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工作基本要求.doc
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预审时党支部应报送的材料 1.送审报告(含发展对象花名册) 2.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3.入党申请书 4.自传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6.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 1 份) 7.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8.发展学生党员,还应附上相应的学习成绩、无违纪、无欠费证明等 二、预审主要工作 1.查阅材料是否齐全(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 2.查阅材料填写是否规范 (1)各种材料是否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 《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是否由本人撰写 (3)重点查阅《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第一,检查“推优”、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政审综合情况、培训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是否每半年考察一次,联系人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填 写是否符合要求。第三,落款时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一是表格中落款 时间在《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之后,二是“推优”时间在确定为入党积 极分子时间之前,三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隔 1 年以上,四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党校结业时间相隔在 1 年之内,五是表 格中各落款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一致,六是思想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是否 有矛盾,观点有无错误。 (4)学生还应检查学习成绩,有无违纪、欠费等情况。 56 3.发展对象是否已年满十八周岁。 三、注意事项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连同相关 材料(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报送所属党总支预审,经审核合格后签署 意见并报送党委工作部复审。 2.党委工作部对各党总支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复审,经审查符 合发展条件、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签署意见并下发《入党 志愿书》。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