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绥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 件、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户外广告等方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 检查、考核评价、绩效评估,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 工作;负责对全县各建制镇的集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 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道路、桥涵通道等运行维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负责市政维护经费的计划制定、监督专款专用,以及市政维护工 作的监督和考核;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 的设置管理;负责城区道路占用、挖掘的管理和审批;负责城区道路及 两旁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审批;负责公共自行车 系统和摩托车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方面工作,拟 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节水设施、再生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 案审核、工程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防汛规划、 防汛设施维修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污水处理、中水 回用以及污泥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雨污水收集利用和排水 水量、水质的监测:负责城市排水户专用下水道接入城市排水设施审 批和城市排水许可;负责排水户因工程建设需要迁建城市排水设施审 批;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负责城市 排水工程设施的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和移交接管工作;参与供水、污 水、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企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与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 管。 (六)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燃气设施 改动审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燃烧器具安装 及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和本县燃烧器具准入目录的发布管理;负责城镇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 督管理。 (七)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 组织实施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全县 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和容貌景观提质提标。会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 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灯化亮化专项规划。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 门店招牌、宣传牌、遮阳(雨)布(罩) 场地设置、城区路灯维护管理 和节能改造、灯化美化的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车辆维修、洗车行 业经营场地和人力车辆的管理;负责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管理与审批。 (八)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工作。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 业标准规范,组织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协 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 管理;负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和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计划、工作 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巫水河道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 区公厕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管理;负 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负责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大型垃 圾中转站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垃圾分类处理特许经营的监督和管理; 负责对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区域统筹工作。 (九)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负责城区街道 绿化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场地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和城市 规划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 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审查。 (十)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 查;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承担县本级城市管理和合执法 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集训教育; 负责制订城管执法责任,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司法对接、投诉举报 等制度;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研究制定 城管综合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城管执法“三清单”。 (十-)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案件的查处;负责行使市 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城 市公安交通管理、县城规划区公安管理、县城规划区河道管理和矿产 资源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殡葬管理等九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十二)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县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 管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2020 年本单位由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法规宣教 股(行政处罚中心)、督查指挥中心、财务装备股、绥宁县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大队、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 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 48 人,比上年增加 23 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财务划转局机关管理。 3、资金支出管理: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4、年度重点工作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燃 气、园林绿化、城区渣土管理、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户外广告管理、 禁炮与控违拆违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20 年财政拨款收入 1485.49 万 元,支出 1405.55 万元。2020 年年末结转 80.1 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入。2020 年,本部门年初预算 718.46 万元,其中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1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0.73 万元,城乡社区 支出 627.42 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 30.13 万元; 2、预算收支较上年比较分析情况。年初比上年增 317.09 万 元,增加79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二级机构绥 宁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原住建局园林绿化部和路灯管理所合并成 立),财务隶属局机关管理。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418.46 万元, 比上年增 157.09 万元,增长 60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 300 万元, 比上年增减 160 万元,增长 114.3 %。 3、预算支出情况。2020 年预算支出 1483.89 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收入实际完成1485.49万元,比上年增长799.9万元,增 长116.6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新成立的二级机构公用 事业服务中心(原住建局园林绿化部和路灯管理所合并成立绥宁县公 用事业服务中心),财务隶属局机关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完成 1466.87 万元,比上年增 784.61 万元,增长 115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17.02 万元,比上年增减 17.02 万 元,增长 100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其他收入完成 1.6 万元,比上年减 1.73 万元,下降 51.95 %,变 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收入为政法委拨付的四八姑娘节整治费。 2020 年,本部门支出 1405.55 万元,比上年增加 700.03 万元, 增长 99.22 %;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新成立的二级机构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原住建局园林绿化部和路灯管理所合并成立绥宁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务隶属局机关管理,以及新增项目较多。