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

mislay忘記4 页 18.8 KB下载文档
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docx

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为推动本实验室学科领域发展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促进学科全面发展,发现 和培养本领域的研究方向和科技人才,发挥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和人才培 养的平台作用,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课题 (以下简称开放课题)。实验室将优先资助与多维光学遥感数据的高精度获取与 定量化、光学遥感数据质量提升与智能语义解译、空天地光学遥感信息的协同 处理和应用方向相关的能够快速进入国际前沿领域的高水平研究课题,实验室学 科布局亟需的课题,以及有良好应用前景或能够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的课题。 1. 开放课题立项原则 1) 围绕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实验室研究方向,面向国内高层次研究机构的优 秀人员设立开放课题。 2) 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对年度资助的具体研究方向与 内容做出界定。 3) 开放基金设立两种资助模式。定额资助:一次性确定资助经费,按计划进 行年度考核和经费拨付,资助强度 3~5 万元,不可追加经费;滚动资助:实验 室每半年对所有滚动资助课题进行集中考核,优胜劣汰,考核通过课题将获 得下期追加资助,首次资助强度不超过 3 万元,累计资助强度 10 万~15 万元。 4) 原则上定额资助模式面向所外人员,滚动资助模式面向所内人员。鼓励 室外、所外科研人员与室内、所内人员联合申请课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取得高水平成果。 5) 资助课题向青年科技人员倾斜。 2. 开放形式与对象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的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后人员均可在本实 验室开放基金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企业研发人员也可与上述人员联合申请。 经实验室评议批准后,在本实验室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独立或合作研究。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时,不需要推荐。其他职称科技人员申请 时需要至少一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3. 开放课题申请 1) 实验室每年上半年发布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开始接受申请。 2) 申请课题须符合年度指南要求,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 3) 申请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申 请书。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到 lsit@opt.ac.cn,纸质一式一份邮寄到本实验室。 为推行无纸化办公,纸质版可在通知资助后提交,特殊地区可免提交。 4) 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研究领域同行评议,根据实验室 研究方向和研究条件,提出课题研究可行性。 5) 归纳申请书评审意见,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 金额,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4. 经费使用与管理 1) 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 1-2 年。2023 年度研究起始时间为 8 月 10 日, 一般为定额资助模式。 2) 开放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文献版面费,限用于以下范围:  科研业务费,如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等;  研究所需资料费、差旅费、复印费等;  出版文献、知识产权费;  会议费。 3) 凡得到资助课题各项经费支出,需在课题截止日期前到重点实验室依托 单位报销。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纳税人识别 号:12100000437201489M)。 5. 开放课题管理 1) 确定获得资助后,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课题任务书。 2) 课题负责人须每年 6 月提交《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 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缓拨下期经费,如不能纠正、补 报,实验室将中止资助。 3) 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完成课题任务或未向实验室提交相关资料的课题负 责人,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开放基金申请。 4) 课题执行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在研究中创新,但涉及降低预期研究目标、 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课题负责人必 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本实验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 计划执行。 5) 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 位或调入单位完成课题,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6) 课题完成后,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及有关研究 成果,由实验室归档。 7) 课题经费所购的材料、元件、设备等,其产权归属本实验室,在项目结束 后应移交本实验室。 6. 成果管理 1)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本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实物,由实验室归档: • 研究工作总结(包括详细的数据、图片、软件等); • 学术论文、专利、专著、证书的抽样、原件或复印件; • 该基金课题所采购的设备或装置及元器件等实验用品。 2) 科研成果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申请者所在单位 共享,申请者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 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 基金资助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3) 发表学术论文的标注 须在标题和致谢部分明确标出。形式如下。 在标题部分: 英文格式 Title of the paper Author_A1,2, Author_B1,2, Auhtor_C1,2, etc 1、Institute of Author_A 2 、 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Optical Remote Sensing and Intelligent Information Processing, Xi’an 710119 中文格式 文章标题 作者甲 1,2、作者乙 1,2、等 1、作者甲工作单位 2、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西安 710119 在致谢部分:须注明“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 金项目资助”或“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Optical Remote Sensing and Intelligent Information Processing (No.XXXXXXXX)”。 未标资助的学术论文不计入研究成果。 附则 本条例解释权与修改权属陕西省光学遥感与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