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docx

Allure(诱惑)3 页 13.966 KB下载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docx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docx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docx
当前文档共3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6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 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 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 年第 15 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 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已按 3%或者 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 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 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 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 额未超过 45 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 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 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 次。 四、此前已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 号)第二条、《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 年第 4 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 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 年第 9 号)第六条规 定转登记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18 号)相关规定计 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余额,在 2022 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 分的部分,在 2022 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 前扣除。 五、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 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 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 UKey 开具发票。 六、本公告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 年 3 月 24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