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docx
临河区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 前 言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 重要标准。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 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妇女发展规划,为全区各族妇女依法平 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 展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区政府带 领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 发,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在制 定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安排部署工作等各个环节激励 支持妇女全面发展,促进妇女事业迈上新台阶。广大妇女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生命健康状况 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参与决策管理和经 济发展的舞台更为广阔,妇女在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 护中的作用进一步明显,“半边天”力量充分释放,主人翁 地位更加彰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未来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也是 临河区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打造祖国 北疆亮丽风景线、共谱巴彦淖尔市发展新篇章的重要时期。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 展格局,需要团结凝聚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进一步健全 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科学规划临 河区新一周期妇女发展新目标新任务,引领全区各族妇女听 - 1 - 党话、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开启现代 化临河建设新征程,建设亮丽巴彦淖尔、共圆伟大中国梦贡 献巾帼力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反家 庭暴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 2021-2030 年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妇 女 发 展 纲 要 (2021-2030)》和《巴彦淖尔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 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 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 和自治区党委、巴彦淖尔市委、临河区委工作要求,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 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 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 制,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半边天”作 - 2 - 用,推动我区妇女事业在奋进新时代伟大征程中取得新成就。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 向,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 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妇女牢固树立休 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 动妇女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族妇女在中华民族大 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统筹兼顾妇 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 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4.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 全面发展及其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 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坚 持共同富裕方向,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 步均衡发展,充分激发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5.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在制定法规政策、编制规划、安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 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 男女两性发展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 3 - 6.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生力 军作用以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妇女 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创新完善男女 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 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 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 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 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 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 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 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 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优化妇女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 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3%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 到 12/10 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 4 - 3.倡导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各助产机构助产 士与产床数比例不低于 1:3。 4.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防治知识知 晓率达到 90%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以 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年提高,乳腺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50% 以上。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逐年提高。 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宫颈癌患者治疗率 达到 90%以上。 5.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 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6.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艾 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 95%以上。减少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以下。 7.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 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9.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孕产妇 贫血患病率控制在 10%以下。 10.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 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建设 1 所区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 - 5 - 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大力推进“健康巴彦 淖尔”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 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疗、医 保、医药联动改革,统筹改革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 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多渠道支持妇女健 康事业发展,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基 层的投入力度。推动提高女职工卫生费标准。完善公共卫生 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关注妇女的特 殊需求。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 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科研机 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和水平。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 用,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托现有医 疗机构,全面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孕产 妇救治保障。强化区、乡镇、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完善基层网底、转诊网络及远程会诊网络。加强复合型妇幼 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等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 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健 全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 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 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为 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 - 6 - 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 康预期寿命。加强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业态规范发展。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 管理体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将孕产妇健康 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管理 服务,为低收入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 救助。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孕早期建册建档、孕产期 规律保健。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和服务。 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 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 制度。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救治转诊网络覆盖所有助 产机构,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高危急重症救治 能力。 5.引导妇女选择安全健康的分娩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 度,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提高孕 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倡导和促进自然分娩。完善 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管理,控制非医学指征剖 宫产。提高助产技术,鼓励助产机构开展人性化、个性化、 科学化导乐分娩、分娩陪伴等服务。 6.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加强 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 癌筛查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 腺癌检查项目,推动实施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 腺癌免费筛查项目,保障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的经费投入, - 7 - 提高筛查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定期 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促进妇女在 35 至 45 岁接 受高效宫颈癌筛查。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 创新应用,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强化筛查 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宫颈癌和 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 种试点工作。减轻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用药负担,不断提高 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对困难患者的救助。 7.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等 疾病防控知识。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 实用的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 100%,促进学生掌握 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 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 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 选择权。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 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推进婚前医学 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 加公平可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加强对女性健康 安全用品产品的质量保障。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服务。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8.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预防艾 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加强孕产期传染病监 测与诊断,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和孕期干预治疗率。加大艾滋 病和梅毒等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艾滋病、梅毒孕产期防治 - 8 - 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 随访率。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咨询、 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 9.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 据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促进妇女掌握基本 的心理调适方法,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实施心理健 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关注青春期、 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 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加大应用型心理 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妇女提供规范服务。鼓励社区为有需要 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10.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大 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建立完善健康科普知识资源库,持 续深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引 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 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提高妇女参与 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 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积极投 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11.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 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的 知晓率,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 - 9 - 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体开发 营养健康宣传信息和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开展孕产 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 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 12.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 共服务体系,推进实现全民健身中心、乡镇多功能健身馆、 村全民健身运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全覆盖,城市社区形成 “10 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 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妇 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加入各类健身组织。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鼓 励支持工会组织、社区开展妇女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妇女体 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 13.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科技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 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 等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 康风险预警。