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doc
课程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监考是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各相关教学单位、主考教师、任课教师、 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都应各司其职,做好监考管理和监考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 的考试环境。 二、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新引进教职工进行考务培训,没有接受过考务 培训的教职工不能承担监考任务,只有各教学单位的教师、教辅人员及行政人员 具有监考资格,研究生、家属及校外人员等不具有监考资格。每位教师有承担所 授课程和其它课程监考任务的义务,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在业余时间可承担监考 任务。 三、具备监考资格的教职工应积极主动承担监考任务,自觉地服从所在教学 单位监考安排,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应承担的监考任务。 四、监考任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监考教师如遇特殊情况确 实无法履行监考职责,应事先到所在学院办理调换监考教师的相关手续。坚决杜 绝私自调换监考教师及其他没有监考资格人员代为监考。一旦发现此类事件,学 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者进行处理。 五、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对监考过程中违反规 定的监考人员,学校将视其具体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六、课程考试工作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1、开考前监考老师应认真检查试卷,确认考试科目、时间、班级、教室是 否与考试安排相符; 2、监考教师应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完成考场清理,整顿考场秩序,清 点学生人数; 3、提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禁止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特别要提醒 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处分者,不授予学位; 4、逐一检查考生证件,考生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 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5、清理考生携带的物品。规定以外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应集中 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座位,手机必须关机后上交;此项清理工作未完成前 不得发卷; 6、考试进行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作缺考论,监考教师必须对缺考学 生作好登记; 7、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能随意离开考场,不能看书、聊天、使用手机 (或电子设备)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监考时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 题; 8、维持好考场纪律,考生违规行为一经确认,应在《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 试考场记录表》上详细记录,认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考生登记 表》及《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并要求学生签字,将《长 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考生联送达考生,考试结束后连同 作弊证据,上报教务处;出现学生不签字的情形时,监考教师可找同考场两名 学生签名证实,也可找一名巡考人员签名证实; 9、考试结束,应将考卷全部收齐,点清无短缺后,才能离开考场,并将试 卷按要求装订上交。对于出现考试违规现象的考场,监考教师应将《长沙理工大 学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考生登记表》和相关物 证在考试结束当天上交教务处考试科。考试科地点: 一办 B103 附:长沙理工大学校内课程考试(笔试)考场操作规程 电话:85258387 长沙理工大学校内课程考试(笔试) 考场操作规程 时间段 工作 内容 开考前 试卷 30 分 钟 领取 具体要求 1.主监考在考前 30 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组织考 开考前 15 分 钟 2.组织考生入场。 生入场、 3.认真清理考生携带的物品。提醒考生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应集中放在指定地点, 清理考 不得带入座位。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不慎带入考场的必须在开考前关闭电源并存放在讲台处。 4.逐一检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在考场签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 场 启封试 卷袋、发 5.发答题纸、草稿纸和试题册。监考员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当众启封并下发答题纸、草稿 答题纸、 纸和试题册。 草稿纸 6 监考员要求考生认真填写答题纸上的班级、课程名称、姓名及学号等信息。 开考前 5 分钟 等 开考后 禁止考 15 分 钟 生入场 开考后 允许考 30 分 钟 生交卷 考试全程 监考 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 7.迟到 15 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以缺考论处。 8.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应严格执行《长沙理工 大学考试(查)监考人员守则》,维护考场秩序,严肃查处违规事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10.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 15 分钟。 考试结束 11.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 12.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验收各考生试题册和答题纸、草稿纸,并再次检查考生填写信息是 否规范,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严禁考生带走试题册和答题纸、草稿纸)。 违规情况处理 13.考生违纪、作弊行为一经确认,应在《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上详细记录,认真填写《长 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考生登记表》及《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并要求考生签名, 考生拒绝签名的应找同考场内其他 2 名同学或者巡考、辅导员老师等签名,同时将《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 试违规情况登记告知书》考生联送达考生,考试结束后连同作弊证据(含作弊工具)上报教务处。 收卷 14.考试结束,监考老师应将考卷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才能离开考场,并将试卷按要求装订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