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docx
【高校申报必读】2023 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 校申报说明 2023 年 5 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 布,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 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 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 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 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 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 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 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 “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 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 “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 -“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 “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 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 3 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 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 3 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 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 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 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 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 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 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 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 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高校管理员请按照要求审核师生的项目申请。 7.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可 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交立项审核。 三、时间安排 高校师生申报: 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 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立项名单发布: 8 月 31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 2023 年第一 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 月 15 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 2023 年第 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 月 15 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 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 · 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docx · 合作协议模板(2023 年 6 月).docx · 项目流程图.png 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