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 联动。促进妇女身心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 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 10 -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 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6% 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达到 95%以上。 6.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 距不断缩小。 8.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 不断提高。 9.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 提高。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 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厚植 爱国情怀,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巾帼力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 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 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 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各 - 11 - 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 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 程。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 能动性。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 定、修订、执行及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 过程、学校管理中。加强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 估。在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 3.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探索将性 别平等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体系,推动因地制宜开发 性别平等课程,鼓励开设性别平等主题课、融合课和实践课, 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 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深化教育 教学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 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健全精准控辍 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女 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失学辍学问题。保 障女童、留守女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女童的 受教育权利和机会。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提高 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别是 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 - 12 - 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设置 多层次、有特色的课程内容。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 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拓宽女性 成长发展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 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 业发展的影响。 6.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 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多种学习方 式,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 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加大对居家创业就业及灵 活就业的妇女培训力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职业 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和“1+X”证书 制度试点。强化中职教育发展基础,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 深化职普融通、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高校女毕业生、 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 业技能培训。 7.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严格控制 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 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采取激励措施,提 高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学科学生中的比例。加 强对基础学科拔尖女生的培养。 8.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 与普及力度。开展女专家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 - 13 - 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 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 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 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妇女投身乡村振 兴。 9.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 技人才培养体系。关注培养义务教育阶段女生爱科学、学科 学的兴趣和志向。引导高中阶段女生养成科学兴趣和钻研精 神,支持有意愿的女生报考理工类院校。加大女性创新型、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女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在实 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 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10.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 的终身学习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 与非学历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完善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及继 续教育制度,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 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扩大教育资源 供给,为女性提供便捷的社区和在线教育资源,为有需要的 进城务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业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教 育培训。 11.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加大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推广力度。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及各类职业培训向农村妇女和残疾妇 - 14 - 女等群体倾斜。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提高妇女平均受教 育年限。 12.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 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 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学生欺凌的相关 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 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 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 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履行查询法定义务,对不符合条件 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 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 性比例保持在 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创业就业。 3.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支持妇女就业创业。 4.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达到 40%左右。 5.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保持在 50%以上,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6.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 小。 7.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 - 15 - 率明显降低。 8.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 权,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 补偿权益。 9.增强农村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帮助农村低收入妇女 群体增收致富。 10.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认真落实保 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 果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 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在就业创 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 地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 条件。 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 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 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就业 性别歧视自查自纠。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对涉嫌就 业歧视的用人单位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处理;对招聘、录用 环节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 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 歧视的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 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和职工 - 16 - 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 领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 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利用公共就业 服务信息化平台,促进求职、用工需求和培训对接,着力解 决结构性就业问题。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纳 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 培训。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支持手工艺品产 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广大妇女就近就业。构建更 具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 和创业园区,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 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促进各类平台支持妇女创业。深 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 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 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提供场地支持、租 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 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服务, 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完善 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女大学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 道。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以及新经济领域就业 创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收集发布就业信 息,办好各类招聘活动。推广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开展女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女大学生创业。对有就业意愿的 - 17 - 离校未就业女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 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 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育知识性型、技能型、创新型 女性劳动者。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 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缩小男女转移就业差距。统筹推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民妇女工资性收入。 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和 制度保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 技决策咨询、拓宽科研技术网络等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注重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实 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激励女性科技 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对女性专业技 术和技能人才专业知识、科研管理、创新创业等培训。加强 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 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 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力 度。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 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8.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 - 18 - 传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 生产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 职业健康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 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督促用人单位 加强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 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 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 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工 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 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女职工维权 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 10.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日常 监督,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培训 定级、评聘晋升等方面考察的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 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 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建 立政府、企业和家庭间生育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为女性生 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学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 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的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推动用人 单位母婴设施应建尽建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标准化母婴设 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教育托管服务。 - 19 - 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 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规范制定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包括征地补偿安置在内的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农村妇女在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设置、股权量化、权益流转和继承 等各环节,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 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村妇女的合法权 益,畅通其维权渠道。 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力度,促进 脱贫妇女群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好过渡期各项要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性 别统计监测制度,完善农村低收入妇女帮扶机制,防止妇女 发生规模性返贫。