-437 号皇朝广场 18 楼 E,F,G 及 H 座 Alm Dr. Carlos D Assumpcao, No. 393-437, 18 Andar E,F,G e H, Edf. Dynasty Plaza, Macau 注: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于报名确认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及总成绩单,可 先递交已有成绩的成绩单复印本及就读大学之在学证明原件,但申请人被录取后, 必须於指定日期前补交完整之总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公证书原件等文件。 (校方建议考生保留所寄文件的复印件,以备邮递失误时可另行补寄) *以银行汇票缴费者,可连同汇票及报名资料一并寄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入学考试: 参阅“入学考试指引” 重要日志: 日期 2 月 9 日-4 月 30 日 5 月 15 日 5 月 30 日、31 日 7月9日 9 月 2 日-3 日 9月7日 事项 报名日期 公布可参加入学考试考生名单 入学考试 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新生注册(时间待定) 开学 奖学金: 报考者在大学期间成绩优异,有机会获颁发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奖学金入学。 奖学金申请表(可在大学网页下载)须连同报名确认资料一并递交。 收费标准: 1、 学费: 博士课程:整个课程学费为港币 140,000 元,分三期缴付。 国际旅游管理硕士课程:整个课程学费为港币 80,000 元,分二期缴付。 其它硕士课程:整个课程学费为港币 80,000~86,000 元,分三期缴付。 2、保证金 每名新入学学生需一次性缴纳港币 5,000 元之保证金。扣除在校期间罚款/欠款后 如有余额,于学生退学或完成课程时退回。 3、学生宿舍住宿费及床铺费 住宿费:一般约为港币 11,000 元。宿舍租金以预缴方式支付,每年 7 月前统一缴 交整学年宿舍租金。 床铺费: 每名新入学学生在首次入住宿舍时,需一次性缴纳约港币 1,100 元之床铺 费用。 4、有关上述费用之一切规则,以本大学最新公布之 2009/2010 学年入学新生学费表(中 国内地学生)为准。 ※ 以上收费标准只供参考。各项费用以大学最新公布为准。 报名查询: 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 电话:(853) 88972262/88972234/88972230 传真:(853) 28827666 电邮:sgs@must.edu.mo 网址:www.must.edu.mo ※ 報名詳情請瀏覽本大學網頁,一切資料以大學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