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27期.doc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简 报 第 27 期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年 10 月 12 日 让核电安全知识走入寻常百姓家 ——中广核集团大力推动核安全信息公开为民服务 开通官方微博直面网友、制定《核电站核与辐射信息报告与公开制 度》、在公司外部网站及时公开核电站 0 级及以上非应急核事件(事故) 信息、大力推动核电基地工业旅游、多种方式进行核电科普……在创先争 优活动中,中广核集团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出发点,主动化解公众 对核电安全性的疑虑,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核电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收到 了明显的效果,以中央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践行了“为民服务,创先争 优”。 官方微博:开拓互动传播新渠道 2011 年 3 月 14 日,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的第 3 天,我国首家核电企业 官方微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官方微博”在新浪网悄然现身并发帖进 行核电科普。“是真的吗?”、“中广核这样的央企也开微博?” 一时之间, 中广核官方微博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围观。3 月 15 日,通过新浪认证后,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官方微博加上了“V”。不少网友评价说,在全国公众都 对核安全存在质疑的关键时刻开通微博,中广核的做法值得称道。 -1- 开通 2 日之内,中广核官方微博密集发出 25 条原创微博,在阐明中 广核集团在运、在建核电站未受日本强地震、海啸影响的同时,从核电厂 选址、核电安全屏障、辐射与公众健康等多个角度进行科普,化解民众对 核电安全的疑虑。而微博粉丝数也呈几何级增长,开通 3 天内,关注人数 就从个位数增加到 5000 人以上。 3 月 15 日,《成都商报》刊登了《中广核集团昨日回应中国核电安全 问题:中国反应堆厂房可抗万年一遇地震》一文。3 月 16 日上午,有人 将其发到了微博上,迅速被大量转载、讨论,“万年一遇”的说法将中广 核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当天下午,经过向权威专家咨询和谨慎组织用 语后,中广核集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对“万年一遇”进行了严谨的 解释。这一声明比媒体的公开报道提前了至少 12 个小时,主动澄清为中 广核赢得了先机,有效的回应遏制了负面舆情的扩散。此回应通过 3 月 17 日大量媒体的报道成为新的舆论热点,事态很快平息。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编制的《舆情研究》第 7 期对 1 至 4 月央(国)企 负面舆情事件应对能力的排行中,中广核集团“‘万年一遇’说法惹风波” 位居第二位,仅次于“中国盐业辟谣抢盐潮”。 《舆情研究》在点评中说, “中广核集团作出的应对反应可谓及时有效,对负面舆情的减弱效果十分 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采用了新媒体(微博)发布权威信息的 形式,快速有效……二是在对待公众质疑的态度上也表现出亲和力……” 中广核集团官方微博开通半年来,建立了一支由一线干部员工组成的 微博管理维护队伍。他们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以通俗的语言及时回应公 众的疑问;开辟了“走近中广核”、 “核电科普” 、“核电快讯” 、“新能源快 递”、 “起步到发展”等专栏,进行有计划的维护,为重塑社会各界对核电 安全的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到 10 月 10 日,中广核集团官方微博发 -2- 帖量已经达到 421 条,成为公众了解核电的一扇窗口。10 月 8 日,在中 广核集团的统筹安排下,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 司)也开通了官方微博——“大亚湾核电”,为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开 辟了一条新渠道。利用微博即时发布的优势,中广核集团搭建了一个向公 众解疑释惑、开展核电安全科普宣传和信息公开的平台,实现了集团宣传 工作从单向传播向互动传播的转变。 信息公开:主动向公众敞开胸怀 2010 年 6 月份以来,在境外反动组织和反核团体的支持下,《苹果日 报》等少数香港媒体先后三次发布对大亚湾核电站的不实报道,引发了国 内外广泛的关注。这是继 1986 年针对大亚湾核电站建设掀起反核浪潮、 时隔 24 年后又一次由香港媒体引发的反核风波,其险恶用心是破坏内地 与香港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诋毁香港特区政府。在这三次不实报道引发的 舆情危机应对中,中广核集团采取了主动、开放的态度,除了迅速向国家 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报告事 件具体情况外,还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发布澄清通报,有效的应对击破了谣 言、化解了风波。 三次不实报道使中广核集团充分认识到加强核电站核与辐射安全信 息公开的重要性。中广核所属大亚湾核电站在核安全信息公开方面的探索 由来已久。早在 1988 年 8 月 12 日,大亚湾核电站核安全咨询委员(安咨 会)正式成立,每年都会召开 1-2 次会议向由香港意见领袖担任委员的安 咨会通报情况,并参照国际惯例,通过港方投资者——香港核电投资有 限公司网站及时公开电站运行信息, 这是大亚湾核电站在国内核电公共关 系史上的一个创举。 -3- 2010 年三次不实炒作事件后,中广核集团决定从制定制度、完善机 制入手,建立更为成熟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广核集团 制订了《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 ,并征求了国家核安 全局、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港澳办、中联办、广 东省政府、广东省环保厅等多个相关部门的意见,于今年年初正式发布了 这一制度。该制度在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的前提下,明确 0 级、1 级、2 级事件全部向公众公开。从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角度出发,明确信息公开的 时限为两个工作日(经评估不会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 0 级事件,公开时 限为 15 个工作日),这是国内核电站核安全信息公开的一大进步。今年 9 月 16 日,集团所属运营公司在外部网站主动公开了大亚湾核电基地岭澳 二期 1 号机组发生在 9 月 15 日的一次 0 级事件,将信息公开制度全面付 诸实践。 在这一制度框架下,运营公司还专门制定了《对港信息公开实施办 法》,台山、阳江、宁德、红沿河、防城港等核电业主公司也分别制定了 实施细则,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各核电项目开展核与 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工业旅游:打开认识核电的窗口 “对大亚湾核电基地感兴趣的朋友注意了,10 人以上的社会团体、 旅行社组织的 20—25 人的旅行团、大中小学生团体,只需要提前三天预 约,就可以参观大亚湾。核电站并不神秘!” 今年 3 月 31 日,中广核集团官方微博发布了“大亚湾基地工业旅游 指南” ,将已经实行 5 年的工业旅游更直接地告知公众,引起了广大网友 的热议和好评。为加强核电公众宣传,增进公众对核电作为安全、清洁、 -4- 经济、可靠能源的理解,普及核电知识,中广核集团于 2006 年 12 月 1 日 启动了大亚湾核电基地工业旅游项目,接待各地游客到大亚湾核电基地参 观,向游客打开了一扇认识核电的窗口。 福岛核事故之后,为消除公众对核电的疑虑,中广核集团进一步加大 了工业旅游的推广力度,以更开放的心态将更多的公众“请进来”,走近 核电、了解核电、认识核电。在确保核电站安全运行、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的前提下,游客可以在岭澳观景平台俯瞰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 并畅游大亚湾基地滨海大道、材料码头、公关中心展厅等景点,在欣赏工 业文明和怡人风光的同时,近距离了解核电。据统计,今年前九个月,大 亚湾核电基地已接待工业旅游人数 3131 人。 科普宣传:重塑公众对核电的信心 “为何从未给我们做辐射检查?”、“核电站是否储备‘死士’” 、“核 电站周边的海鲜能吃吗?”……面对大亚湾核电站周边大鹏镇居民和闻 讯赶来的众多媒体记者,合营公司原党委书记戴庆宇、核安全专家周建平、 核辐射防护专家姚一正、核电应急专家韩敏一一耐心作了解释。 这是今年 3 月在大鹏街道举办的大亚湾核电安全通报会现场。在福岛 核事故发生后,运营公司迅速行动,通过举办安全通报会的形式消除周边 居民顾虑,对安定民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后,核电安全科普在中广核各核电基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4 月, 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福鼎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三场核电科普知 识专题讲座。福鼎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单位、福鼎市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老干部,以及市社区和各乡镇的领导、干部,学校校长、企业界 人士近 500 人参加了讲座。 -5- 4 月 12 日,防城港核电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协、科技厅、环保 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地震、海啸、核辐射大型科普知识图片展”, 通过展览、现场答疑、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核电安全知识。 除此以外,阳江、台山、红沿河、咸宁等地都举办了类似的科普讲座 或展览。6 月至 10 月间,中广核集团新项目开发部还分别在苏州、温州、 广州、韶关、深圳等地组织了 7 场“核能与核安全”讲座,共有 13 个拟 建核电项目所在地政府的 300 余名代表听取讲座。 阳江核电公司则联合阳江市在阳江市科技馆开辟了核电展厅,红沿河 核电公司也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大连市科技馆开设了核电展厅,成为面 向当地市群众,特别是学生宣传普及核电知识的重要场所。 善用自然的能量,奉献清洁、安全的能源,是中广核集团一直追求的 目标。在后福岛时代,核安全尤为重要,高于一切。为增进社会公众对核 电知识的了解,重塑公众对核电安全的信心,中广核集团还将在确保核电 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以加强信息公开为抓手,主动“走出去” 、“请进 来”,不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内涵,履行为社会奉献安全、 经济、环保的清洁能源的社会责任。 报送: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分送:集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集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 组办公室成员,各公司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公司深入开展创先争 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