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doc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职工姓名: 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关系),依据《北 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91 号)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请 持此证明,于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到你户口所在地的 街道(镇)劳动贺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 险金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