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等违法案.docx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单位名称: 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泽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300561222009Q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应急罚〔2021〕执-011 号 案件名称: 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 患管理类等违法案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LNG 装置二段间安全阀放空口朝向南侧人 行通道;油库焦油分离水液下槽放空管排 放口高度不符要求;煤气风机前管道放散 管排放口高度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具 体违法行为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 理厅交办意见书)。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版)》(GB 50160-2008)第 5.5.11 条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具体违反法律法规 及相关标准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 理厅交办意见书) 行政处罚结果: 给予处罚金 90000 元(玖万元)的行政处 罚 处罚生效期: 2021 年 9 月 10 日 处罚机关: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016000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信息提供部门: 乌海市海勃湾区应急管理局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处罚决定日期: 2021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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