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 1: 寿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考评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项目单位 法律援助中心 主管部门 寿县司法局 考评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2021 年 7 月 22 日 寿县财政局(制) 考评组√ 项目负责人 地 王教龙 址 寿县司法局 项目起止时间 232200 邮编 127.5 7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7.5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2164096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计划投资额(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联系电话 57.5 其它 区、县(市)财政 70 57.5 其它 2020 年,按照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计划, 基 寿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量为 1150 件;各级 本 财政应投入 127.5 万元。 概 况 项 目 绩 效 预 期 目 标 一是需完成市司法局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 二是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配套法律援助 资金应足额到位;三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省司法厅《安 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市实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对照《淮南市法 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评分表》,2020 年度,寿县法律援 助中心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1268 件,完成年度任务的 项 目 执 110.3%。其中诉讼案件 1227 件,占比 97%;刑事案件 398 件, 占比 31.4%;律师办案 855 件,占比 67.4%,办结 1087 件, 结案率 85.7%。 行 2020 年度,寿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 127.5 万元, 情 中央、省级投入 70 万元,县级投入 57.5 万元,资金拨付已 况 全部到位。全年共支出经费 127.56 万元,占比 100.05%。其 中办案补贴 95.5 万元,占比 75%。 所有业务考核指标均符合省民生办考核指标要求。 自 评 结 论 问题:同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 问 题 与 工作推进。 建议:加大与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推进同级财政配套 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建 议 评 价 李中禄 王其军 王教龙 人 员 考评工作组组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 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主管部门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考评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客 观、公正。 二、封面填写 (一)考评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 实施过程执行情况考评的填报“项目实施过程考评”;属于 项目完成后考评的填报“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四)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 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 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 要内容和用途等。 (四)项目绩效预期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 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五)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对项目的绩效预期目标完成 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 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 并给出相应的考评等次。 (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考评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考评的所有成员名单, 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考评工作组组长: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 部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的负责人签字。 (十)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签字 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装订。 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 2 份,同时报送电 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 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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