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发改局关于2020年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公示.docx
随州市曾都区发改局关于 2020 年执法检查 (“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随州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随 政办发〔2017〕33 号)规定,现将随州市曾都区发改局 2020 年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计划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各类粮食收储企业。 二、检查主体 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检查依据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国家政 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四、检查内容 1.对区级储备粮监督检查; 2.对粮食库存的监督检查; 3.对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4.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 5.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五、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从2020年4月份开始至12月底止,抽查对象和 抽查人员由区发改局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 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 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每次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按程序审核后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网站上公示。 七、工作要求 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的 重要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 施开展涉企检查,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借 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等行为,确保涉企检查 行为依法、公正、高校、有序实施。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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