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职工教育协议(学历)20160525.doc
职 工 教 育 协 议(录取后使用) 甲方:防灾科技学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1.甲方同意乙方以在职不脱产的方式在职攻读 校) (院 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乙方自 年 月入 学。乙方攻读学位属公助(自费)性质。 2.乙方属在职不脱产攻读学位,攻读学位期间,应保证完成正常工作任务,服 从甲方工作安排,教师每周教学任务不少于 8 学时(非个人原因除外) ; 3.乙方在攻读学位期间所需费用,先由乙方支付。学习完毕并取得相应证书后 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攻读学位的费用、学成后的使用、学成后的服务年限、违约责任均按甲 方“防专发人[1999]113 号”和“防科发人[2007]58 号”文件执行。 5.乙方在职不脱产攻读学位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的按事假处理,乙方应办理请假 手续。 6.甲方“防专发人[1999]113 号” 和“防科发人[2007]58 号”文件及该文件 变动后的相关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7.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确定。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所在工作部门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所在部门负责人: 甲方公章: 年 乙方签字: 所在部门公章: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录取通知书请附在此协议后;2、此协议版本自 2016 年 5 月起使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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