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doc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公 开 表 填报单位: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1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苏左市监处罚 〔2023〕010 号 案件名称 内蒙古统领 医药连锁有 限公司博爱 连锁门店未 依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 条例》规定建 立并执行医 疗器械进货 查验记录制 度案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 法自然人 姓名 内蒙古统 领医药连 锁有限公 司博爱连 锁门店 违法企 业组织 机构代 码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花拉 主要违法事实 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 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和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管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 内蒙古统领医药连锁有限公 司博爱连锁门店进行检查时 抽查红外额温计,要求营业员 哈斯提供一下上述产品的进 货查验记录,营业员哈斯现场 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查 验记录。营业员哈斯诉说近期 因工作疏忽未做上述产品的 进货查验记录。上述行为违反 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从 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 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 购进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 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 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 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规 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 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 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苏尼特左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自动履行 旗市场监 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 (2023 年 督 管 理 局 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 4 月 17 日) 2023 年 4 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 月 17 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责 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上述违 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 政处罚:警告。 备 注 2 苏左市监处罚 〔2023〕011 号 内蒙古统领 医药连锁有 限公司娜仁 连锁门店未 依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 条例》规定建 立并执行医 疗器械进货 查验记录制 度案 内蒙古统 领医药连 锁有限公 司娜仁连 锁门店 冯炜炜 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 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和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管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 内蒙古统领医药连锁有限公 司娜仁连锁门店进行检查时 抽查医用红外额温计,要求营 业员魏栓栓提供一下上述产 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营业员魏 栓栓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 的进货查验记录。营业员魏栓 栓诉说近期因工作忙未做上 述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上述 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 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 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 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购进 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者 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 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 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 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苏尼特左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自动履行 旗市场监 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 (2023 年 督 管 理 局 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 4 月 17 日) 2023 年 4 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 月 17 日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责 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上述违 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 政处罚: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