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市场监管局2020整体支出自评报告新.doc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 性文件、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 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 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 战略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 社会信用体系;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承 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 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 承担酒类流通及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 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 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食品药品 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 系和监管追溯体系;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 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 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取名商标、地理 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 0 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 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 保护责任,建立消费都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 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办 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负 责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 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项。 2.组织构架,人员编制 本单位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 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局内设 12 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 理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 权保护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6 个派出机构:长铺镇、 长铺、河口、瓦屋、武阳、寨市管理所;5 个事业单位:绥宁县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绥宁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 所、绥宁县消费维权事务中心、绥宁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 中心、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 134 个,其中行政编 79 个,机关其他用 他事业编 20 个,机关后勤编 9 个,事业编 26 个。2020 年本单 位年末实有人数 91 人,比上年减少了 9 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 1 因是:一是新成立事业单位绥宁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调入大队长 1 人;二是新录事业人员 3 人,调入其他单位 4 人, 2020 年退休 9 人。 3、资金支出管理: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固定资产管理, 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益和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 的管理工作之外,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 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局长袁立新 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 化了各预算单位和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 (2).建立了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 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制订了《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细则》、 《费用报销及会审制度》等。 4、年度重点工作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 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 类,)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法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 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 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查处违反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负 2 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 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督 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我局2020年预算安排1266.8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5.74万元,公用经费215.1万元,项目经 费156万元。年终决算收入为1854.14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为 1854.24万元,收支结余为-0.1万元。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20 年我局年终决算收 入数为 1854.1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587.3 万元,增长 46.3%。 增加收入来源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增加了 2018 年及 2019 年绩 效考核工作经费 378 万元;二是抗疫工作经费 20 万元,创卫工 作经费 20 万元;三是干部死亡抚恤金 34 万元;四是省市局专 项工作经费 39.3 万元;2019 年罚没收入返回工作经费 96 万元。 2020 年我局年终决算支出数为 1854.24 万元,比年初预算 数增加 587.4 万元,增加原因是收入增加,对应的支出也增加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制定了《绥宁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费用报销及会审制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 管理制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差管理制度》、《绥宁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制度》、《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 3 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保障了财务工作的安 全规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110.84万元,年中追加 631.56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49.8%) ,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 本年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854.14 万元。全年 财政拨款支出为1854.24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1万元。 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 和结余0.02万元。 2020年决算基本支出174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01.5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631.6万元,其中工 资福利支出差异54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差异73.2万元,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9.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2018年及2019年绩 效考核工作经费378万元及工资调整和新进三名事业人员,所以 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3.2万元,原因是:抗 疫工作经费20万元,创卫工作经费20万元,食用农产品检测41.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9.7万元,主要是增加扶恤金。 (二)项目支出 4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 项、执法办案专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其他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等。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56万元,年终拨款111.8 万元,年中减少44.2万元(为初预算批复的71.7%),上年指标 结转0万元,本年核减指标0万元,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 结余0.12万元, 本年拨款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2020年决算项目支出为11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决算 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目支出差异44.2万元,其中商品服 务支出差异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拨款功能科目调整。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20 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 13 万元,其中公务接 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际支出 6.18 万元,其中公 务接待费 4.12 万元,公车运行费 2.06 万元。和去年相比,公务 接待费增加 2.62 万元,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公 车运行费比去年减少 24.58 万元,主要原因是除保留了一台食 品检测车外,其余车辆已上交县机关事务中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 年我局会议费支出 0.56 万元。 5 比去年增加 0.56 万元,主要是召开了一次全县食品安全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 年我局培训费支出 3.74.万元, 比去年增加 1.15 万元,比上年增加 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次 出省培训的。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 年 末 决 金 额 差 节约比 算数 算数 异 率 公务接待费 5 4.12 0.88 17.6% 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2.06 5.94 74% 6.18 6.82 52% 公务用车运行 8 维护费 合计 13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7批次,376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 接待共47批次,376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4.12万元, 较年初预算节约5万元,节约17.6%;较上年增加2.6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 2019年单位实有车辆8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 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06万元,较年初预算8万元 节约5.94万元,节约74%;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2.0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2019年为0。 (3)2020年公务租车150次,金额3.9万元,主要是扶贫租 车,其中到县外省内租车0次,金额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 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由袁立新同志任组长,于定华、莫海平同志任副组长,欧阳爱 华、龙九九、袁英、谷春林、吴炳秋、刘金桃、王艳秀为成员。 制定了《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 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 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 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 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 7 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3分,财政支出绩效 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①、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2020 年以来,对全县的食用农产品 970 个批次进行了抽样送检,对 14 个不合格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处置 率 100%。