鼓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 推进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 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 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 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妇女在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 地建设,发挥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鼓励支 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 20 - 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 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牧业经营管理 能手。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 升参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中国共产党各级党 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党员总数 中女性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 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届提高。 4.区级政府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担任正职的 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 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乡镇领导班子中应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其中有一定 数量的正职。 7.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 例达到 10%以上。 8.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合理结构,社区居委会 - 21 - 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9.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 提高,保持合理结构。 10.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 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 比例相适应。 11.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妇女 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作用,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 策和管理的障碍,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 作用相适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要议程,提 出目标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 织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关 心国家和社会事务,提高参与意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积 极参与民主决策。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女性领导干部政 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培养年轻女性的政治素养及参与决 策和管理的意识,加大基层妇女骨干培训力度,鼓励妇女积 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城乡社区 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 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 - 22 - 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化对党的认识,培养对党 的感情,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意愿,进一步夯实党 的妇女群众基础。加强对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重 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 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 的优秀妇女。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 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 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 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应当有 适当数量的女性。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 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 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 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促进女干部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 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 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优化女干部 成长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 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从基层、生 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 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加大优秀年轻女干部培养力度,注意培 养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女干部。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 的目标任务,实现应配尽配,届中调整确保女干部比例不降 低。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 - 23 - 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6.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高妇女群众 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参与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 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 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 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中,加大村(社区)党组织女性书记的培养选拔力度。通过提 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 等措施,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 例。依托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 约的制定修订,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 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协商,提高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 者和志愿者中女性参与的积极性。 7.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提高事业单位 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 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培养选拔优 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确保事业单位中女性 参与决策管理的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鼓励妇女积极参 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 确保妇女在岗位晋升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和机会。 8.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 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 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采用组织 - 24 - 推荐、公开招聘、民主推荐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职 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 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对涉及女职工 权益的事项,要注重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9.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 度环境,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 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 有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 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 理人才的培养,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 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规章政策, 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关促进男女 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 中,充分听取妇联组织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 25 - 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 高到 95%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 庭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 妇女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 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 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 提供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定修订相关 政策以及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关切和保障 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促进 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 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建立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 信息库,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动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巩固提高生育保 险覆盖率,保障女性依法参保。完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 - 26 - 及生育津贴制度。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生 育保障问题。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 效,实现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 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 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健全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 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 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建立女职 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 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率,促进妇女依法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女农民基本养老 保险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 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 保险水平。 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 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 理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的参保率。落实自 治区级失业保险统筹方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 - 27 - 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失业 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制定特殊时期失业保 障政策。 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落实国家新业态领域职业 伤害参保政策,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督促用人 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注重为高风险行业女职工 投保。完善工伤保险统筹,增强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补偿、 康复的功能,保障因工伤亡女性享有保险权益。 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统筹社会 救助体系,强化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救助制度整合。健全专 项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 能。落实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 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 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积极发展服务类 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形成“物质+ 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鼓励、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为生 活困难妇女提供救助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 识别救助对象。 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 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建立健全 空巢家庭、老养老家庭、失独家庭的关爱服务机制,落实高 龄老年妇女津贴、经济困难老年妇女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 年妇女护理补贴等待遇。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扩大适 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 28 -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 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 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 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 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重点为经 济困难的失能失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促进养老机构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提高老年 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促进医疗 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 社会力量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 养老。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的养老服务队伍。 10.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 保险制度,提高失能半失能妇女的长期照护水平。扩大养老 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加强监管,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为家 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完善特殊困难失 能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加快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 者队伍建设。 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 爱行动。建立完善以区级、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农村留守妇 女信息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 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 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 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 - 29 - 女提供权益保护、生产帮扶、精神抚慰、家庭教育支持等关 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 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 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鼓励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 5.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 用。 6.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营 造良好家庭环境。 7.家庭成员保健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家庭教育水平明 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8.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 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 建设者、倡导者。 9.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庭责任。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 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 - 30 - 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 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实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导妇女 和家庭成员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 复兴的伟业之中,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2.