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 758.54 万元,比上年增 374.82 万元,增长 97.68 %,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二级机构财务合并局机关管 理 。 项 目 支 出 647.01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减 325.2 万 元 , 增 长 101.05%;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增路灯电费、路灯维护、 绿化等项目。人员经费完成 611.59 万元,比上年增 405.81 万元, 增长 197.2%,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二级机构财务合并局机 关管理,且 2020 年发放了 2019 年绩效考核奖及预发了 2020 年绩效 考核奖;公用经费完成 146.95 万元,比上年增加 50.47 万元,增 长 52.31 %,变化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二级机构公用事业服务中 心财务合并局机关管理。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20 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 718.46 万元,实际支出 1405.55 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29 万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 2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0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2.48 万元,节能环 保支出 322.8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968.21 万元,农林水支出 18.8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13 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为 26.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3.16%,其 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 万元,完成 预算的 2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 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0.16 万元,减少 13.4%,减少的主要原因 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21.08 万元,支出决 算为 20.6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是严格控制车辆采购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 20.66 万元,增长的主 要原因是 2020 年原执法皮卡车因使用年限久、车况差已申请处置, 新购置了 2 台执法皮卡车(购置后已划转过户到绥宁县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会议费完成0.96万元,比上年增 0.96万元,增加 100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召开租赁会 议场地召开了三次会议。 (3)培训费支出情况: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0 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 718.46 万元,决算数 1483.89 万元, 差异率 106.54%; 2020 年财政拨款支出数 1405.55 万元,基本支出 756.9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7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146.95 万 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2.99 万元;项目支出 647.01 万元,其中财 政 拨 款 647.01 万 元 , 商 品 服 务 支 出 592.29 万 元 , 占 支 出 总 数 91.54%;资产性支出 54.72 万元,占支出总数 8.46%。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本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80.1万元,比上年增加 80.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渣土消纳场土地复垦押金 72.84万元以及预存路灯电费7万元。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2019 年新增资产 24.52 万元,主要为购置执法电动车 3 台,部 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处置执法皮卡车 1 台,价值 8.3 万元。2019 年负债 12.07 万元,主要为门前三包押金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 作的通知》,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0年 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 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 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按照管理细、行动快、效果净标准, 持续加大“机扫+人扫”、机械化冲洗、洒水降尘、垃圾收运力度,推 动“大清扫、大清洗、大清运”保洁机制常态化。改进城市生活垃圾 收运体系,从 2020 年 11 月 21 日起,在主城区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 点投放、流动垃圾车收集清运模式,极大改善了敞开式垃圾箱带来的 脏、乱、臭等问题。全面整治户外广告、标语、横幅、“牛皮癣”非 法小广告,每天对县城区进行巡查,即发现即清理,同时启用“牛皮 癣”非法小广告呼叫系统。 2、强化市容秩序整治效果。按照分片区、分区域逐步推进,常 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城区市容秩序实行精细化、 长效化管理,重点开展了东方红超市马路市场、老街马路市场、天虹 马路市场、中心农贸市场占道经营、绿洲农贸市场占道经营、杉木坳 斜坡等集中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占道经营疏堵结合、分类整治,在绿 洲大桥下设立临时农贸市场,于 2020 年 11 月初投入使用,将东方红 超市前占道经营的摊贩引导至临时农贸市场经营,彻底解决了东方红 超市马路市场顽疾。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共下发整治通告、 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 2000 余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75 份,行政 处罚 36 起,处罚金额 6950 元。 ③加大控违拆违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城规划区 违法建设集中查处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坚持 先“在建”后“存建”,分区<村>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控 违拆违工作,实现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目标。2020 年共查处各类违建行为 19 起、现场制止 100 余次,收缴建房工具 14 件、钢筋 200 余斤,下达各类法律文书 33 份,停水停电 5 起,积极 参与县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拆除绥宁县杉木坳环 保页岩砖厂、绥宁县建林木材加工厂等违法建设 8 处共 3393.74 平方 米。 ④严格渣土管理标准。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对渣土运输途中抛 洒滴漏、带泥上路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重点地段定点蹲守、每日 巡查, 实现渣土运输从施工现场源头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全覆盖。 2020 年共查处沿路撒漏渣土车辆 65 台次,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扬尘 污染等案件 4 起,处罚金额 2.5 万元。积极推动渣土运输市场化运作, 目前已成立二家渣土运输公司,20 台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已上路运 行。 ⑤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日常维 护管理,提高公用事业服务品质。一年来共疏通下水道 3000 米,改 建下水道 537 米,清理漏水井、雨水井、检查井 2339 座,新建漏水 井、检查井 72 座,更换检查井、漏水井盖 200 个,更换破损、缺失 排水沟盖板 1000 米,维修破损人行道板、过水板约 2000 平方米,对 大公坪路破损路面进行了硬化维修,新建路灯 26 盏,维修 260 处, 路灯杆刷漆 1194 根,安装绿化带护栏 2598 米,对绿化带、绿化树进 行了除草 6 次、修剪 6 次、施肥 2 次、除害 3 次、补种约 11 万余株。 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0 年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906 万 元,全面完成了 17 座公厕维修改造工程、3 座公厕新建工程、二小 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及除臭工程和 80 个摩托车停放点建设工程,购 买垃圾压缩车 2 台、清扫车 1 台、大型垃圾箱 15 个、垃圾桶 1124 个、 果皮箱 150 个,大公坪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施工,目前场站 楼房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机械安装保障设施建设。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资产核算。资产管理不科学,资产购置、处置制度不健 全,资产处置能及时未帐。 (三)内部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 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 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 到预算与决算相衔接。 (二)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 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 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建 议财政部门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 业务水平。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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