二是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了全县所有食品生产 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 1300 余人。开展了野 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召开动员会议 230 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 500 余条、宣传海报 1200 余份,设立宣 传专栏 220 余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40 余场次,村村响播 放 1000 余次。三是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与教育局、 卫健局、城管局联合对全县 126 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 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提出整改建议 417 条,查处涉 及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案件 15 件。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 老行动。对全县所有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 保健食品经营户 88 家、奶粉经营户 84 家,下达整改通知书 4 份。8 月,与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 安全检查,检查养老机构食堂 16 家。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全县 6 家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风 险隐患排查,6 批次样品均合格;开展了监督抽检稻谷和大米 12 8 批次,检查大米经营户 64 家;以调味面制品、奶粉等产品为重 点,进行了食品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 960 余户次,立 案 8 起;组织了桶装水专项行动,立行整改问题 4 个,抽样监 测 6 批次。六是对高考等重大考试、四八姑娘节、全省桨板赛 绥宁初赛、扶贫验收进驻期间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 品安全进行全程监管,检查餐饮场所 400 余家次,检查校园周 边食品店 56 家次,食品摊贩 40 余个,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 故。 ②、药品安全工作狠抓不放。进一步推动全县疫苗监管体 系建设,提升疫苗管理水平,将化妆品、药品器械市场的监管 常态化,着重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的疫苗和不良反应 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214 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 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 88 家次、下达责令整改 40 余份,立案 7 起。按时完成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报告表任务。目前 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68 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90 份;化妆品不良反应 60 份。 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抓不松。开展了“安全生产月” 活动,接待咨询人员 300 人次,发放特种设备宣传资料、电梯 基础知识等 500 余份,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全县在 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生产、使用、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 9 察人员 597 人次,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20 家,现场下达《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7 份。 ④、推进放管服工作。全面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落 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 服务,极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2020 年新登记注册 各类市场主体 4443 户, 其中内资企业 267 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104 户,个体工商户 4035 户,办理企业变更登记 303 户;企业普通 注销 37 户、企业简易注销 80 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289 户,个体工商户注销 197 户;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34 个、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6 个、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8 个、食品经 营许可证 108 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93 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坊许可证 2 个。 ⑤、深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逐户电话短信通知、公告通 知等方式提醒经营户进行年报,共张贴公告 100 份,发放宣传 资料 1000 余份。今年报送年报企业 1249 户,完成率 94.76%; 农民专业合作社 1369 户,完成率 77%,超额完成了省局和市局 下达的年报任务。切实做好“ 双随机 、一公开 ” 工作,4 月 9 日,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商务局、发改局等 20 个部门召开 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 “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实施清单制定已全覆 盖,录入食品安全、药品、特种设备等行政执法监管信息 1612 10 条,食品安全、无照经营等行政处罚信息 5 条。进一步完善了 “两库一单”,建立检查事项 360 余项,建立检查对象企业主体 库 1568 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库 1877 条、个体户主体库 13430 条、重点产品库 2344 条,检查人员名录库 1 个(101 人) 。2020 年制定抽查计划 5 项,抽取检查对象 135 户,检查任务 874 项, 均已完成了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 ⑥、强化品牌专利意识。积极深入企业,向专利权人宣传 专利政策及法律法规,鼓励专利权人积极申报专利及努力促进 专利成果转化,力争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提 升,2020 发明专利申请量 90 件。积极培育绥宁县名牌产品与地 理证明商标,指导企业参与湖南名牌产品和湖南名牌产品申报 工作,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绥宁杂交 稻”、“绥宁胶股蓝”等五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申报中。 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 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 消费维权质量。今年以来,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 3000 余人次, 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 363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 损失 60 万元。 ⑧、全力推进专项计量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 专项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 4 个,检查门店 117 家,抽查计量器 具 120 余台,收缴作弊秤 1 台;对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进行专 11 项抽查,检查眼镜配制店 10 个,处理不按期申报检测备案眼镜 制配场所 5 个,并限期改正;对全县的企业、医疗机构及加油 站、县内在建重要工程标段的计量器具及各个实验室器具进行 检定,共计检定加油机、衡器、压力表等各类计量器具 600 余 台次。 ⑨、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 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对装饰材料、防疫用品、消防器材、 汽车用品、儿童产品、日用电器、手机等 7 类商品 35 个批次进 行了抽查检验,对 4 个批次消防器材和 7 个批次汽车用品进行 监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全面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 作,对县内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二手车行、 销售企业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经营户 56 户,制作日常检 查表格 220 余份,建立销售台账 56 户;以童装、童鞋、儿童玩 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儿童用 品质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 130 人次,检查经营主体 54 户次,规范 6 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 2 户,受 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 10 件,投诉 24 件,为消费者 挽回经济损失 3 万余元。到 2020 年 11 月底,全县未发生一起 产品质量事故。 ⑩、努力开展全县广告整治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 合的巡查方式,对广告业主巡查。今年共巡查广告主、广告经 12 营者、广告发布者 206 户(次) ,监测广告 125 条,发现违法广 告 6 条,已责令停止发布;同时将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 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 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广告 违法案 1 件,收缴违法广告牌 3 块,收缴印刷品广告 200 余份。 全面打击传销活动。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 动,共出动执法车辆 29 台次、执法人员 195 人次,驱散涉嫌传 销人员 172 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 报投诉活动 6 次,向群众发放印有打传规直内容宣传资料 1200 余份,悬挂张贴标语 32 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 个。 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无证无 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执法车辆55台 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89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7户,下 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引导办照29户,立案查处36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存在偏差,预算同年终决算结 果差异较大,预算执行中经费有交叉使用的情况,难以做到专 款专用。原因是开展某项工作时经费还未拨入,但工作又不能 不开展或延后再开展。 (二)资产核算: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 账,且未与实物进行清点,导致 2020 年末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 13 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三)内部管理:由于我局人员少,混岗现象严重。 (四)经费保障:项目资金明显不足。财政保障度偏低,原 因一:2017年4月份起取消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局有三个 方面的收费项目自2017年4月1日起要求停征:一是培训费;二 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和计量收费;三是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上述收费项目停征后,自2018年度开始我局全年的非税收入短 收80万元左右。原因二:一是临时人员18人工资;二是离退 休老干部活动经费及节日物品发放;三是在职人员综合治理及 文明单位奖;四是扶贫经费等等,以上四项我局约需开支200多 万元。建议县财政对以项工作的经费予以保障。 (五)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 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 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 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六)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还不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 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 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14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 “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 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 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 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 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 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 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 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 平。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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