制定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 人口生育相关法规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 衔接,加强相关政策支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 加大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家庭的政策支持和救 助服务,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 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产假、 哺乳假等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探索建立促进家庭发 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3.开展家庭建设研究。针对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 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提供理论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强化家庭 服务领域对策研究,引导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多层次、多 样化的家庭服务支持。 4.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水 平,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 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 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 多元化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 - 31 - 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 障力度,加强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城市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 区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发展数字家庭。 5.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 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 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 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与社 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 气。 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 落实落地,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 的家庭暴力。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为适龄男女青 年婚恋交友、组建家庭搭建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 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广泛开展 生育政策宣传。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妇女婚姻自由,抵制早 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引导改 变生男偏好,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等 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完善婚姻家庭纠纷 预防化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综治中心和 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强化衔接联动,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 - 32 - 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推进区、乡镇、街道 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 解队伍建设,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支 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元便捷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 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 决模式。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8.增强家庭成员健康素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 高家庭和个人健康知识技能,加强对家庭和高危家庭成员健 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引导其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 方式,推广分餐公筷,引导家庭成员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充 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咨询等服务。全面 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树立良好饮食观念,引导并帮助家庭成 员解决营养不足或过剩的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素养。 9.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贯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 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 展的家庭环境。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 理念,摒弃“重智轻德”等观念,掌握科学知识和方法,注 重言传身教,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家庭科学育儿 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 10.提高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 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 - 33 - 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 成员提供“喘息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 亲休假权利,推动建立子女护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 人关爱服务机制。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 容,推进智慧养老,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 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11.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化实 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 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提升健康素养,践行绿色、低碳、循环、 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浪费。推 进平安家庭、无烟家庭建设。 12.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庭事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 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 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 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 容增效,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 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研发家务劳动便利化产品。督促用 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 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实 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支 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 34 - 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4.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 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 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6.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 少。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1%,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水质,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 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推行垃圾分类,改善妇女生活环境。 10.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 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11.广泛参与妇女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流媒体、 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 - 35 - 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激发妇 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女性、新兴产业从 业女性和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通过培养、评选、表彰、 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 争当先进,促进各族妇女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维护“模范自 治区”崇高荣誉。 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大 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 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妇女典型, 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 标准。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 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 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性别 平等教育内容,持续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向纵深发展。 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 善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 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 与程度和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 引导妇女爱岗敬业, 争做文明职工。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 会治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 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 - 36 - 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 开展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 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对公共文化产 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 与相关评估,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 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 良现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 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5.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 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 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 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性别数字鸿沟。 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 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网络沉迷。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 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 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 6.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 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 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 安全屏障贡献巾帼力量。提高妇女环境科学素养,掌握环保 科学知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 生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 费模式,在倡导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 - 37 - 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杜绝餐饮浪费、实施垃圾分类等 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深入落实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政策,支 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7.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 健康监测,开展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分析评估环境政策、 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开 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广使用节能 环保产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深入实施工业污染 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交通运输污染全面治理,推进低 空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 围,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守护饮水安全命 脉,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根据需要在水厂 配套建设水质净化设施,强化达标运维与监管。提升水资源 优化配置能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加大对供水工程建设的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加强农村供水工 程提升改造,为妇女生产生活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 所改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将男女厕位比例 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深入推进“厕所革 命”,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实际利用率,加强厕所粪 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动旅游景区、商场、客运枢 - 38 - 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10.持续改善妇女人居环境。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 的意识。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 源化利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 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 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纳入 诚信体系。 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 女及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制定中统筹 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 重要医用物资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 自救互救技能指导培训,引导妇女储备使用家庭必要应急物 资,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应对突发 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 妇女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12.参与国内外妇女事务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促进男 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国际公约与文件,积极落实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及性别平等相关目标。参与国内 外促进性别平等事业,促进妇女发展交流互鉴。推动发展妇 - 39 - 女民间外交,支持妇女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自 治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发挥重要作用。 13.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 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 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打造 全媒体矩阵,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 要论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 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 对错误观点言论及时发声,协调督促处置,正面引导舆论, 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 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 运行。 3.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 妇女在法治临河建设中的作用。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 一切形式的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 女的性骚扰。 - 40 -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 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 理权。 9.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 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 临河建设全过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 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促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 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 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 动,增强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法规政策性别 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和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细化 评估指标。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 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 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理念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 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临河建设的能力。加强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引导妇女自觉学习 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 41 - 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司法和普法活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宣传倡导对家 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依法处置 家庭暴力。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 法律主体责任。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推动强制报告、紧急庇 护、告诫、人身保护令制度等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加强宣 传教育、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 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 制报告意识,促进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 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 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 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紧急 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 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帮助其身心康复。加强对施暴者 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续 跟踪回访。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统计。探索建立家庭 暴力公诉制度与监督问责机制。 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 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多部门协同、 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 以及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 - 42 - 划,利用网络信息和现代侦查技术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 综合整治拐卖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及时解救 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 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 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 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 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 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 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 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重点人 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 防联动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查制 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 “二次伤害”。完善互联网自查功能,及时清理淫秽色情信 息。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猥亵、侮辱、性侵等违法 犯罪行为。加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推动落实从业限 制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 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发挥 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 等场所的性骚扰。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采取合理的 - 43 - 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 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 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 和查处,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 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 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 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 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 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培养良好的网络意识。深化“法 律七进”和普法金色品牌。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 识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 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 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 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 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 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 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 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 44 -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针对妇女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 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合融 合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惠及城乡妇女,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 单亲困难母亲等获得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依法依规放宽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条件,增加法律援助事项, 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享有诉讼代理和维 权指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维权岗及社 会组织建设和专业律师、基层法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特 定案件中生活困难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 12.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 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制 定和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 序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 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 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阵地 和各级妇联执委作用,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决贯彻实施党中央 和自治区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重要讲 - 45 - 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 过程。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 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 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规划实 施工作,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妇儿 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 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 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 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 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四)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区人民 政府依据上一级妇女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发展 规划。规划颁布后 1 个月内送上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各成员 单位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妇 儿工委办公室。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区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确 保各级财政加大对妇女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财政资金更 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倾斜。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妇女发展, 支持特殊困难妇女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 - 46 - 源,发展妇女事业。 (六)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区政府要以政治建设为 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 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 有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工作力量和专项经费,为规划实施提 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七)完善规划实施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 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 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报告 制度,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 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监测评估制度,由统计部门负 责规划实施的监测工作。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落 实及主要目标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健全协商议事制度,定期 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 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调查研 究制度,依托社会组织等加强妇女发展专家队伍建设,开展 规划主要目标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 供参考。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 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制度,每 5 年对实施规划先进 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八)坚持和创新规划实施的有效做法。贯彻新发展理 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促进 妇女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妇 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为妇女办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 - 47 - 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 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 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工作。通过政府购 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的作用。鼓励妇 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 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九)加大规划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妇女事业 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 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 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 验和成就,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将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有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 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 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 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 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 监测,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 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向 妇儿工委提交中期、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 - 48 - 划实施进展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任务完 成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 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 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 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 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 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由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负责规划 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 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 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年度妇女统 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 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 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 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 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 结合工作,就妇女保护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 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 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纳入临 河区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 - 49 - 计工作。建立完善区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加强分性 别统计监测数据分析。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发展缺项数 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 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 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分性别统计 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 决策作用,定期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 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 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 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 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 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常 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